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更多免费好书 登陆八零电子书 http://www.txt8080.com 】 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异闻残卷:一百年前的老故事》作者:红娘子   出版社:中国画报   出版年:2012-1   页数:222   定价:28.00元   ISBN:9787514602814   在外公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常常对我说起他这辈子的所见所闻,全都是些匪夷所思的故事。外公说,这些异闻怪事绝非杜撰,而是在那个年代实实在在发生过的。直到现在,外公去世多年,我才渐渐开始明白,外公是想让我知道,这个世界,其实并不只是我眼中看到的样子……   一座被历史隐没的古城,一些既离奇又骇人的传言。古老行业,神秘艺人,灾祸,异宝……上了年纪的老人们,都对这些故事深信不疑。他们说,那才是真实的世界。   红娘子所著的《异闻残卷(一百年前的老故事)》集合了民国时期“鬼手”“养玉”“嫁葬”“骨饰”“心雕”“饲猴”“虫师”等多个关于古老行业的神秘传闻,讲述了在动荡的年代,由欲望、贪婪、暗黑交织成十个动人心魄的诡异故事。《异闻残卷(一百年前的老故事)》描绘出一幅亦幻亦真、既荒唐又辛酸、既离奇又迷人的民国市井状貌,堪称一部残本“民国异闻录”。   ===================================================================== 序   有句话叫“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记得我外公在世时对这句话很是推崇。虽说他那年代的普通人没读过几本书,但路确实走过不少。这一路行来,遇到过很多人,发生过很多事,其中有很多必定是终生难忘的。   在外公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常常对我说起他这辈子的所见所闻。讲的都是些老故事,大多都是民国时期的。这些事都发生在平民百姓之中,透着一股市井传奇的意味,但每一个故事又显得那么荒诞离奇。   记得每当外公说起这些故事时,他总会以一种深沉的语调,怀念似的讲述着。好像他口中的每一个故事,都真真切切的在他身边发生过,听起来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而这,正是我喜欢听的。   巧合的是,外公口中的故事都发生在一个地方——梧城。从字面意思来看,那应该是一个栽满梧桐树的城市。这本该是一座很平常的古城,却在这些故事的衬托下,显得如此神秘。这个梧城就像是一座大舞台,每天都在上演着许许多多的故事,这些故事里,有风俗忌讳,有古老行业,有异宝,有灾祸……   但当你往深处一想,却隐隐有些疑惑,因为这个“梧”的谐音刚好对应着“无”——无城。这让我有种错觉,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个城市的存在,而在这个虚无之地所发生的一切故事,也都无迹可寻。   这种错觉让我纠结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现在,外公已经去世多年,每次回忆起那些故事,却发觉有一个轮廓在逐渐清晰,然后不自觉的在脑子里浮现出这样的场景:那是个很小的城市,城市里公路的两旁栽满了梧桐树,而一些小街小巷还保持着百十年前的风貌,脚下是长方形的青石板路,左右两旁是大瓦平房,这里的居民还穿着旧式的长衫或者粗布短打,过着没有电和自动化的生活,经营着一些早已绝迹的行业赖以生存。   生活虽说清苦了一些,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颇为质朴,话语中总会透着一股亲切与热情。而在这些人中,恍惚还有个让我格外熟悉的身影……   这难道就是梧城?   记忆中,外公曾不只一次提到这个名字。而每当他说起这个城市,总会流露出一种莫名的情绪,似乎连这个城市的一草一木都是那么熟悉,好像在那里生活了很久一样。   直觉告诉我,梧城应该是存在的,而且离我很近。只不过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掩埋进黄土之下,如今只剩下一片荒芜;或者它依旧坐落在那里,改了个新的名字便隐去了往昔的容貌。   而这个城市里的居民,依旧过着自己的生活,然后每一天都不断发生新的,或许荒诞离奇,却又引人深思的故事…… 第一章 鬼手   〔那是一双黑黝黝的手,大小和一般人的手差不多,干枯得如老树皮般的表皮包裹着骨头,在烛光的照耀下还能清楚地看到血管和手筋。这双手齐肘而断,断口平整,应该是被某种利器一刀砍下的。〕   【神奇艺人】   梧市是一座历史古城,因为满城栽遍梧桐,所以得名——“梧城”。此地原本就是旅游旺地,再加上这几年市政府大力加强旅游事业,远来的游客更是络绎不绝。来梧市旅游,最不能错过的就是城南的栖凤桥,传说此地有凤凰降落栖息而由此得名。   当然,栖凤的传说无可考证,但栖凤桥的名声倒是打了出来。栖凤桥畔有一片集市,唤作凤凰集,早在明清时期就初具规模。   时逢民国5年,政治相对稳定,而凤凰集也繁荣昌盛起来,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正是赶集的日子,此地更是热闹。   人多代表兴旺。不过,有时候人多也就复杂了,什么贩夫走卒,沽酒屠狗之辈皆齐聚此地,或嬉笑怒骂,或坑蒙拐骗,俨然成了一幅鲜活版的人生百态图……当然,其中诸多都是暗地的勾当,不为外人所觉。更多人喜欢看的便是街角边、空地上的那些杂耍艺人。   这些杂耍艺人原本多是走街串巷上山下乡的草台班子,见此地人气旺,便长期驻扎在这里,拉个圈子表演起来。粗犷一些的吞炭吐火、踩刀顶枪,文雅一点的表演些小戏法小花样。一场下来讨些赏钱,所谓“有钱捧钱场,无钱捧人场”。其中技艺如何,表演得好与坏倒没多少人计较,大家图个热闹高兴。   而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人称“鬼手艺人”的刘先生。刘先生全名刘镇江,是位五十来岁的干瘦老人,尖下巴鹰钩鼻,戴着一副镜片开裂的眼镜,总爱穿一件灰扑扑的长衫,外人看来只道他是位私塾老师或者账房先生,谁晓得他竟有一手“三仙归洞”的神奇本事。   何谓“三仙归洞”?这是一套神奇的民间技艺,道具极为简单,只需三个瓷碗,三粒小球,一根筷子便可施展。摆张桌子,艺人把碗一一倒扣在桌上,每个碗下都有一粒小球。艺人说话间,筷子连点碗底,虚拉横拖,再揭碗时,碗中小球不翼而飞,却跑到别的碗中,看得人瞠目结舌。接下来艺人再施技巧,三粒小球游离于各碗之间,待到三粒小球同归一碗之中,便应了三仙归洞。   刘镇江的三仙归洞极为高明,因为他可以把小球换做任意事物,小到樱桃枣子花生,大到核桃棋子秤砣,只要扣得下碗来,便能施展。这样一来增加了难度,让观众更感兴趣,都想看清其中奥妙,也有不怀好意的希望借此逮到其中破绽,把这挡财路的老头撵出凤凰集。可惜的是,任你睁大双眼,目不转睛,碗中三物依旧来去自如,令人惊叹非常。   于是乎刘镇江的名气越来越大,也越传越神奇。变戏法就是这样,纵然你能道破玄机,但没有逮到破绽也无法。许多人远道而来为的就是看他这手技艺,一时间名利接踵而至,但刘镇江本人并不太热衷,还如以前一般,每月三次表演,从不加场。而表演所获钱财,似乎每次都有个定量,从不会多收,如有人硬塞给他,便会拂袖而去。这样平淡而固执的性格,更为刘镇江蒙上了一张神秘的面纱。   钦慕者都尊称刘镇江一声刘先生,而更甚者见他技艺非凡,便替他取了一个诡异的称呼——鬼手艺人。   这一日午后,刘镇江表演完一场三仙归洞,围观的看客们皆鼓掌称赞,他微笑着起身,拱手做了个四方揖,然后取下头戴的旧礼帽,拿在手中反转向上。大家都知道这是要收彩钱了,纷纷挤上前来掏出钱财放入礼帽中,不一会儿礼帽就快被铜钱给填满了。   而就在这时,在纷乱的人群中伸出一只干瘦的手,悄悄地摸进了礼帽之中,刘镇江眉角一扬,拿礼帽的手轻微地抖动了一下,便不再过问。紧接着,那只手已经伸进了礼帽里,左右一摸却发现里面空荡荡的,那手的主人一愣,心中暗叫不好,便要缩回手去,却不想一把折扇点在了他手背之上,然后听见刘镇江说道:“富贵,你的手伸得太长了。”   这时人群从两边散开,让出了一片空间,见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干瘦青年站在其中,他的手被刘镇江用折扇不轻不重地压着。那青年脸色一红一白的,他弯着腰,还保持着伸手摸钱的姿势,见众人眼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连忙低下头,放在礼帽中的手缩也不是,不缩也不是,甚是尴尬。   围观的看客们心中都觉得好笑,这小偷也太没眼水了,居然偷到鬼手刘先生的身上。再看刘镇江面有愠色,不但唤出了这小偷的名字,话语中更有责备之意,心中有些不解。也只有熟识的人知道这其中的缘由,碍着刘镇江的面子,无法当众说明。   刘镇江皱着眉扫了众人一眼,终于撤回了折扇,那青年这才敢收回手,然后低着头站在刘镇江下首。刘镇江看也不看他一眼,把礼帽放在桌面上,手一翻盖在礼帽上,只听得一阵叮叮咚咚的声响。众人这才看清,原来,帽中的铜钱不知道几时被他藏进了袖口里,现在又倒回了帽中。   这一手亮相引起看客们一阵喝彩,如果换做平时,刘镇江定会微笑着回礼,可这次刘先生的脸色却黑压压的,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今天就到这里,对不住各位了。”说完便匆匆地离去,而那个偷钱的青年连忙收起刘镇江的家当,紧紧跟在他身后,当然这其中少不了礼帽中那大堆的铜板。   刘镇江这一走让看客们顿感失望,平日里刘镇江都会表演三场,早午晚各一次,而黄昏时那场最精彩,或许是光线昏暗的缘故,刘镇江表演时双手好似有残影划过,看得人眼花缭乱,更加感觉神乎其神。   一想到要看下一场又要等十天,大家都咒骂那偷钱的青年搅了大家的兴致。其中也有人猜测刘先生和那人的关系,便问其他看客,自然有熟识刘先生的好事者把他拉到一旁如此这般地说起,说的人口沫横飞连比带画,而听的人目瞪口呆连连点头。不到半日时间看客中便传开了,原来那偷钱的青年,居然是刘先生的——亲侄子!   【赌债】   刘镇江一路回到家,刚坐下就看见侄子刘富贵跟了进来,默不作声地站在他旁边,一副任打任骂的样子,心中的怒气莫名间消了一半,叹了口气闭目躺在椅子上不再管他。   说起刘富贵,刘镇江心中百味杂陈,这孩子是他大哥的独子。刘镇江少小离家学了三仙归洞的手艺后,就在这梧城定居了下来,靠表演为生,因为路途太远,好几年都难得回家乡一次,只能偶尔托人带点钱粮口信回去。直到前年刘富贵突然跑到梧城来投靠他,他这才知道原来家乡发大水,哥嫂都在这场水灾中丢了命。   想起多年未见的哥嫂都在这场灾难中丧生,刘镇江悲痛不已。刘家这一房就只有他们兄弟两人,而自己也无婚配子嗣,这刘富贵便成了刘家的唯一血脉,刘镇江自然把他当做亲生儿子一般疼爱,平日里连骂都不舍得骂。   或许是刘镇江的溺爱,也或许是城镇里的浮华,从小生在山村里的刘富贵哪见过这些,见别人锦衣玉食,自己便开始做着发财梦。先前刘镇江给他找了个营生,没做多久便不干了,成日里在凤凰集闲逛,不久便和一群闲汉们混熟了,隔三差五地邀约着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虽不算为祸乡里,也处处招人白眼。   刘镇江恼他不学好,便想狠狠教训他,但每次竹板还未碰到刘富贵的身上,又恍惚想起了死去的哥嫂,想起当年自己出门时,哥嫂倾囊相助宁愿挨饿也要为自己凑足盘缠。这份情意刘镇江终究割舍不下,再加上刘富贵的今天也是自己疏于管教造成的,遂不忍下重手,只能自己生闷气。   还好刘富贵这孩子虽然浑,但起码的孝心还未完全丧失,见叔叔生了气,便会规矩上几天,但一段时间之后又打回了原形。而这次他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偷到了自家亲叔叔的头上,这让刘镇江相当气恼。   想着想着,刘镇江看了侄子一眼,无力地说道:“富贵,叔叔老了,也管不了你,但你不能这样一辈子,等叔叔去了以后你怎么办啊……”   刘富贵听他这么一说,知道这次把他的心伤透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磕着头哽咽道:“叔叔一定长命百岁,是侄儿不好,以后再也不敢了。”   “以后……”刘镇江苦笑一声,便不再说话。   刘富贵见叔叔不肯原谅自己,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然后冲进了后院。起初刘镇江还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片刻之后只见房帘一掀,刘富贵提着把菜刀杀气腾腾地冲了出来。刘镇江心中一惊吼道:“你……你要干什么!”   刘富贵回头看了刘镇江一眼,脸上满是泪水,说道:“我这就和他们拼了!”   “他们,谁?”   “就是王老二他们——我是被这群混蛋逼得没办法,这才鬼迷了心窍来偷叔叔的钱。”   “王老二……”刘镇江一愣,终于想起这王老二是何人,猛地一拍桌子,指着刘富贵鼻子骂道:“你又去赌钱!”   刘富贵默默地点了点头,就朝大门口冲去,走到门口时,突然转身跪下朝刘镇江咚咚咚地磕了三个响头,说道:“叔叔,侄儿不学好,您就当没我这个侄子吧!”   刘镇江晓得王老二这群人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儿,富贵这一去恐怕是有去无回。见侄子越走越远,哥哥嫂嫂的音容笑貌在眼前闪过,当下老泪纵横,声嘶力竭地唤道,“富贵,你给我回来!”   刘富贵回过头,见叔叔满脸的泪水,呆了。手一松,菜刀掉在了地上,脸上满是懊悔的表情。他快步跑回了屋里,掀起袖子为叔叔擦拭着眼泪,拭着拭着自己又哭了起来。   好一会儿,刘镇江才平复了心中的情绪,悲声说:“孩子,你不能有事啊,你要有个三长两短,叫我……叫我下去后有什么脸见你爹娘?”   刘富贵瘫坐在他身旁,低着头默然不语。   见他有了悔过之意,刘镇江的心又软了下来,“欠了多少?叔叔这里还有些积蓄,你拿去把账还清吧。”   刘富贵摇头道:“是我自己混蛋,不敢再连累叔叔。”   “胡说!”刘镇江拍了下桌子,语重心长地道:“都是一家人,哪有谁连累谁的。只要你以后好好的,别再和那些人搅合在一起,我就安心了。”   “侄儿知错了,绝对没有下次。”   刘镇江听他的语气甚是诚恳,也就安了心,摸着他的头说:“改明儿我给你找个营生,总这么闲着也不是个办法。”   刘富贵温驯地点着头,突然想到了什么事,抓住刘镇江的袖口道:“叔叔,要不您把三仙归洞的技艺传授给我吧。”   刘镇江一愣,心中泛起了千层波涛,想起当年师父的遗训——这三仙归洞的技艺是不能随意传授的,特别不能落在心术不正的人手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可是,再看侄儿热切的双眼,心中又踌躇了起来,于是,慢慢地抽回了袖子说:“这个……我要好好考虑一下。”   说完他便不再搭理刘富贵,自个走进了卧房。   【倾囊授艺】   这一夜,刘镇江在床上辗转反侧,自己老了,手脚早不像年轻时那么灵便,这门手艺确实需要找个人流传下去。可是,这门手艺又有很多特别之处,首先不能传到心术不正、贪得无厌的人手中,这不只是这一门的规矩,其中还牵涉到很多隐秘的事。   可是要说不传吧,富贵现在这样子,确实需要一样能傍身的手艺。刘镇江现在还能动,可以把这个家支撑着,但等他百年之后呢?那富贵……说传吧,富贵是什么样的人,刘镇江心里清楚得很,如果把手艺传给了他,不知道会惹出怎样的祸事。   千般思绪在刘镇江的脑海中纠结着,这一夜就匆匆地过去了。   第二日,刘镇江撑着发红的双眼走出卧房,刚走到外屋就闻到了一股香气,原来刘富贵一大早就起来做好了一碗热汤面在外屋里候着他。吃着滚烫的汤面,刘镇江心中暖烘烘的。再看守在旁边的侄儿,眉宇之间和大哥年轻时有着七八分相似,想起当年自己出门学艺时,临走前大哥也做了碗这样的面端到他面前,守着他连汤带面全吃干净。   恍然间,他有种大哥还在自己身边的感觉,眼角不由湿润了起来,心中感慨道:“他终究还是个孩子,有一样傍身手艺还是好的,最起码我走后他饿不死。”   想到这里,刘镇江放下了碗筷对富贵说道:“你真想学三仙归洞?”   “叔叔,您愿意教我?”富贵一脸欣喜。   “我可以教你,但之前需答应我几件事。首先就是,立刻断绝和以前那些狐朋狗友之间的来往,这点你做得到吗?”刘镇江一脸严肃地看着富贵的眼睛。   富贵点头应道:“这个当然,我这次被王老二逼得那么惨,他们没有一个出手帮我,这样的朋友不交也罢。”   “嗯,”刘镇江见富贵答得诚恳,点点头又说:“其次要戒赌——赌坏品德,我们这一门最讲究的就是品行要端正,心术不正的人是不能学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要切记!”   富贵连声答应。   刘镇江继续说道:“还有一点,学了这门手艺后,不管你造化多大,所赚的钱财自家吃多少用多少,就只能拿多少,虽有盈余却不致富贵。你明白吗?”   “这……”听到这条规矩,富贵的回答有些迟疑。   刘镇江冷哼了一声,“这是祖师爷传下的规矩,你要想靠这门手艺发财的话,那我劝你趁早打消学艺的念头!”   富贵见叔叔面有愠色,连忙答应道:“叔叔教训的是,其实我也就想有个糊口的手艺,有正经事做,不至于下半辈子浑浑噩噩下去,发不发财的倒是其次。”   经他这么一说,刘镇江这才满意下来,“只要你牢记这三件事,叔叔我就放心了。”   “那叔叔是答应教我了?咱们现在就开始吗?”   “不,”刘镇江摇摇头,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放在富贵面前,“现在先去把赌债还了,记住以后绝对不能赌钱!”   富贵满口答应着,拿了钱就朝外面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刘镇江突然叫住了他,嘱咐他路过河边时捡些铜钱大小的扁鹅卵石回来。富贵虽然不明白他的用意,还是应了下来。   刘镇江看着侄儿的背影,心里终于轻松了很多,这孩子有了事做,希望以后能规矩一些。而他却没有发现,富贵走出门时,嘴角边扬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未到正午,富贵就办好事回来,顺便带了一大堆鹅卵石,都是依着刘镇江先前叮嘱的形状,每一颗大小厚薄都差不多。刘镇江见他裤脚湿漉漉的,想来捡得特别用心认真,心中有些欣慰,担心他着凉,就叫他先换条干净裤子再说。富贵一溜烟地跑回房,很快就换了条裤子,然后恭恭敬敬地问:“叔叔,我们这就开始学?”   刘镇江摇头道:“还不成,咱们先练基本功。你何时能像我这样,我就真正地把三仙归洞的手艺传授给你。”说完,捡了三颗大小相同的鹅卵石,依次夹在右手食指到小指的指缝间,只见他手指勾来拨去,这三颗鹅卵石就好像有了生命般在他指间窜来窜去,却没有一颗掉落下来,直看得富贵目瞪口呆。   然后刘镇江右手一晃,鹅卵石居然不翼而飞,等他转过手,这才发现,原来是夹在手心指缝的边缘处,从手背这个角度去看,根本看不出破绽。紧接着,刘镇江的手又左右连连摆动,每当他停一次,富贵就发现食指和中指的指缝间多夹了一颗,原来是从别的指缝中跑过去的,等他停到第三次,三颗鹅卵石都牢牢地夹在食指和中指的指缝间。   最后,刘镇江右手一合一搓,等他再张开手后,手心手背上都空空如也,那些鹅卵石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看完这一手,刘富贵足足愣了好长一段时间。等他回过神时,发现叔叔正笑盈盈地看着他,情不自禁地拍手赞叹起来。刘镇江露这一手,就是要提起侄儿的兴趣,这样教起来更事半功倍。毕竟是年轻人嘛,总会被新奇的东西所吸引,想当年自己也是被师父用相同的方法给迷住了,然后死心塌地地学起三仙归洞。   接下来,刘镇江指点了富贵一些基本的技巧和窍门,便叫他自己练习起来,并承诺只要他能把一颗鹅卵石玩得如他那般灵活,就正式传授他三仙归洞这门手艺。   【午夜拜师】   一转眼半个月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刘富贵每日按着叔叔指点的方法练习基本功,可以说是到了痴迷的地步。除了吃饭睡觉以外,时时刻刻都能看见他拿着石子儿练习着,也不再出门找那些朋友鬼混,这让刘镇江相当欣慰。   而更可喜的是,刘镇江发现富贵的手指相当灵活,可以说是天生学这一门的好手。除了开始那几天还不太灵便以外,待他把刘镇江所说的窍门技巧融会贯通以后,那石子儿在他手中玩得愈发熟练,短短半个月时间就已经达到了所要求的程度。其天赋之高直教刘镇江汗颜,想当年自己足足练习了三个月才勉强达到这种境界,后生可畏啊!   不过,刘镇江哪晓得,富贵之所以学得快,却是因为以前在与人赌博时常用的出千伎俩,本就有了功底,当然事半功倍。   这一日午后,刘镇江唤来正在卧房里练习的富贵,对他说道:“孩子,今天叔叔就开始正式教你三仙归洞这门技艺。”   富贵听得欣喜万分,当时就跪下磕了好几个响头。   刘镇江笑眯眯地扶起他说:“傻孩子,晚上正式拜师的时候再磕头。”   “为什么要晚上再拜师?”富贵疑惑地问。   刘镇江笑而不语,随手掏了几枚钱放在刘富贵的手中说:“你去买只公鸡,要活的,鸡冠越大越红越好。剩下的你自个儿收着零花吧,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也别老是呆在家里,多出去四处逛逛,晚点再回来。嗯,这就去吧。”   富贵虽然不知道刘镇江所为何事,但也没有多问,拿了钱便出门。   富贵在外面溜达了半天,戌时回家,问起刘镇江拜师的事,得到的答复却是时辰还未到。一直等到了子时,刘镇江这才叫起昏昏欲睡的富贵,提着那只大公鸡,两人走到后院的一间房前。刘富贵见那灰扑扑的房门上挂着个大铜锁,这才想起,这间房向来是锁着的,叔叔从来不允他进去。   有几次起夜时曾见到叔叔进去过,神神秘秘地不知道在里面做些什么。现在回想起来,叔叔进这间房是有规律的,不是初五,就是十五,要不就是二十五,反正都是去凤凰集表演的当天,而且都是子时。这让刘富贵有些疑惑,难道这间屋里的什么东西和叔叔这门技艺有着莫大联系?   刘镇江摸索了一阵掏出钥匙,打开铜锁然后向里一推,只听得“吱呀”一声,门开了。而就在门开的同时,刘富贵突然感到有一阵寒意从房间里渗了出来,激得他全身寒毛倒立起来,而心中升起一丝莫名的惊悚。   富贵站在那扇门外朝里面望去,只看见那里面烛光幽幽地闪烁着,而那光看起来并非温暖,却透着一股森森的肃杀。   “进来吧。”刘镇江走进了房间,然后向富贵招了招手,富贵深吸了口气,跟着走了进去。一进屋,就好像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在刘富贵的心中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冷。是的,当他走进来以后,就有种异样的感觉,但不同的是,这种冷并不是身上,而是从心底涌出来的。就好像这个房间的角落里有许多双眼睛在偷偷地窥视他,看得他心寒。   刘镇江见富贵魂不守舍的样子,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不要怕,慢慢就习惯了。”   叔叔的话让富贵好受了很多,过了一会儿终于习惯了这里的气氛,他开始打量起这个房间来。房里的陈设相当简单,除了张桌子几个板凳,几个蒲团之外,就只有面北朝南的一个神台。这让富贵心中的疑惑又多了一层,因为一般的神台都是面南朝北的,而这个却反其道而行。再看台面上除了香炉蜡烛,就只有一个四四方方的架子,被一张红布盖着,看不到里面有什么东西。   刘镇江让富贵跪在神台前的一个蒲团上,自己也跪在另一个蒲团上,低头嘴里念叨起来,他念的什么富贵一句也没听清楚,只是感觉这场景不应该是拜师,而是道士招魂。过了一会儿,刘镇江站了起来,把那只公鸡提在手中,走到神台边掀起了红布的一角。   刘富贵一直好奇红布下到底是什么东西,视线却被刘镇江的背影挡住了,他伸着脖子看去,只见叔叔把那只公鸡从红布的一角塞了进去,便马上盖住了红布。那公鸡起先还是好好的,抓在手里时还“喔喔”地轻声叫唤着,但它被塞进红布以后,只听见它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在红布下扑腾了几下,便再也没了动静。   刘富贵心中骇然,那里面到底是什么?难道是吃人的怪兽!   做完这些,刘镇江拜了拜,然后把手伸进红布中摸索了一阵,富贵刚想叫小心时,他已经转过身来,手中拿着一把沾满血的匕首。   “原来叔叔在红布里杀鸡呢,我还以为有什么怪兽。”刘富贵长吁了一口气,顺手摸了摸额头,这才发现额头上尽是冷汗。   这时,刘镇江说:“把右手伸出来。”   富贵依他的话做了,却不想他居然用那把带血的匕首在富贵的手上划了条豁口,富贵痛得“嘶”一声,又听刘镇江说道:“别缩手,就这么放着。”富贵只能听他的话,把手定在胸前。然后,刘镇江又把匕首平放在他手里,只见得那匕首上的鸡血和手心渗出的血液流淌到一起,在烛光的映衬下甚是鲜艳。   接着,刘镇江又默默念叨起来,他每念一句富贵就觉得手中的匕首沉重一分,当他念完的时候,富贵的手突然一紧,那感觉就好像有人握住了自己的手一般,惊得富贵“啊”地叫了起来。   “别动!”刘镇江连忙按住了富贵的胳膊,富贵抬头看去,只见叔叔满头大汗,表情异常紧张,于是硬着头皮稳定情绪。   刘镇江放开富贵的胳膊,擦了擦眼角的汗水,对富贵说:“接下来我念一句,你跟着念一句,一个字也不能错,知道吗?”待富贵点头答应后,刘镇江才一字一句地念道:“祖师爷在上,本人刘富贵求传授鬼手绝技予以营生,学成后不忘前人教诲行善积德,所获财物不敢多得,虽有盈余却不致富贵。正德行,远奸邪……”   富贵跟着叔叔念着,当他听到“鬼手”二字时,心中没来由的一寒,但嘴上不敢停顿,直到随着叔叔把最后一句“如有食言,甘受处罚”念完后,房间里突然静了下来。过了好久,才听得暗地里似乎有个声音“嗯”了一声。那声音若近若远,好似九幽地狱中传来的一般,听得富贵毛骨悚然,但刘镇江却大喜,朝神台跪下连连磕头。   而这时,富贵的手上一松,那股寒意也逐渐离他远去……   【鬼手】   做完这一切,刘镇江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了下来,领着还有些发愣的侄子出了房间,仔细地关门上好锁后,两人回到了外屋,见富贵还有些魂不守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祖师爷答应你入门了,现在有什么想问的你就问吧。”   “叔叔,我想知道,你刚才说的鬼手……”   “原来你想知道这个。其实我们这一门的绝技就叫鬼手,当然别人送我的外号和这个名称不能相提并论。我这三仙归洞便是鬼手技艺中的一个分支,本门的技艺注重手上功夫,来如影去如风,所以有鬼手之称。”   刘富贵点头道:“哦,也就是说能表演三仙归洞的都是我们鬼手一门?”   “不,这本事也不是我们一门独有,陈家有王家也有,只是表演的方式和技巧不同而已。就好比刀枪剑戟,哪家门派都会用到,但招式不同罢了。本门技艺向来是一脉单传,我把这手艺传给了你,你便是这一门的唯一传人。好了,本门中的事以后慢慢给你讲,也不急在一时,现在我便教你三仙归洞。”   说完,刘镇江拿出自己表演时所用的道具,一边做一边为刘富贵细细地讲解起来。原来这三仙归洞技艺的诀窍主要涵盖两个方面——以手为主,以嘴为辅。首先,手要快,特别是小指和无名指,在揭碗和盖碗那一瞬间,小指和无名指快速探进碗中,夹起盖住的小球,手指缩回时,小球已经落在了自己手里,五指活动间可以把小球转移到任意位置,等到揭另一个碗时,再悄悄放入。   其次是嘴,一般变小戏法的都会有“三分手七分嘴”这样一说,表演时与观众说话互动,便能转移他们的注意力,然后表演者在暗地里移花接木或者偷梁换柱。不过这上不了大台面,行家一看便能瞧出其中的玄机。鬼手一门稍微有些不同,说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只要你手上功夫过硬,只靠三分嘴,也能表演出来,比如刘镇江就是三分嘴七分手。   刘富贵认真地听叔叔讲完其中的诀窍,这些听起来简单,但全是考手上的硬功夫,不下苦功绝对成不了气候,心中虽然有别的心思,却没有表露出来。接着,刘镇江拿出三颗小铜球递给富贵,要他用这东西练习,富贵见那铜球有指甲盖般大小,表面光滑铮亮,摸起来滑不留手,虽然无形中增加了练习的难度,但只要练得纯熟便能出真功夫。   于是,刘富贵试着用小铜球练习起来,刘镇江在一旁照看着,不时指出他手法上的问题,叔侄俩一个练得起劲,一个教得用心,不知不觉间只听到外面传来一慢四快五声更响,这才发现已到了五更天了。   刘富贵正练到妙处却被叔叔用手一挡制止住,他疑惑地看向叔叔,见刘镇江郑重地摇着头说道:“我们这门有个规矩,这门手艺只能在日落后练习,最多到五更天便不能再练。手艺未纯熟前,更不能在人前演练,如果被人瞧破了其中玄机,便会有大祸降临!”   刘富贵见叔叔一脸正色,有些犯琢磨,小声地说道:“表演这种事,一时失手总会有吧,难道演砸了被人瞧破也会出祸事?”   他声音虽小,却还是被刘镇江听见了,便很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回了一句:“只要你能练到入门,到时想失手恐怕也难了……”   刘富贵奇道:“表演者故意失手总不难吧。入门,那要练多久?”   “失不失手,以后你就明白了,”话说到一半,刘镇江岔开了话题:“能达到七分靠嘴三分靠手的境界便是入门,以你小子的滑头,这七分嘴就不用练了,倒是三分手还要多下苦功。”说到这里,刘镇江嘴角浮出些笑意,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指刘富贵以前好吃懒做,出入的都是三教九流的地方,耳闻目染之下口才自然不错。   刘富贵倒是不以为意,“叔叔,那您现在是什么品级?”   “自然是三分嘴七分手的小成境界,不过要练到大成的话……”刘镇江抬起头,似乎进入了一种遐思的状态,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拍打着富贵的脑袋笑道:“先把入门学好吧,那些事对你来说还遥远得很。夜深了,睡吧。”   刘富贵回味着叔叔的话,把他搀扶进了卧房。当刘富贵回房睡觉时,路过那间上锁的屋前,见幽幽的烛光从门缝里泻了出来,愈发觉得这屋里古怪,而那红布盖着的木架子,里面到底是什么?叔叔既然用布盖着,肯定是不想让他知道。富贵越琢磨就越想知道红布下到底是什么东西,当下决定趁着今晚这个机会进去看看。   于是,刘富贵又悄悄地回到了叔叔的房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着屋里面的动静。过了一会儿,只听里面传来轻微的打鼾声,富贵知道叔叔已经睡着了,这才放下心来。他悄悄跑到自己屋里,从枕头下掏出几块小铜片,然后回到那间上锁的屋外。   以前刘富贵干过不少偷鸡摸狗的事,开这把旧锁自然是手到擒来,没捣鼓多久锁就开了。他轻轻地把门推开一半就侧身进了屋里,然后快速合上门,整个过程没发出一点声音。进了屋,刘富贵四下打量起来,屋中的陈设如刚才离开时一样,只是神台上那对白蜡烛的长度并未削减,还幽幽地闪烁着,好像永远烧不完似的。   刘富贵没想那么多,径直走到神台前,抓住红布的角往上一掀。眼前好似闪过了漫天红霞,在摇曳的灯光中,他看清了里面的东西,然后不由倒吸了口凉气——那红布下盖着的居然是一双手!   那是一双黑黝黝的手,大小和一般人的手差不多,干枯得如老树皮般的表皮包裹着骨头,在烛光的照耀下还能清楚地看到血管和手筋。这双手齐肘而断,断口平整,应该是被某种利器一刀砍下的。   刘富贵虽然害怕,但眼睛却盯着那双手怎么也挪不开,当他从手掌看到手指,再看到指尖时,心中一惊,那指尖上居然长着野兽一般的爪子!呈弯钩型的爪子黑亮亮的,而那爪尖还沾满了黏糊的血块,这让刘富贵联想起那只被叔叔放进红布里的公鸡,然后回忆起那一声惨叫,或许那只鸡并不是叔叔杀掉的,而是……想到这里,刘富贵心底浮现出两个字——鬼手。   刘富贵吓坏了,却又害怕吵醒叔叔,不敢发出任何声音,这种恐惧的情绪得不到舒缓,压抑得他整个人都快发疯了。他胆战心惊地拉起红布盖住那双手,检查无误后连忙出门,重新上好锁,便逃一般地奔回自己的卧房,用被子盖住头,瑟瑟发抖。   这一夜,刘富贵被吓得无法安睡,因为他只要一闭眼,脑海中就会浮现出那双骇人的鬼手,整个人又猛地清醒了过来,或许是害怕那双手跑出来便又到后院查看一番,见那扇门还是关着的,这才稍微安心。回房,等他再次闭上眼,又会想到那双鬼手,就又跑去查看。如此反复,直到天边现出鱼肚白的时候,他累得再也走不动了,这才昏昏沉沉地睡去。   【违誓】   第二天,刘富贵病了。可能是被那双鬼手吓的,也可能是昨夜起来多次着了凉,反正脑袋昏沉沉的,全身也使不出什么力气,只能躺在床上干哼哼。而刘镇江似乎预感到了侄子的病,煎了一大碗黑乎乎的药叫富贵喝下,那碗药又苦又辣不知道什么东西熬的。然后他又为富贵绑好了手掌上的伤口——那是昨夜拜师时他用匕首划的。并叮嘱富贵这两天别出门,很快就会好。   说来也怪,这病来得快去得也快,到了第四天早上刘富贵便全好了。更奇怪的是,他揭开手上的布条一看,却发现手上那条疤也被布条带着脱落了,除了伤疤位置略显白嫩以外,并没留下任何痕迹。   接下来的时间里,刘富贵每天午时起床,用过午饭后便出外活动一下,或是去凤凰集转悠,或是去茶馆听一下午书,一直等到日落后便回家,关上门一直练习到五更。刚开始的几天刘镇江还守在旁边指导,见侄子如此发奋心中满是欣慰,等到富贵练得纯熟后,他便不用再守着,而刘富贵也从不懈怠。就这样,三个多月过去了,那三颗小铜球被刘富贵玩得愈发灵便,除了偶尔一滑手会溜掉以外,三仙归洞这门手艺算是有了几分模样,当然这离刘镇江口中的入门还差一段功夫。   这一日下午,刘富贵在茶馆里喝茶听书,门外走进来一个二十来岁的瘌痢头小子,看见刘富贵以后直接坐到他旁边,招呼也不打就拿起他的茶碗喝了个底朝天。   “唉,你他妈的给我留点啊。”刘富贵骂着,把花生壳朝他脑袋上扔。   瘌头小子一抹嘴巴笑骂道:“富贵,你小子最近着魔了?也不和兄弟们见见面,你真的死心塌地跟着你叔叔学那门手艺了?”这瘌头小子名叫瘌头三,也是个好吃懒做的主儿。他,刘富贵和城南一群臭味相投的家伙聚在一起,整天游手好闲地在凤凰集晃悠,专做些狗皮倒灶的事。   刘富贵瞪他一眼道:“有什么不好,小子看清楚了……”说着随便捡了三颗花生放在桌面,然后拿起三个茶杯倒扣在上面,然后指着其中一个杯子问:“里面有没有?”   瘌头三噗嗤一笑,“自然是有啊。”   “我说没有。”说完,刘富贵揭开杯子,在揭开的一瞬间,小指和无名指轻轻一夹,然后在茶杯的遮挡之下便挪到了别的地方。   “咦……”瘌头三瞪大了双眼,一把抢过刘富贵的杯子里里外外看了个遍,却没有发现什么,刘富贵指着另一个杯子说,“在这里面。”说完揭开杯子,小指轻轻一弹,等瘌头三看清时,杯子下面已经安安稳稳地躺了两颗花生,然后刘富贵又把杯子盖上,指着最后一个倒扣的杯子说:“你把它压着我一样能变没。”   瘌头三有些不信,双手死死地压着最后那杯子,刘富贵说了声“走!”然后揭开中间那茶杯,变成里面三颗花生。瘌头三目瞪口呆地揭开自己手里的杯子,里面空无一物,当下竖起大拇指叹道:“兄弟,你他妈太神了!”他哪里知道,刘富贵早在扣杯子的时候就把里面的花生勾了去,他压住的本就是空杯子,然后刘富贵用相同的手法把藏在手中的最后一颗放了进去,便应了三仙归洞。   刘富贵露了这一手,不止让瘌头三惊叹,在一旁听书的客人也看得痴了,就连说书先生也停了下来。大家都围着刘富贵要他再表演一次,有几个熟人知道他是刘先生的侄子,更是掏出铜钱放在刘富贵的桌上。年轻人总会被一时的激动冲昏了头脑,见还有钱拿,刘富贵早把叔叔说的话抛在了脑后,又表演起来,却没想到这次居然出了岔。   可能是第一次当着这么多人表演,也可能是那颗花生的形状问题,当时,刘富贵刚好夹住杯中的花生,然后揭开茶杯,而就在这时,小指和无名指突然一颤一滑,花生便掉了下来。刘富贵心中大叫“糟糕!”想要合上,而杯口已经离开了桌面,再也不能回头了,他红着脸思索着该说些什么,只听人群中有人鼓掌道:“好!”紧接着大家都叫起好来。   刘富贵的心顿时沉了下来,咒骂着这不给人下台的混账小子,可是当他看向桌面时,却愣住了,那桌面上居然空空如也,那落掉的花生呢?跑哪里去了?   见刘富贵不说话,瘌头三不耐烦了,却又不敢自己去揭中间的杯子,猛拍了刘富贵的胳膊骂道:“你小子开不开啊,不开我帮你开了!”   这时刘富贵还没反应过来,他看向瘌头三木然地点了点头,瘌头三还以为他想显摆,于是直接把手伸向了中间的杯子。这时刘富贵终于清醒了,刚想说不要,那小子已经揭开了杯子,而当刘富贵看见杯子下居然有三颗花生的时候,脑子里轰的一声,再也无法思考了。   围观的看客当然不知道刘富贵的心思,见他的手连杯子都没碰,只道是他故作姿态,当人们看清楚杯子下的三颗花生时,人群里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和赞叹声。紧接着无数铜钱抛在了桌面上,瘌头三看得心花怒放,不用刘富贵指示就殷勤地还礼收钱,当然其中不免顺手牵羊。   过了好久刘富贵才从震惊中转醒过来,见围观的看客都散去了,而桌上留下了一大堆铜板,瘌头三正一五一十地码着,看样子高兴得很,耳边还不时传来邻桌的人小声议论,“富贵可是得了老刘先生的真传啊。”“我看富贵比老刘先生还厉害,你没见他刚才碰都没碰,花生就自个儿进去了?”“就是就是,太精彩了。”   听到这些话,刘富贵又恢复了情绪,一脸神气地把面前码好的铜板一股脑全推给了瘌头三,没好气地说道:“都拿去,瞧你那出息。”   “嘿嘿,刘哥教训得对。”瘌头三满脸堆着笑,一把把抓着铜板往怀里揣。   刘富贵一脸嘲讽地看着瘌头三把铜板收拾好,向他招了招手,后者连忙把耳朵附了过来,刘富贵在他耳边小声地说道:“这点钱都是小场面,你以为学这手艺就为了混口饭吃?告诉你,用在那上面,还不发大财?”说着刘富贵做了个掷骰子的动作。   两人臭味相投,瘌头三对赌这东西自然是门儿清,顺着刘富贵的思路往下一想,立马明白他其中的涵义,再回想刘富贵惊艳的一手,心中有了八九分把握,连忙谄媚地说道:“兄弟,你发达了可别忘了哥们我啊。”   刘富贵笑道,“咱好兄弟有财肯定一起发,不然我还告诉你干吗?怎样,今天就去做一票?”   瘌头三嘿嘿地笑道,“正好,西城月儿巷新开了间赌坊,看场子的有几分货,不过自然不是您刘哥的对手,咱这就走吧。”说完往桌上扔了几个铜板,便拉着刘富贵出了茶馆。   两人一路赶到西城月儿巷,瘌头三轻车熟路地把他带到一家万贵赌坊,刘富贵看着那名字不由赞叹道:“万贵,富贵,这彩头好,合该今天赚大钱。”说完他一掀门帘便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他前腿刚迈进赌坊,就听到一阵呼幺喝六的声音,全身说不出的舒坦,连手都痒了起来。这几个月规规矩矩地待在家中早就素得慌了,也顾不上在后面换赌签的瘌头三,他径直冲向其中一桌,光看上一眼就精神百倍。   刘富贵看的这一桌是赌骰子,这掷骰子也分好几种赌法,最常见的就是庄家掷,其余的人压大小或者点数,这种赌法只有庄家掷骰子,而且庄家基本上是赌场的人,骰子落不到闲家手里刘富贵自然作不了弊。还有种赌法就是轮庄,这和前一种相反,每人都可以做庄,而庄闲家都可以掷骰子,纯以点数辨输赢。只要骰子到了刘富贵手里,赢不赢钱当然是他说了算。幸好,这桌就是后一种赌法。   等了两把,瘌头三挤了过来塞给刘富贵一把竹签,竹签上都写着数字,对应着等值的钱币,这便是赌博时用的筹码。大家押好了筹码便赌了起来,轮到刘富贵掷骰子,他双手捧着骰盅晃了几晃便放在台上,揭盅时,瞥见自家点数比庄家少了些,小指一勾一夹,便把其中一枚小点骰子变为大点,就这么赢下了一局。   这一下午,刘富贵便在这万贵赌坊中度过,赌到太阳落山才散去。刘富贵的手法相当高明,居然没有一个人看破,再加上其间进多出少,虽然赢下不少钱却没有人怀疑,只道他运气比较好,最后和瘌头三一合计除去零头足有七个银元。   两人从未见过这么多钱,而他俩都是留不住钱的人,于是在梧城最大的酒楼摆上一桌酒席,叫来往日的狐群狗党,一群人胡吃海喝起来,这一顿一直吃到三更天,刘富贵才哼着小曲晃晃悠悠地回到家里。   到了家,却看见外屋灯光还亮着,叔叔刘镇江正坐在桌边,看着油灯出神,刘富贵的酒顿时醒了大半,他颤颤巍巍地走过去,轻声问道:“叔叔,还没睡啊?”   “这不是等你吗,你到哪里去了,吃饭了没……嗯,怎么一身的酒味?”刘镇江说话时,闻到了富贵身上传来的酒味,眉头一皱。   刘富贵两眼一转,忐忑地说道:“我今天碰到三子了,他叔叔是省城的富商,所以拉着我去拜访他看能不能给咱俩介绍个好去处。我没钱买礼物,就表演了一手三仙归洞,他叔叔看了高兴得很,就留我们吃饭。这不,到现在才回来。”   “什么,你表演了三仙归洞!”刘镇江突然站了起来,表情甚是紧张。   “叔叔,您别着急啊。放心,练了那么久,虽不说出神入化,至少也是四平八稳啊,当时我也怕出丑,所以嘴上功夫多加了一两分,表演完了他叔叔还夸我呢,您看,这是给我的赏钱。”说着,从怀里摸出十几个用剩下的铜板放到刘镇江面前,“当时他叔叔一高兴给了我两个银元,我记得您的话'虽有盈余不致富贵',于是打死也不要。最后拗不过,就给了我这么多。”   “嗯,这还不错,你真没演砸?”刘镇江还有些怀疑。   “这当然,演砸了哪还有赏钱。”   刘镇江听了这话才放下心来,想想这段时间侄儿确实规矩了许多,除了练习以外就去茶馆听书喝茶,没和以前那群朋友在一起,也没听人说起他的坏话。富贵今天下午在茶馆表演的事他也听人说起过,言语中都是赞誉,侄子被人夸奖他这个做叔叔的也有脸面,而心里自然高兴,当下也没有多心,点点头道:“我们这一门讲究天分和苦功,你天分很好,也够勤奋,不过还是要时时鞭策自己,不要有一点点小成绩就忘乎所以。”   刘富贵说道:“这个自然。”   “嗯,夜凉,早点睡觉。”刘镇江说完,便起身回屋了。   刘富贵这才松了口气,心中大叫“好险”,也熄了灯回房睡觉了。而就在脱衣服时,发觉手臂上有些异样,掌灯一看,发现右手臂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几块红斑,又痒又麻,还以为是酒喝多了的原因也没去管它,倒头便睡了下去。   这一觉睡得还算安稳,而就在他睡得正酣的时候,梦中突然出现了一双巨大的爪子向他猛抓了过来,刘富贵吓坏了,拔腿就跑,可是不管自己跑多快,那双爪子依旧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身后,等他再也跑不动的时候,那双爪子猛地抓住了他的脑袋和双脚,然后用力一扭……   “啊!”刘富贵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他喘着粗气,擦拭着满头的冷汗。这个梦太真实太可怕了,以至于他现在还心有余悸。回忆起梦中的那双爪子,刘富贵猛地一颤,那爪子——居然和那双鬼手极为相似!   想到这里,刘富贵全身汗毛倒立,而右手手臂上的红斑更加痒麻。这时,外面传来一慢四快五声更响,五更天了……   【鬼手的惩罚】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刘富贵每日和瘌头三在赌坊中混迹,用鬼手这一门技艺赌博出千,早把当时入门的誓言忘了个干净,赢了钱便和那群狐朋狗友们胡天胡地花了个干净。不过这回他学聪明了,每天晚饭前便回家,日落后就关了门练习,等到叔叔睡后再悄悄爬出墙去,刘镇江半点没有发觉,还以为富贵依旧那样用心,难以想象等他得知侄子这段时间的德行后,会是怎样一副表情。   而这些天以来,刘富贵忽然发现了一件相当神奇的事,那就是不管赌博还是练习时,手中的物件都会和自己产生一丝莫名其妙的联系,这种联系就算放开手也会存在,而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刘富贵也从中摸索出了很多妙用,而其中最实用的就是,在赌博时就算自己不动手出千,那骰盅里的骰子,也会以他自己的心念变成他想要的点数,那感觉就好像有双无形的手,在骰盅底下拨动着骰子……   这个发现令刘富贵无比兴奋,赌起来更加有恃无恐,钱财如流水般流进他的口袋。但为什么会这样,刘富贵回想起那日在茶馆里表演险些失手的一幕,那时候掉落的花生居然自己跑进了中间的杯子里。他当时很是不解,却不敢问叔叔,后来联系起拜师的时候,叔叔曾说过一句话——“到时想失手恐怕也难了”,那时富贵没有听懂,而现在好像琢磨到这句话的几分涵义。旋又想到叩拜的那对“鬼手”,莫非冥冥中真有鬼神相助?想到这里,富贵不敢再想下去,反正有钱花销,哪顾得了那么多。   不得不说,这段时光是他人生中过得最惬意的日子,不过……有些美中不足的是,那晚出现在手臂上的红斑居然越长越大,富贵起初并没有在意,可是过了几天,手上的红斑居然开始扩散开来而且越来越痒,他慌了,找了很多大夫却没有一个人能治好。他害怕叔叔起疑心,便在手臂上缠了一层白布,等刘镇江问到时,富贵只说是在茶馆喝茶的时候不小心溅到了开水,刘镇江当时没起疑心也没多问下去,只是唠叨了几句“怎么不小心”之类的话,这个事就这么含糊地混了过去,一直到那一天……   这一日,刘富贵和一群朋友在城东最大的一间赌坊豪赌,到出门时每个人荷包里都揣满了银元。大家一高兴便要去喝酒,刘富贵想了想今天是初五,叔叔去凤凰集表演也没那么早回来,便答应同去。这一顿喝得昏天黑地,以至于刘富贵醉得不省人事。   朦胧间他好像感觉,有双柔软的手在轻轻地按压着自己的太阳穴,他缓缓睁开眼一看,发现自己身在一间卧房之中,一个娇滴滴的女子正在为自己按摩。见他醒过来,那女子做了个万福说道:“公子醒了,婉儿伺候得还舒服吗?”   婉儿一开口,那如兰花般的幽香环绕在刘富贵周围,他脸上一红,问道:“这……这是什么地方,我朋友呢?”   婉儿捂着嘴一笑说:“公子醉得太厉害了,这里是金雀巷软香阁啊。公子的朋友在隔壁,是他们送你到这儿的。”   “哦,那我去找他们。”刘富贵显然还没搞清楚状况,刚起身脚下一软,婉儿连忙扶住他道:“公子,你朋友现在有别的姐妹陪着呢,你现在过去,他们正在……”说着婉儿俏脸一红,把头埋了下来。   刘富贵这才想起,她刚才说这里是金雀巷软香阁,金雀巷那是……刘富贵心中一荡,再看怀中那娇滴滴的窑姐,几乎把身子全倚在了他的身上。温香软玉入怀,他这个血气方刚的雏儿哪里受得了,身体顿时燥热起来如进了烘炉一般,只听婉儿媚声说:“公子,奴婢扶您更衣沐浴吧。”   刘富贵咽了咽唾沫,愣愣地点头,婉儿便把他扶了回去,为他脱下衣服。这时婉儿发现他手上缠着的白布问道,“公子,您的手?”   “哦,烫伤的。”他顺口回答道。   “婉儿这里有上好的烫伤药,奴婢帮公子敷上保准见效。”   这时候,刘富贵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哪想那么多便点头答应了,于是婉儿解开了白布,但看清他的手时,突然“啊”的一声尖叫了起来。这叫声把刘富贵从绮梦中拉了回来,他木然地看向自己的手,待看清状况时,酒顿时就醒了大半,自己好好的手臂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干枯成一根柴棍儿似的,而且整只手都变成了黑色,一时间他突然想到了神台上红布下的那双——鬼手。   刘富贵恐惧地跳了起来,抓起衣服就朝门外跑去,这一路也不知道撞了多少人,一直跑回了家中,直接闯进了放着“鬼手”的那间屋。刚进门,刘富贵就感觉大事不妙了,那屋里面还有一个人——是刘镇江。此时刘镇江正回过头疑惑地看着富贵,当他看见富贵的手时,脸上突然出现一种惊恐万分的表情,他冲过来一把抓住刘富贵的手摸了一阵,然后厉声呵斥道:“你……你到底做了些什么!”   刘富贵吓坏了,于是把这段时间的所说所为全说了出来。听完富贵的讲述,刘镇江感觉天地一阵晃动,他连滚带爬地跑到神台,一把掀开了红布,只见神台上那双原本干枯的鬼手不知道几时居然变得饱满了起来,好像皮与骨之间长出了一层新肉。可怕的还不止这些,那鬼手还时不时地颤抖着,那尖利的爪子一弯一直地慢慢运动着,犹如活过来一般!   看到这样的场景,刘镇江无力瘫坐到地上,他回头伸出手颤抖地指着刘富贵:“你……你不是答应我不再赌钱,要规规矩矩的吗!你可知道违背誓言的下场,会被鬼手食尽全身血肉而亡!”   刘富贵早已被吓得三魂不见七魄,双膝一软便跪在了地上,只知道“咚咚”地磕着头,“叔叔救我,我不想死。”   “救你?晚了……”刘镇江长叹一声,他闭上眼,两行热泪从眼角滚滚而落,过了好久,他才睁开眼,留恋地看了一眼刘富贵,“以后,要好好的。”   说完,刘镇江猛地站了起来,抓起神台上的那对鬼手大声喊道:“祖师爷有训,弟子德行有失遭致鬼手惩罚,师若救之,必以自身血肉替代。我刘镇江愧对祖师爷教诲,甘愿代侄受罚!”说完,手腕一转,把鬼手爪尖对准自己的胸口刺了进去。   刘富贵在听叔叔说这段话的时候就察觉到不妙,见叔叔要替代自己,他心头一紧连忙扑了过去,口中大喊道:“不要!”可是,终究晚了一步,当他抱住刘镇江时,那对鬼手已经插进了刘镇江的胸口,鲜血顿时浸湿了衣服,而那对鬼手好像有生命似的,吸着冒出的鲜血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顷刻之间刘镇江整个人便瘦了一圈。   刘富贵看得睚眦欲裂,伸手要拔出那对鬼手,却被刘镇江制止住了,这时刘镇江尚有一口气,他断断续续地对侄子说道:“富贵,叔叔这便要去了……你以后……以后要好好的。我们鬼手一门世代以供奉这对'鬼手'为生……所有的技艺五分靠天资苦功,五分借助鬼手之力,所以有鬼手庇护叔叔从未失过手。但门中弟子如有违誓,便会招来鬼手的反噬。你……你要记住,不能再犯下去,否则……否则再也没人救得了你……”   说着说着,刘镇江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直到他全身突然一颤,张开口“呵呵”地猛吸了两口气,便再也没了生息,而这时那对鬼手也吸尽了血肉,再次变回干枯的模样,只是那黑黝黝的表面上,泛着一道红色的光晕,甚是骇人。   刘富贵抱着叔叔的尸体嚎啕大哭,他恨自己为什么那么混账,恨自己不守誓言,恨自己害死了叔叔……可是,现在悔恨还有用吗?   【结尾】   鬼手刘先生死了,这个消息一日之内传遍了梧城,看过刘先生三仙归洞的人们都长叹不已,叹的是这门手艺从此绝了后,也叹的是以后再也看不到这么出神入化的表演。   可是,等到那个月的十五时,人们惊喜地发现,原来刘先生的位置,多出了一个年轻人。这年轻人总穿着一身灰扑扑的长衫,头戴旧礼帽,远远看去就和刘先生在世时的扮相一模一样,而他表演的依旧是三仙归洞,每次依旧只表演三场,也绝不多收赏钱,而他的手艺毫不逊色于刘先生。   熟识的人认出了那青年便是刘先生的侄子,感叹刘先生有后之余,也对这小刘先生更感兴趣。他很神秘,右手老缠着白色的布条,从未见他打开过,而他的话很少,就算表演时也只有只言片语。   唯有闲暇时,刘富贵总会盯着栖凤桥出神,然后对旁人讲起一个故事,那是个关于贪婪与悔恨的故事…… 第二章 养玉人   〔这第二种养玉人,很少有人愿意做,因为长期接触陪葬物,免不了要沾染到晦气,只有那些胆大体健的壮年汉子,才敢接这单生意。但死人的东西始终不吉利,其中便不乏养玉养出祸事的……〕   【楔子】   俗话说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生。古往今来,人和玉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而一块上好的玉,不只用料珍贵,雕工精美,还要靠人养。这个“养”字里面有着很大的学问,玉被戴在人身上,沾了人气,天长日久愈显剔透润滑,拿行里话来讲,便是有了灵气。这种有灵气的玉,再根据原有佩戴者身份地位的不同,赋予了玉更多的历史价值,使得它更受喜爱,这就是人们收藏古玉的原因。   在解放前,有着很多稀奇古怪的职业,养玉人便是其中一种。这个在现代几乎绝迹的行业,在当时却很平常。   当然,玉不是人人都能养的,首先需要特殊的体质,其次玉的种类不同,有温玉寒玉之分,而相对的养玉人也不同。这样的人虽然不大好找,但在那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寻这么一帮人也不算难事。   所以几乎每家玉器店都会养一批这样的人,他们的工作分两种:一种是把新玉佩戴在身上,养个一年半载。这种被“养”出来的玉,虽然少了份历史韵味,不能和古玉媲美,但也能卖个好价钱。   而另外一种养玉人就比较罕见,他们养的全是“有来历”的玉器。这“有来历”三个字,说白了就是那些来路不正的玉器。那个时代人们讲究入土为安,很多大户人家死了人陪葬的名贵物颇为丰厚,于是乎很多要钱不要命的家伙便干起了盗墓摸金的行当。所以,有些玉器店每月都会收到这么一两件陪葬的玉器,这些东西大多是死者贴身佩戴的,天长日久之下多多少少会沾了些土气尸气,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能立刻出售,这就要由养玉人佩戴一段时间,通过自身温养去掉土气尸气,再重新贩卖。   这第二种养玉人,很少有人愿意做,因为长期接触陪葬物,免不了要沾染到晦气,只有那些胆大体健的壮年汉子,才敢接这单生意。但死人的东西始终不吉利,其中便不乏养玉养出祸事的……   【养玉】   城南翠玉斋是一间专门买卖玉器的店铺,店主姓王,据说在他爷爷那辈就做玉石生意,百年老店的信誉口碑自然皆佳,所以本城人一提到买玉器,自然会想到老王家。   这日午后,入伏后的阳光异常热毒,从店内向外看去,远处亮堂堂的,就连空气也产生了一种怪异的扭曲,整个小镇似乎置身于一个巨大的蒸笼之中。翠玉斋掌柜老刘打了个呵欠,用手指蘸了些茶水点在发涩的眼角边揉上一阵,忽然感觉到眼前一黑,等他再睁开眼时,却发现一个壮实的汉子走进店里。   这汉子一身粗布短打,进店后就自顾着用衣服扇着风,嘴里嘟囔着“鬼天气”一类的话,一眼也不看店里的玉器,似乎并不是来买玉的。老刘恍惚地看了他一阵,终于看清了这汉子的相貌,释然道:“原来是坤子。”   “可不是吗,我说刘掌柜才半年没见就不认识我了?”这唤作坤子的汉子相貌倒是端正,只是皮肤黑了些,他咧嘴一笑,两排牙齿更显洁白。   “哪能啊,只是这天气燎得人头昏脑涨。东家前两天还说起你来着,我琢磨这两天你也该来了,货没问题吧。”喝了口凉茶,老刘的精神好了很多。   “当然没问题。”说着坤子就把手伸进怀里,要把那东西拿出来,却被老刘挡了一下,老刘警惕地朝店外看了一眼,然后叫醒蹲在门槛边打瞌睡的伙计,吩咐了几句,这才朝坤子招招手道:“来,进里面说。”   坤子应了一声,连忙紧随着老刘进了内厅。   内厅的气温要比外面凉快一些,进屋后坤子从怀里掏出两块洁白的白玉挂坠,双手捧到老刘面前说:“刘掌柜,这两块东西半年来一直没离过我怀里。您看养得多好,这个……能不能多算些报酬。”   老刘接过还沾着汗水的白玉,并没有答话,自顾着掏出手帕细心擦拭干净,然后走到门口对着日头看了一阵,这才满意地点头自语道:“不错,通透明亮。”他一边说,心里一边感叹,这两块玉本是从一伙摸金人手里买来的,做工和用料相当优秀,可惜是死者随身的物件,天长日久沾染了尸水,变得一半黄一半白。   不过,翠玉斋做了那么多年的玉器生意,自然有其特殊的应对法子,于是低价收到手里,再找个合适的人温养,只不过用了短短半年时间,就养得如此洁白剔透,价钱方面便提高了一个等级。   老刘略微计算了一下其中的差价,对坤子慷慨地说:“好吧,就多算你半吊钱。”   坤子听他这么一说,脸上立刻露出惊喜的神色,似乎这炎热的天气带来的烦热一时间全消失无踪,他弯着腰朝老刘拱手道:“那就多谢刘掌柜了。”   穷鬼!老刘鄙夷地瞄了他一眼,但脸上还是那副亲切的表情。像他这样身份的人,自然不会对一般的养玉人有好脸色,但坤子不同,这小子体质特殊,做事认真,这样的人还真不好找,好多“有来历”的玉都要靠他来养。所以老刘也不和他摆什么架子,这年头只要能赚钱,其他的都是狗屁。   招呼坤子自便,老刘就匆匆离开了。坤子听脚步身远了,便安心地坐下,他看了一眼桌上的茶壶,只觉得喉咙异常干渴,却不敢造次,扭头打量起屋内的环境来。翠玉斋做了那么多年的玉器古玩生意,自家店内的摆设自然非同一般,打量着奢华的大厅,看着一件件比自己命还矜贵的古玩摆设,坤子心中既羡慕又嫉妒。   他摸着下巴感慨道:“这些玩意儿,随便拿一样就够我快活一辈子咯。”说到这里,他突然有个奇怪的想法,但他还是理智地控制住自己。他在翠玉斋名下做了好几年的养玉人,自然知道王家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曾经就有养玉人盗玉私逃被捉住打死的事,这年头人命如草芥,王家在这一片很有势力,找个人简直是易如反掌,否则哪会有恃无恐地把玉给你养半年?   不多时,只听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这是老刘回来了,坤子连忙把眼光从那些奢华的摆设上移开,起身恭敬地站在一旁。老刘进屋后看了坤子一眼,便把手里的两吊半铜钱和一个锦盒摆到了桌上,招呼道:“来,坐下说话。”   坤子应了一声,等老刘坐下以后才恭敬地坐下,两眼却一直盯着那两吊半铜钱,一直没有离开过。老刘心中冷笑了一阵,把铜钱抛给他道:“你这次的酬劳,数数吧。”   坤子连忙接到手中,也不细数只是掂了掂便笑道:“刘掌柜给的只有多不能少,就不用数了。”   “是吗?那你出了门我可就不认账了。”   “哪能啊,少了一吊半吊我都不带问的,您喝茶。”坤子一边说一边谄笑着给老刘倒茶。   老刘被他这一通奉承的话捧得极为顺耳,手指磕着桌面上那个锦盒笑道:“小伙子不错,识大体,也不枉费我这几年那么照顾你。好了,多余的话就到这里,我这里又有一桩买卖,你接是不接?”   赚钱的买卖哪有不接的道理,坤子自然是满口答应,而老刘似乎早就知道了他的答案,便慢悠悠地打开了锦盒,然后推到他的面前。   坤子双手接过锦盒往里面一看,只见那盒中的绒布上安静地躺着一块玉器——这是块扁圆形的玉佩,造型精美而古怪,是在玉坯上雕出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女子周围镂空地雕出好几层植物的藤蔓,整个看起来这女子就好像被捆绑在这层层叠叠的蔓藤之中。除此之外,制作者的雕工相当细腻,就连女子的表情也被刻画得异常生动,让人看了有种在牢笼中苦苦挣扎的古怪念头。   美中不足的是,这块如羊脂一般的美玉的下半部分呈一种暗红的颜色,让人不自觉地联想到那并不是玉石,而是凝固的血块!   这时候,阳光从屋外照射进来,倾斜的洒在这块玉佩上,反射出一层朦胧的光,白色与红色在空气中交织重叠,那玉中的女子在这光幕下栩栩如生,恍然间坤子似乎看到她的身体好像动了一下,然后耳边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呢喃,似乎在对他说——救我出去……   过了半晌,坤子突然全身一震,这才从迷离中转醒过来。他吃惊地看着锦盒中的玉佩,它依旧安静地躺在绒布上,表面那层朦胧的光似乎收敛了很多,却聚而不散,好像在诉说着自身不菲的价值。而那阵迷离,那个呢喃的声音,就如同一场梦,似乎真的存在过,又好像从未有过。   “这块玉……”坤子只说了个开头,却愣了很久,似乎在琢磨该用怎样的语言来形容,沉默了许久,才斩钉截铁地说道:“好古怪!”   老刘淡淡一笑,并没有对坤子的话作什么评论。他还记得三天前东家拿来这块玉时,自己也曾有过同样的感觉,所以对于坤子的表现并不意外。不过这桩生意东家很在意,所以还得打消这小子的顾虑,才能把这件事办好。于是,老刘拍拍坤子的肩膀道:“货也看过了,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坤子思索了很久,终于吞吞吐吐地说了一句。他做了那么久的养玉人,对玉这东西还算有些了解,玉可通灵,特别是上了年岁的,所以他也清楚知道这份营生的危险,而且是死人的随身物件,有些事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再加上刚才那场幻觉,让他多多少少有些顾虑。   老刘听他这么一说,早已猜到了八九成,冷哼了一下对坤子道:“看样子你是不准备接这单生意了,那好,我也不勉强。哎,翅膀硬了,你以后好自为之吧。”   “这个,刘掌柜我并不是……”坤子从老刘的话里听出了一些威胁的意味,明显是说这单生意你不接的话,那以后也别想在翠玉斋做事。他刚开口解释,老刘却一把拿过了锦盒,弹了弹盒顶的灰尘用一种自言自语的腔调,慢悠悠地说:“这单生意是东家亲自吩咐下来的,东家说了,做好了有五吊钱的酬劳。可惜咯……”   “什么,您说有五……五吊钱!”坤子两眼一下子瞪得比铜铃还大,好家伙五吊钱啊,足足是上次的一倍!这么多钱,让坤子的心有了些松动,他连忙抓住老刘的手,急切地说:“刘掌柜,真的有那么多酬劳?”   “千真万确,这是东家亲口说的。不过,你不是不做吗?”老刘嘲讽地看了他一眼,心中却是冷笑道:和我斗你还嫩了点。   “做,不就是一块玉嘛。”坤子说着,一把夺过锦盒紧握在手中,一副谁要抢去就和谁拼命的架势。   老刘这才转怒为喜道:“这才像话,年轻人这年头有个好营生不容易啊。还记得我带你入行时给你批过命吗?你小子天生三土命,而且命中带土,这又加了一重,这叫人中玉土中仙,离土地爷的六土命就差一步之遥,虽不能大富大贵,也能保你一生无病无灾。你这样的命格天生就该做养玉人,再邪的玉,哪能伤你分毫?”   “您说得在理。”坤子点头应承着,回想刚入行那时老刘确实请行家帮他批过命,而且做了这么多年养玉人,确实没遇到过什么灾劫,再加上重利之诱,终于咬牙接下了这单生意。谢过老刘之后,他便拿着锦盒与刚得来的两吊半钱欢欢喜喜地离开了翠玉斋。   看着坤子的背影,老刘的脸上突然多出一抹古怪的笑容,整个人渐渐退入屋内的阴影之中,只留下虚无缥缈的一句话:“嘿嘿,钱是个好东西,就看你有没有命花……”   【拜玉】   坤子办完翠玉斋的事便径直回了家,并没有急着把玉戴在身上,而是找了个隐秘的地方要把它藏起来。这是因为他养的不是普通的玉,在此之前还得作很多准备,所以并不急在一时。   待他藏好玉后,只觉得全身燥热,这天气热得人发慌,连灌了两瓢凉水都还不解气,索性在院子里冲了个澡。冰凉的井水冲刷在身上,洗去了汗水和疲乏,小风吹过凉丝丝的,说不出的舒服,也不擦拭身上的水珠,就这么躺在屋檐下的藤椅中,摇着蒲扇半眯着眼歇息,不一会儿就朦胧地睡了过去。   坤子本名姓韩,祖上是做皮货生意的,那时候的韩家虽然算不上高门大户,也是衣食无忧,可惜在他十岁那年父亲随爷爷出外做了笔大生意,回乡的时候却被歹人盯上了,一行十几人全被山贼杀了个干净,留下家里这一群闲人与老弱妇孺。   正所谓树倒猢狲散,家里的顶梁柱一死,韩家没多久就败了下来,家中的产业被人分的分占的占,而且韩坤只是个庶出,在家里根本说不上什么话,就只留下这座四合院给韩坤和他老娘,所幸韩坤的老娘还有些积蓄,再有这个安身之所,活得还算安定。母子俩就这么相依为命过了十多年,前几年韩坤的老娘也病逝了,而家里的积蓄也所剩无几,安葬完老娘后,韩坤真成了一穷二白。   人活着总要吃饭的,但他到了这个年纪又没有一技傍身,还好小时候补药吃的不少,身体尚算健壮,只好去做些下力的活。可是像他这样的人又怎么受得了劳累?没做多久便辞工不做。旁人给他出了个点子,把这套四合院卖出去,得了钱还能做点小生意,但他念起这套四合院是老娘留下的最后东西,这里每个角落都留着娘俩的记忆,又有些不忍。   而就在他犹豫不定的时候,命运又出现了转机,一次偶然的机会翠玉斋的掌柜看上了他,找行里人帮他批过命后便邀请他做翠玉斋的养玉人。韩坤心想,既不用下力,报酬还不少,最主要的是还能保住老娘留下的四合院,便答应老刘。   这几年的养玉人做下来,又没遇到什么灾祸,收入还算不错,韩坤开始离不开这样的生活,至少不会为柴米油盐烦心。   不知道过了多久,韩坤一个机灵从藤椅上坐立起来,他歪着头沉思着,眼中闪现出疑惑的神色。就在刚才,韩坤做了个十分古怪的梦,在梦里他恍惚来到了一处山林之中,他清楚记得那个地方自己从未去过。而在那山林的深处,似乎有某个地方在召唤着他,就在韩坤举措不定的时候,耳畔突然传来一连串清脆的声响,把他从梦境中惊醒过来。   韩坤擦了擦额头上的微汗,低头一看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裹在上衣中的钱币居然掉了出来,零散的铜钱滚落了一地。   “还好在自己家里,否则还不被别人捡了去。”韩坤这么想着,连忙把地上的铜钱归拢到一起,细数之下并未有缺,这也就放了心,小心地放进荷包中,这可是半年的生活费,要丢了自己可要喝西北风了。   做完这些事,脑袋清醒了许多,韩坤抬头看了看天,见天色阴沉了下来,琢磨着还有些东西要准备,便检查好一切后出了门。   只是他并不知道,在他走后不久,藏玉佩的那个地方突然生出一抹不可见的红光,却转瞬即逝,好像原本就没发生过什么……   直到日落之后韩坤才一手提着香蜡,另一手提着壶酒,慢悠悠地踱回自家的院子。把香蜡放好后,他就坐在天井里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小酒,看起来很惬意的样子,只是他偶尔抬头看看天空,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待到外面传来几声更响,已经到了子时,韩坤精神一振,站起身来。他脚步虽然有些晃荡,但脑袋还是清醒的,从屋里拿出个灰扑扑的香案,摆在院子的东北角,然后在香案上整齐地码好香炉和香蜡,最后找来先前藏好的那块玉佩,放在香案正中。   清冷的月光从天际洒下,映得天井里亮堂堂的,锦盒中的玉佩似乎也不甘寂寞,升出一团朦胧的光,白色红色的光交织在一起,带着几分神秘几分妖娆,看得人迷了眼蒙了心。   还好韩坤记得有大事要做,并没有耽搁多久,点好三炷清香,俯身朝那玉佩拜了三下,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着什么。末了把香插进香炉,然后抬头看了一阵,见那三道青烟如丝线般直直地飘上天空,韩坤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喜色。   韩坤现在做的这叫拜玉,每个养玉人在佩戴之前都必须祭拜一场,特别像韩坤这类的养玉人,对这个特别重视。因为玉是大地的精华,天生就有灵气,更别说有主的玉。而且这东西还是陪葬之物,主人生前定是喜爱至极,长年累月地放在身边,玉里面或多或少地夹带了其主人的气息。养玉人这么做就好比向前主人打声招呼,那三道直上的青烟便代表得到了允许,养玉人这才敢佩戴到身上,否则价钱再高也要退回去,毕竟小命比钱财要紧。   拜玉过程中没有出什么岔子,韩坤松了口气,得到玉后一直压抑的心情终于舒缓开来。他双手合十又朝玉佩拜了几拜,这才把锦盒中的玉佩拿出来挂在脖子上,让它贴在自己的胸口。哪知道这东西刚接触到自己的皮肤,一阵莫名的凉意突然从玉中迸发出来,然后在他的四肢百骸中蔓延开来,韩坤下意识地捂住胸口,这才发觉那股凉意并不瘆人,只是如牛毛细针般轻微地刺激着自己的皮肉,特别是在这闷热的夏夜里,凉丝丝的感觉特别舒服。   “这还真是个好东西。”韩坤释然地说着,做了那么多年养玉人,他对玉这种东西还是有些认识,想想这块玉应该是传说中的极品寒玉吧。   “这么好的玉,等养好了,再向刘掌柜多要点赏钱。”想到这里他正准备收拾香案,却发现香案上那两支原本燃烧得好好的蜡烛不知道什么时候悄然熄灭了,而香炉中的三炷清香也向一旁倾斜了过去,韩坤连忙伸手扶正,但刚一松手,其中的两炷便从中间断裂开来,掉在了香案上,就好像有人从中掐断了一样。最后只留得一炷清香孤零零地插在香炉中。   “嘶……”眼前的一切看得韩坤抽了口气,额头上也多了一层冷汗,在养玉人中有这么一个说法,要是在拜玉过程中遇到什么古怪,或者是香线拉不到三尺,必定是这玉有问题,或者说前主人对这物件还有留恋不肯放手。这玉就必须退回去找其他有缘人温养,否则玉的前主人便会阴魂不散地跟着你。   但今天的事有些蹊跷,玉戴上了身便表示拜玉已经完结,末了却又出现这样的情况,那该如何解决?   当然,如果是换做年纪大些的养玉人,拼着不做这单生意也要把这块玉退回去。但韩坤不同,他这个年纪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对于鬼神之说也就是将信将疑罢了。再加上刘掌柜先前的一番言语,和高额赏金的诱惑,也就不在乎那么多了。   韩坤麻利地收拾好香案,嘴里嘟囔着:“这年头没钱才活不了,哪顾得到这么多,什么鬼啊神的,没见他们给我几个钱花花!”说完这些韩坤心里安定了许多,再想到即将到手的钱,一乐呵便把这一切揭过了。   人就是这样,诱惑在前,不管是信念还是恐惧都要靠在一边。   【运气】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养玉人这营生说来也挺自在,除了每天早晨把玉清洁一番以外,平日里小心别被磕碰到,便没有其他的事,玉不离身的日夜温养就行。一块玉快则半年慢则八九个月就能养好,这一段时间该干吗干吗,到时候回玉器店交货拿钱,再等下一单生意,就这么简单。   但韩坤是个呆不住的人,自然不会一天到晚守在家里,只要天气不是太热,就喜欢出门溜达,或是到市集看杂耍,或是到茶馆喝茶听书,偶尔和几个朋友赌点小钱,一天就这么悠哉地过去。况且他手上还攥着上次养玉的工钱,在那个时代两吊半钱对于普通人家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韩坤光棍一条,活得更为轻松逍遥。   这一日,虽然日头依旧浓烈,但不时有小风吹过驱散着夏日的余威,还算凉爽。韩坤哼着小曲儿在大街上晃悠,那样子在陌生人眼中和其他泼皮闲汉无异,韩坤也不怕有人找麻烦,虽然他没钱没地位,但毕竟是王家玉器店的养玉人,在这地界还没人敢和王家作对。   走在去茶馆的路上,穿过一条小巷时,只觉得胸口的玉坠突然传出一阵凉意,却并不瘆人,反而很舒服。佩戴了这么多天,韩坤倒是摸清了这块玉的一些“品行”,它总会时不时地散发出凉气,在这大热天里让人神清气爽。他当下不由感慨:真是个好宝贝啊,戴久了才知道它的妙处,还真有点舍不得了。   而就在此时,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眼前闪动,晃得他两眼一眯,韩坤四下找寻着,终于在不远处的墙角发现小簇亮晃晃的东西,走近了一看原来是一根簪子,簪头埋在土下,要不是因为他走进巷子时日光正好向这边倾斜,晃到了他的眼睛,平常很难发现。他当下也不想那么多,刨出来藏在衣袖里,便没事人似的走开了。   寻了个偏僻的地境,见四下无人,韩坤这才仔细打量起刚得来的那根簪子,那是根比较普通的簪子,簪身细而长,簪头是一个梅花的图案,和一般女子头上戴的无二,这让韩坤有些失望。好在是纯银打造,用手掂了掂,足有二两重。有了这个分量,倒是能值些钱。   有了这东西在手,韩坤也不去茶馆了,没事人似的在街上溜达了一阵后,最终进了一间当铺。这时候正值午后,当铺里没别的顾客。木栅栏后,一个中年伙计把手枕在柜台上昏昏欲睡,韩坤敲了敲台面,那伙计惊醒过来,见来人是熟识便笑道:“原来是韩家少爷啊,很久没见你光顾了。怎么,又刨到你老娘的压箱货了?”   韩坤冷笑了一声,没有答话。自从韩家破落以后,这类讥讽的话自己不知道听了多少,有些人就是这样,你得势的时候巴结你,待你潦倒了便想方设法嘲笑你。自从老娘死后,家里的东西大多进了这家当铺,而自己每次来都会被这里的伙计“少爷长,少爷短”地奚落几句,无所谓了,好在他们给出的价格倒还公道,那些讥讽的话只当耳边风。   韩坤懒得和这种下人计较,把银簪拍在台面上,道:“别说那些没用的,看货。”   那中年伙计嘴角抽了抽,拿起银簪看了几眼,扭头唱道:“破簪子一根,半吊钱。不知韩家少爷是……”   “死当。”   “死当,再加二十文。”   韩坤暗暗点头,反正是捡来的东西,当成这个价位还是能接受的,拿了钱,也不等手续办完便匆匆地离开了。   就这么轻轻松松地发了笔小财,韩坤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满大街地溜达了半天。一直到日头偏西,这才打了两壶酒又切了半只肥鸡,才花了一小半,回到家中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喝酒,倒是惬意得很。   这酒一下肚,再加上心情愉快,很快就醉得嘴眼歪斜。而就在这朦胧中,耳边传来一丝响动,他寻声看去,见前方有个白色的东西在晃动,待那白影走到近前,依稀看得是个白衣女子。月光倾斜地洒在她的身上,仿佛为她蒙上了一层银色的纱,如供奉在神台上的白玉观音,朦胧中带着一股神秘而不容亵渎的意味。   韩坤呆呆地看着面前的女子,他睁大眼想要看清她的容貌,那女子却如同在云雾之中,总看不到那么真切,虽是如此,但从她的曼妙的身材来看,就算看不清容貌,也让韩坤联想起“绝代佳人”四个字。   那女子款款而来,她的每一个动作都透露着一种独特的气质——既有大家闺秀的沉稳恬静,也有小家碧玉的温柔动人,直看得韩坤心神恍惚。待她走到韩坤身前三步时忽然停了下来,玉手轻抬手心向上,置于韩坤的面前,后者忙把目光移到她手上,却发现,在她的手心里居然放着一块半红半白的玉佩——是他从未离身的那块玉佩!   韩坤心中一抖,下意识地把手伸进领口,发现那块玉还好好地挂在自己胸口,这才松了口气,待他抬头再朝那女子看去时,目光却定格在她头上的一枚银簪上,那是根很普通的银簪,簪头是一个梅花的图案……   而与此同时,暗地里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对他说道:“小心!”   小心什么?韩坤一愣,只觉得那温软的音调传进耳朵里却夹带着别样古怪,特别是在这安静的夜里,顿生出一种诡异的意味,听得韩坤背皮一麻!   “啊!”韩坤整个人猛地蹦了起来,只听哗啦一阵乱响,桌上的酒菜洒了一地,而这一连串的响动也正好把韩坤整个人给惊醒了,他朝四周张望了一阵,这才深吸了口气,释然道:“原来是个梦……那女子又是谁?”说到这里,韩坤摸着下巴自嘲道,“是该说个媳妇了,这家冷冷清清的。”   而那个梦,转眼之间就被韩坤抛在了脑后。   自从捡到银簪发了笔小财之后,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韩坤似乎时来运转了,总能交点好运,比如下馆子吃饭时,会遇到大官家包席,全场免费;和朋友赌钱也总是大杀三方;就连上街闲逛也能有不小的收获,其经过就和当日捡银簪如出一辙。   这让韩坤不得不感慨人生无常,但当他习惯身边的好运时,却发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好运很有可能是那块玉带给自己的。原因很简单,在他每次要交到好运的时候,那块玉总会散发出一阵如牛毛细针刺激皮肤的凉意,紧接着好运就会到来。   这原因虽然匪夷所思,但世间的事哪能解释得清楚,而且玉这东西天生就带有灵气,灵物旺主一说自古就有,那么这块真的是旺主宝玉也说不定。所以韩坤对这块宝玉照顾得加倍小心,生怕伤了这灵物。   一晃眼,几个月过去了。接踵而来的好运虽然不能让韩坤富贵,却使得他的生活大为改观,熟识他的人倒不知道这其中的玄机,只道是韩坤又变卖了老娘的遗物,既羡慕又嫉妒,表面上依旧和和气气,但私底下总会不屑地骂几句败家子云云。而韩坤自然不会把宝玉的秘密说出来,这年头闷声发财比什么都好。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着眼于眼前的利益,而忽略了利益背后会不会潜藏着危险,待深陷泥沼时却发现一切都晚了……   【蛊惑】   这一日,韩坤如平日一般早早地就来到茶馆,要了碗茶,一边听书一边喝茶嗑瓜子。这个时代的人,特别像韩坤这类人平日里没太多休闲活动,或者和朋友赌点小钱闲聊逗咳嗽,或者满大街溜达,遇到赶集还能看到杂耍。运气好点能赶上哪个大户人家办喜事请戏班子来唱上几天,能听白戏不说还有香喷喷的白米饭吃。除了这些,大多就是在茶馆听书打发时间,因为这样最经济,一碗茶就能坐上一天。   况且,韩坤有宝玉在身,偶尔还能碰上些好事。   坐了约摸有半个多时辰,打门外进来个黄脸后生,探头在茶馆里张望了一阵,便径直走到韩坤身边坐下。韩坤正听到精彩之处,见有人过来,下意识看去发现原来是熟识。这人名叫黄三儿,他本不姓黄,只是出生的时候就得了黄疸病,整个人黄得跟进了染坊似的,他前面有两个姐姐,好不容易有个“带把儿”的,爹娘就指望他继后香灯,自然是四方求医,大夫们都说这孩子活不长久趁早办理后事为上。   说起来这小子也算命贱,阎王爷不收。就在他爹娘放弃等死的时候,却不想碰上个洋大夫,口口声声说这孩子有救,他爹娘只好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答应医治。说来也怪,这洋大夫给他打了几针,然后开了些白色的药片片,没过多久病居然好了。   不过,他这一身黄却掉不下,再加上他排行老三,于是有了个小名黄三儿。而由于那场大病的缘故,黄三儿爹娘自然是对他百般溺爱,天长日久便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品行,不过这小子对朋友还不错,挺对韩坤的口味。   韩坤敲敲桌面对茶博士唤道:“这儿,沏碗香茶。”说完,掏出两文钱抛在桌上。   黄三儿笑道:“还是韩哥大方。”   韩坤无所谓的一笑,“小意思。黄三儿,你巴巴地来找我,是不是手又痒了?”说着做了个抛骰子的动作。   这时,茶端了上来,黄三儿也不怕烫,捧过茶碗就吸溜了半碗下去,末了呼出一团白气,朝韩坤笑道:“韩哥,这阵您手头旺,兄弟们哪敢和您赌钱啊。”   韩坤点点头,这黄三儿说得也对,自从戴了宝玉以后他逢赌必赢,虽然赌的都是小钱,伤不了筋骨,但输多了任谁也心痛,以至于平日里经常和他赌钱的朋友们,最近都很少来找他,实在是无趣得很。于是韩坤对黄三儿道:“那就陪哥哥听书,中午请你喝酒去。”   “那敢情好。”黄三儿听到中午有酒喝顿时眉开眼笑,一口把剩下的半碗茶水喝得只剩下茶叶,然后拍着桌子大喊茶博士续水。   两人听了会儿书,韩坤倒是听得高兴,但黄三儿似乎没什么兴趣,他好像有什么话想要对韩坤说,却又有点说不出口,坐在那里左顾右盼的,一直不安生。他的举动倒是引起了韩坤的兴趣,问道:“你小子在这磨板凳啊。”   “这个……其实我来这儿是有事对你说。”   韩坤笑道:“早看出你有古怪,什么事说吧。”   “其实是这么回事,这段日子我就一直在想,就这么闲着也不是个办法啊,总得找点什么营生来做。你说对吧?”   “哟,你小子几时开窍了,你也该找点事做。放心,这事包在哥哥身上,改明儿我介绍你到王家玉器店当帮工,刘掌柜那里我还是说得上话……”   “我说的不是这意思。”还未等韩坤说完,黄三儿就打断了他的话,“赚那俩小钱还累得要死,没意思。”   韩坤冷笑道:“那你想要怎样,这年头兵荒马乱的,手上有几杆枪就敢拉队伍占地盘,结果怎样?一个不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还好,我们这山高皇帝远,有命在这喝茶听书已经很不错了。黄三儿,别怪哥哥说句丧气话,我们都不是发财的料。”   黄三儿被韩坤的话激得面红耳赤,不服气道:“大财发不了,小财总能捞点吧。韩哥,你是见过世面的人,现在过成这样,你就甘心了?好吧,远的就不说了,咱这么大岁数了,还孤零零的一个人,连个暖被窝的人都没有,为什么啊,还不是因为穷,没人看得上咱们啊!韩哥,你对兄弟说句实话,难道你没想过这些?”   黄三儿的一番话,倒是说中了韩坤的心事,论样貌论身材韩坤并不差,但为什么到这个年纪还娶不到媳妇,还不是因为没钱。虽说养玉人这营生赚得还可以,养活他一个人倒是富余,但要养老婆孩子就远远不够了,再加上他一个人习惯了,手上留不住钱,并没多少积蓄,就连聘礼也拿不出来,更不敢想其他的事。   黄三儿见韩坤有些心动了,拉拉他的衣袖,压低声音说道:“不瞒你说,我倒是有条生财的路子,就看哥哥做不做。”   “说来听听。”   黄三儿神秘地一笑,伸手指了指西方,只说了六个字:“富贵坊月儿巷。”   韩坤听他这么一说,两道眉毛顿时拧到了一起,城西富贵坊是有名的销金窝,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月儿巷最出名的便是赌坊,远的不说,王家玉器店的东家就在那里有好几份产业。韩坤直直地盯着黄三儿,心想,这小子不会是穷狠了,想什么歪主意吧。   似乎猜出了韩坤心中所想,黄三儿笑道:“韩哥你别急,借我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到月儿巷撒野啊。你不知道,这段时间里哥哥的大名可是在这一块传遍了。”   “呵,我哪有什么大名。”   “怎么会呢。”黄三儿做出个吃惊的表情,“哥哥逢赌必赢的事我们亲眼所见,这还有假?但你又从来不去赌坊,只和我们玩点小钱,我敢说,哥哥绝对是不出的世高手!你说我分析得对不对?”   “这个,嘿嘿……”韩坤掩饰地笑着,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的玉佩,心想,宝玉的秘密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   黄三儿拍着桌子兴奋地说道:“被我说中了。哥哥,您就别藏拙了,有这么好的本事,随随便便在月儿巷走上这么一遭,还怕不发财?”   韩坤终于听出了黄三儿话里的意思,原来黄三儿以为他赌技高明,却不知道这都是宝玉旺主的原因,这样也好,至少别人不知道宝玉的秘密。于是韩坤岔开话题道:“那,这对你又有什么好处?”   黄三儿嘿嘿笑道:“其实小弟还是有私心的,想请哥哥移驾月儿巷,哥哥吃肉,我也跟着喝点汤。你看怎样?”   韩坤细细想了一阵,觉得黄三儿的话不无道理。自己的事自己清楚,以自己的赌技,和朋友耍耍小钱还好,而且他那点赌本去赌坊根本经不起折腾。但现在不同了,有宝玉在身,应该没什么问题。再加上他习惯了现在的生活,有时候总会想,这玉总归有养好还回去的一天,到那时没了这份运气,又会回到以前的样子,还不如趁现在捞一点,说不得还真能发财!寻思到这,韩坤只感觉异常兴奋,手脚也轻微颤抖了起来。   可是转念一想,运气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靠这个发财哪有这么容易。于是整个人又泄了气。   黄三儿见他表情阴晴不定,开导道:“韩哥我知道你是怕别人看出了门道,但只要我们懂得进退,别太贪心,只从那些个大财主指甲缝里顺点小钱,不会被人注意的。嘿嘿,你也知道我二姨是做媒婆的,只要有了钱,我敢保证,开年咱俩都能娶上白白净净的媳妇!”   黄三儿最后这句话倒是把韩坤逗乐了,既然话到说到这份儿上了,怎么着也要试试,赢了当白捡,输了就当拿钱买个教训。想通了这一关节,也就没了顾虑,随手抛了几枚铜钱在桌上,意气风发地说了声“带路”,便走出了茶馆。   可惜他并没有发现,当他转身时,黄三儿的脸上闪过一丝诡异的笑意……   【惊局】   城西富贵坊是有名的销金窝,而其中又以月儿巷的赌坊最为出名,入得月儿巷只见得往来人头颤动鱼贯而行,耳畔还不时传来呼幺喝六的声音,好不热闹。   韩坤没来过这里,所以不清楚里面的门道,黄三儿倒是对这里很是熟悉,如入了水的鱼儿般自在。他一路引着韩坤走到一间名叫万贵赌坊的门前,这才停下脚步,低声对韩坤说道:“韩哥,这间赌坊我来过几次,水不深正好捞点。进去你先看看,我换了赌签就来寻你。”   韩坤点点头,解下荷包扔给黄三儿,黄三儿也掏出自己的荷包,算是凑了一份,这便进了赌坊。   赌这一行,可说是包罗万象,从骰子、牌九、花牌、麻将,到斗狗、斗鸡、捻豆、猜神仙等等……可以这么说,任何东西落到赌徒手里都可以成为赌具,赌瘾一发顺手捞几片茶叶子也能赌个输赢来。当然,这万贵赌坊并不大,招待的也是如韩坤这样身份的人,所以不可能有那么多花样。这一间不大的屋子里,摆了几张长条桌,每桌都围着二三十个人,赌的也就是普通的骰子牌九之类。   韩坤来回地转了一阵,当走过其中一桌时,只觉得胸口的玉佩忽然传来一阵凉意,韩坤心中大叫“有门”,便停下脚步认真看起来。   这一桌赌的是花牌,这和现代的长牌有点类似,长条形的纸牌上画有梁山好汉或者杨家将的人物画像,相对应着各自的点数,如天牌地牌,梅子四六,白搭财神之类,玩法也很简单,大家轮流出牌,一家出牌其余几家要牌,谁率先把手里的牌凑成一副,便算“和牌”,也就是赢了。   才看两把,黄三儿便寻了过来,把手中的一把竹制的赌签全塞到韩坤手里,韩坤数了数有些遗憾,手里的赌资太少,坐不上台面,只能和其他人一般赌庄闲,这叫买码,却赚不了多少,大头都被赢家抽走了。不过这样也好,全凭运气,这正是他的强项,也能顺便试试这桌的深浅。   赌了约摸有七八把的样子,韩坤凭着宝玉带来的运气每把都买中了赢家,手里的赌签自然越集越多。说来也怪,从始至终那块玉佩都散发着凉意,好像天生就该用在赌桌上似的。这让韩坤有些感慨,早该来这儿了,赢了钱娶上媳妇,说不得明年开春就能抱大胖小子了。   这时候,输家换台空了个座位,韩坤手里的赌资也足够下场了,也就不满足从赢家手里分点小钱,二话不说便坐了下来。这一坐更是如鱼得水,韩坤凭着运气把把都能拿到好牌,一旁帮忙收钱的黄三儿脸都笑烂了,结果自然就不用说了。   赌桌上无时间,韩坤自己也算不清赌了多少把,只见得码在面前的赌签越来越多,而他的心情也随之而亢奋,却完全忽略了胸口的玉佩——源源不断的凉意侵蚀着他,正悄悄地把他的意识剥离出了他的躯体,可叹的是韩坤正沉浸于财富的诱惑,并没有注意到这些。   而就在这时,似乎有一阵香风拂过,整个世界沉寂了下来,而眼前的事物也变得朦胧不可琢磨。韩坤只觉得眼角边有道白影划过,待他下意识地转过头去,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那个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依旧如包裹在云雾之中,朦胧得看不真切,在韩坤贪婪的眼神中,慢慢走上前来,俯下身红唇轻启,然后在他的耳边悄悄地说:“玉中有鬼……”   玉中有鬼!   刹那间,寒意如同一条滑腻的蛇从韩坤的背后直贯而上,一直蹿到了他的头顶,吐着猩红的信子,舔着他的头皮,韩坤只觉得脑袋轰地一下炸开了,他挥舞着手,大叫着从座位上蹦了起来。与此同时,他的视线又清晰了,赌坊里的喧嚣又传进了韩坤的耳中,他惊恐地看着周围的人,他们都用同一种诧异的目光盯着自己。试想一下,如果你正赌得尽兴时,对面的赌徒突然把牌一丢,蹦起来手舞足蹈地大叫,你也会有同样的眼神。   “韩哥,你没事吧?”黄三儿拉了拉韩坤的衣袖,担心地问道。   韩坤双目通红,他一把抓住黄三儿的肩膀喝道:“黄三儿,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一个白衣女子?快说!”   “没,没看到啊……而且,这赌坊里怎么会有女人?”黄三儿脖子一缩小声地回答着,很明显是被韩坤吓着了。   “真的没有?”韩坤有些怀疑。   黄三儿笃定地点头,又关切地问道:“韩哥,你没事吧。”   韩坤摇了摇头,有些事并不是光靠一张嘴就能解释清楚的。   此时同桌的赌徒终于缓过劲了,纷纷叫道:“这把怎么算啊?”韩坤看了一眼桌上凌乱的花牌,朝众人拱手道:“对不起,这把算小弟的。”说完,抓了把赌签,也不管多少,直接码在了赌桌中间。众人对他的答复还算满意,各自取了相应的赌签,也就不再过问。而韩坤更不想留在这里,匆匆离开了。   “韩哥,你等等我。正赢得高兴,你这唱的是哪一出啊?”黄三儿换完赌签回头见韩坤已经走远,连忙拨开人群追了上来,一把拉住他的胳膊问道。   韩坤回过头,只见他脸色煞白,对黄三儿道:“今天就这样了,以后不能再来了。”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看看,咱今天赢了多少。”黄三儿说着捧出一大把钱币塞到韩坤的手里。韩坤只觉得手中一沉,低头看去,好家伙,黄澄澄的铜子,白亮亮的银元,直看得旁人红了眼迷了心。   韩坤也瞧得懵了,自从家败以后,他哪里见过这么多钱,而且这些钱全是自己的,怎能不让人心神恍惚浮想联翩?与此同时,黄三儿适时地说道:“韩哥,照这么下去,过不了多久我们就真的发财了!”   韩坤点头回应,他也没想到就这么半天时间能赢这么多钱。可是,回想起那个白衣女子,还有“玉中有鬼”那四个字,他又迟疑了,“兄弟,不是哥哥有钱不赚,只是……哎,不说了,我劝你也别来这里。”   黄三儿似乎听错了韩坤的意思,黑着脸道:“韩哥,到底什么事,你今天要不说出个所以然来,做弟弟的可不依。莫不是……哥哥觉得一份钱两人分不自在,想自己拉杆子单干?你若承认,我做弟弟的没本事,却也懂得进退,自然不会挡哥哥的财路!”   黄三儿说完便拂袖欲走,韩坤连忙拉住他解释道:“兄弟,这条财路是你指的,我怎么可能做那种伤心烂肺的事?哎,我是怕说来把你吓着。其实……”说到这,韩坤压低声音道:“其实,我刚才遇见鬼了。”   “有这事?”   “可不是吗,要不然我怎么突然间像发疯似的,我现在还感觉背后凉飕飕的。兄弟听哥哥一句,这地方以后还是别来了。”韩坤只说遇鬼,却不把玉的事说出来,除了不想把玉的秘密透露给别人知道之外,他自己也并不相信这块旺主的宝玉会和鬼怪联系到一起。   黄三儿听完韩坤的解释突然笑了,他拍着韩坤的肩膀道:“哥哥,这就是你少见多怪了,我这么说吧,这月儿巷里哪家赌坊没个古怪?就拿刚才那间万贵赌坊来说,摆的就是五鬼运财局。其实,任何赌坊都会请高人设局以镇风水,最好的是万蝠局,'蝠'取福字所以财源广进。刚才那家赌坊位置不好,只能设五鬼运财这种小局。哥哥一下场就大杀三方有进无出,就好比在鬼口里抢食,自然有不服气的鬼仙现身来点醒你,要懂得进退。却不想吓到了哥哥,也怪小弟事先没想到,该打。”   “还真有其事?”韩坤听得瞠目结舌,而黄三儿的话好像有点道理,让他心中的疑虑减轻了许多。   黄三儿拍着胸脯道:“可不是吗,只要我们以后懂得分寸,我保证绝对没有问题!”   “这样的话……”   “你就别想了,难道你还没穷够吗?我敢说,凭着哥哥的赌技想要闯出个名堂简直轻而易举,我也知道哥哥是世外高人,不想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咱不求发财立品,只求衣食无忧,赢够了钱开年娶个媳妇再做点小买卖,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岂不快活?”   不得不说,黄三儿的话很有蛊惑力,听他这么一说,韩坤最后的疑虑也打消了,这年头人都吃不饱,哪管什么神啊鬼的。玉中有鬼?笑话,有鬼的话没见它出来害我,反倒是为我赚了不少钱,这要是鬼,也是好鬼。况且这玉一养好就要还回去,没了这份运气,以后又要过着节衣缩食的日子,还不如趁着这段时间多靠它赢点钱,以后也有个保证,咱也不贪,小富即安就行了。   想通这一点,韩坤只觉得豁然开朗,拍打着黄三儿的肩膀笑道:“好,哥哥就听你这一回。”   “这就对嘛……今天赢了不少,咱喝酒去?”   “走,喝酒!”   【鬼玉】   自从那天以后,韩坤每日随着黄三儿混迹于月儿巷的大小赌场,按黄三儿所说的赢七分输三分的方法赌钱,再也没出过什么祸事,这日积月累之下,两人的荷包涨得直往外掉钱,这让两人激动万分。而这段时间也是韩坤过得最舒心的日子,赢钱过后就在富贵坊无度的挥霍,然后再去赢钱,这让他找到了当年还是韩家少爷的感觉。   而先前说过的小富则安的话早被贪婪所取代了,至于当日那白衣女子口中的“玉中有鬼”四字,也被他忘得一干二净。   可是,韩坤从未想过一个人怎会有用不完的运气,这些运气从哪里来?而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危险?直到那一天的来临……   这日,韩坤早早地就从睡梦中醒过来,虽然还带着宿醉的头痛,但他还记得今天和黄三儿约好要去月儿巷最大的一间赌坊赢钱。洗过脸之后,韩坤准备把玉清洁一番就出门——这也是他每日必做的事。   可是,当他伸手掏玉佩的时候,却发觉那块玉好像粘在了胸口似的,怎么掏也掏不出来,用大点力的话还扯得皮肉生痛。起先他还以为是黄三儿作弄他,或者是睡觉时流汗把玉粘到了身上。可是一想又不太对劲,连忙跑到铜镜前一看,却吓了一大跳,他在镜中看见,原本健壮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瘦成了皮包骨头,就连肋骨也看得清清楚楚,那感觉就好像没了肉似的。   而这还不算,胸口那块玉居然镶进了自己的皮肉里面!是的,镶进了皮肉里,在玉和皮肤接触的地方,鼓出无数根蚯蚓大小的血管,连着自己的血肉,也连着那块玉佩,韩坤清楚地看见那些血管在轻微地颤动着,感觉就像……就像把自己的血源源不断地输进那块玉佩里!   等等,那块玉——它居然变成了红色!   而这时,暗地里突然响起一声叹息,那声音里带着一种无奈与感伤,而铜镜中浮现出一个女子的身影,她就在韩坤的身后,虽然看不清她的面容,但韩坤感觉得到,她在看着自己,用一种悲悯的目光,好像看着一条待宰的羔羊……   韩坤惊恐地大叫着,一拳砸在铜镜上,然后径直往大门外跑去,这一路也不知道撞了多少人,在这初冬的清晨,赶早集的人们看见一个骨瘦如柴的汉子,赤裸着上身在大街上奔跑着,他的嘴里一直重复念着四个字:“玉中有鬼……玉中有鬼!”   韩坤一路跑进王家玉器店,一进门就看见坐在柜台里的掌柜老刘,老刘依旧是那副昏昏欲睡的样子,见有人冲了进来,半眯着眼朝来人看去,辨认了多时这才问道:“这……是坤子吗?哎呀,怎么几个月没见就瘦成这样子了,看了真让人心疼。”   韩坤也顾不上什么礼节了,一把拉住老刘的手,带着哭腔道:“刘……刘掌柜,救救我!”说着把胸口的玉佩亮给老刘看。   看见玉佩竟成了这个模样,老刘只是稍微愣了一下,却不紧不慢地点头道:“还好,再晚一会儿就糟了。”   韩坤听他这么一说,好像找到了救命稻草,惊喜道:“刘掌柜,我还有救对吧。”   老刘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来来,到内堂说话。”   到了内堂,老刘并没有问韩坤来龙去脉,却只是低着头,一直打量着韩坤胸口的玉,还时不时地嘀咕着什么。   韩坤心里急啊,噗通一声就给老刘跪了下来,一边磕头一边涕泪横流地说道:“刘掌柜,您有办法的话快救救我吧,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搞成这样。再晚就完了……求您了!”   “别慌,还来得及……”说着,老刘拍了拍手,从门外走进来三个人,打头的却是一个黄脸的后生,韩坤一见他便惊异道,“黄三儿?”   这人正是黄三儿,但他却看也没看韩坤一眼,径直走到老刘身前弯腰道:“刘掌柜。”   老刘眯着眼,不含喜怒地说:“坤子要我救他,你就帮个忙搭把手吧。”   “好嘞。”   韩坤听出他们言语之中似乎有些不妙,起身就想逃走,却被另外两个汉子一左一右地夹住,他奋力地挣扎,可惜现在的他哪里挣得过,两人没费多大工夫就把他按在了凳子上。这时,黄三儿慢悠悠地走到他近前,斜着嘴扬出一个残忍的笑,“韩哥,做弟弟的这就帮你,你忍着点,待我把玉取出来就好了。”   “黄三儿你……啊……”话还没说完,黄三儿的手就夹住玉佩,然后用力往外一扯。韩坤只觉得胸口像被烧红的火钳狠夹了一般,疼痛如蜘蛛网一般蔓延到全身,他整个人也不住地颤抖起来。   黄三儿用力这么一扯,却没有把玉扯出来,却因为用力过猛的原因,踉跄了几步,差点仰倒在地,他的丑态全落在其他人眼里,激得他又羞又气,把愤恨全撒在了韩坤身上,连往手里吐了几口唾沫之后,又是一通狠拽,直痛得韩坤睚眦欲裂。   这时只听刘掌柜慢悠悠地说道:“黄三儿,别把玉弄坏了。你要揉着拔,慢慢的一寸一寸的来……”   “好嘞。”黄三儿嘿嘿地笑着,表情无比的狰狞,而刘掌柜教的法子,让韩坤备受煎熬。直到……一声如破布撕裂的声音响起,疼痛消失了,只觉得双眼有千斤重,当他快合上双眼的时候,眼前似乎出现了一个白衣女子,她就这么看着韩坤,脸上带着悲悯与无奈,在她的胸口,有一团红色的印渍正慢慢扩散。   然后,整个世界全黑了……   【结尾】   “刘掌柜,您看。”黄三儿把那块还带着鲜血的玉佩双手捧到老刘面前。   老刘赞扬地点着头,拿过来对着初升日头,那玉在阳光下腾出一股妖艳的红云,好像在展示着自身的不同寻常,老刘看了好一阵这才叹道:“好一块阴阳血玉,这样的宝贝能卖好几千块大洋啊。只可惜这短短一年就养死了男女各一个养玉人,他们都是我带入行的,我这心里不好受啊……”   黄三儿赔笑道,“这是您刘掌柜菩萨心肠,他们俩能在玉里长相厮守做对鬼夫妻,也该感谢刘掌柜成全。”   刘掌柜冷笑一声,掏出几吊钱扔给了黄三儿,“别扯那些没用的,这些是事先答应你帮坤子'催运'的工钱。而且东家说了,你在赌坊赢的钱就当是赏钱,也算你机灵,要没这个法子还不让他养到猴年马月去了?以后好好干,我们王家亏待不了你。”   “谢谢刘掌柜,也代小的谢谢东家。”   “至于他嘛……”刘掌柜看了一眼早已断气的韩坤,“好好埋葬,按五吊钱来办,这是我事先应了他的。我们王家啊,还从来没拖欠工钱一说……”   黄三儿笑道:“好嘞,就按五吊钱来办。”   交代完一切,老刘又把目光放在那块玉佩上,这是块扁圆形的玉佩,玉坯上雕出一个身材曼妙的女人和一个俊朗健壮的男子,阳光倾斜地照射在镂空雕出的蔓藤上,看起来有种置身牢笼苦苦挣扎的古怪意味…… 第三章 嫁葬   〔那是个极为美丽的女子,粉雕玉琢的皮肤,瓜子脸,细娥眉,高挺的鼻梁,樱桃小嘴,修长而白皙的脖子。俗话说,女要俏,一身孝。她身穿一套白色的衣服,那衣服很合身,不只把她玲珑的曲线烘托了出来,也更显美丽。她的表情很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二柱子见过不少死尸,其中疾病死的人面相是异常恐怖的,却从未见过这么美丽这么安详的尸体,要不是她的面色泛着一种苍白,几乎以为她还活着!〕   【一块银元】   今年的夏天似乎比往年来得早很多,才四月中旬的天几乎和六月差不多,热辣辣的太阳照射下来,整条街道又热又闷,给人一种进蒸笼的感觉。二柱子把头探出屋檐瞄了一眼,立马就把头缩了回去,简直是太热了,才这么一小会儿就晒得他头顶生烟。   “老天爷几时才能发发慈悲下场雨啊。”二柱子喃喃地念叨着,索性解开上衣的扣子用力扇起来,没想到就连扇出来的风也是热的,而这么动几下反倒把他自己搞得满头大汗。回头看了一眼店内的罗掌柜,只见他挺着个大肚子半躺在竹凉椅上,摇着蒲扇偶尔喝口凉茶,看样子倒是挺舒服的。   可惜二柱子只有羡慕的份儿,然后把身子往里挪了挪。像他这样的小伙计,只能在店门口蹲着,还不能挡着门面。想进内堂乘凉,那是老猫闻咸鱼——休想!   说起二柱子做事的这家店铺,名号在这个小镇上几乎是人人皆知,而且是本行里唯一的一家。像这样的情况,独一份就意味着赚钱,而且是赚大钱。店里生意好,那么二柱子这个小伙计也应该过得比较滋润才对。不过事实并不是这样,他有时候甚至会显得低人一等,其原因是这家店做的都是死人生意——卖棺材。   这间叫做罗记棺材铺的店开在小镇北面的一个当街铺位, 八 零 电 子 书 t x t 8 0 。CoM 大到棺材,小到香蜡纸钱都有得卖。这样的生意每个人都需要,但每个人都不喜欢,因为他们觉得做这种生意的人身上多多少少会沾染些晦气。所以没多少人愿意和罗记棺材店打交道,连带的在这做事的二柱子也经常被人歧视。   不过二柱子并没有因为这些而烦恼,这年头有口饭吃有瓦遮顶已经很不错了。回想三年前自己单身一人逃荒到这个小镇,要不是当时罗掌柜看着他老实收他做伙计,说不定早死得骨头都可以打鼓了。所以就算一个月下来只有十多个铜板的工钱,他也很老实地做着。   二柱子探出头朝街头街角望了几眼,在这里做了三年多别的没有,眼力还是学到一些。见没什么顾客,他便一溜烟地跑到后院从井里打起瓢凉水猛灌了一通,直到全身舒坦了才匆匆地跑到店门口,正好看见迎面走来一个中年男人。   看这中年男人穿着一身青色长衫,似乎挺富贵的派头,二柱子连忙迎进门来,与此同时罗掌柜也把蒲扇放到一边,等他就座后才问道:“敢问贵客打哪儿来,有什么可效劳的?”   “我是叶府的人。”那青衫男人趾高气昂地说道。   “原来是叶府的老爷,柱子给老爷上茶。”罗掌柜心中甚是高兴,叶府在本镇可算是名门望族,出手又阔气,和他们做生意肯定大赚。罗掌柜暗中向二柱子打眼色,也算他机灵,连忙泡了杯好茶端给那青衫男人。   青衫男人揭开杯盖嗅了几下,脸色终于舒缓开来,淡淡地说道:“我不过是叶府的下人而已,称不上老爷。”   “哪儿的话,不愧是叶府这样高门大院里出来的人,看看您这气度,果然不是我们这种平常人能比的,称您一声老爷不算过。”罗掌柜低着头恭维着。等青衫男人喝了两口茶后才开口问道:“敢问是府上哪位仙游了?您放心,本店虽小但样样俱全,一定帮您办得体体面面。”   “过世的是我们府上的丫头,不过她生前很得二夫人宠幸。二夫人是个善人,为此伤心了很久,也嘱咐我办这事,算是了一桩心愿。这个……办就不必了,以免二夫人触景伤情,但棺木一定要上好的。罗掌柜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罗掌柜做了那么多年的生意,当然明白青衫男人的意思,那丫头只是个下人,就算生前再得宠信,死了还不是一了百了,送她个棺木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不过他口中的“上好棺木”值得推敲,罗掌柜暗暗思索了片刻,便点头答应道,“这个您放心,上等棺木是有的,后院就有成品,价格也实在。”   “嗯,”青衫男人点了点头,又说道:“不过罗掌柜还需办件事,这场买卖才能定下来。”   “您请说,能办的一定帮您办好。”   “算不得大事,这丫头是南山石墩村的人,人死嘛,讲究个落叶归根,所以二夫人希望把她运回老家安葬。不过我们手上腾不出人,所以想向罗掌柜借个人手。”   “原来是这样。”罗掌柜看出了些苗头,叶府那么大怎会腾不出人手,不过大家都是下人,没理由帮一丫鬟送葬,只是碍着二夫人的面子不好说出口而已。   可是这人选方面,罗掌柜也不好安排,现在世道不好,生意也差。镇上的人加起来也不过几百户,不可能天天都有人死吧,所以罗掌柜老早开掉了其他伙计,整个店里就只有他和二柱子两人。当然他不可能把上门的生意推掉,于是看了看站在一旁伺候的二柱子,转头对青衫男人说:“这个没问题,就让我这伙计去运吧。”   “他啊……长得倒是老实。”青衫男人上下打量了二柱子一番,扔下这么一句话后,便自顾地吹着杯中茶,看样子悠闲得很。   罗掌柜明白他不放心,忙解释道:“这小伙子能吃苦人又老实,在我店里做了三年多,殓葬的事都清楚得很,让他来办这事您可以放一百个心。”   青衫男人似乎还有些怀疑,对二柱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押运过棺材吗?去过石墩村没?”   二柱子连忙回答道:“回老爷的话,小的叫刘二柱,大家都叫我二柱子。我力气大得很,押运棺材不是问题。去年年底去石墩村帮人办过丧事,认得路。”虽然嘴上这么说,石墩村还真没去过,只知道在南山里,但这不是问题,到时候找人问路就成,总不能为点小事坏了这桩生意。   “这样的话……好吧,事就这么定了。石墩村去一趟也得两天脚程,拿去置办点干粮,还有你那衣服……也去买身干净的,别给我们叶家丢脸。剩下的自个儿留着吧。”青衫男人这才略带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摸出个明晃晃的东西丢给他。二柱子慌忙接在手中一看,好家伙,居然是块银元!自己长那么大还从没有拿到过这么多钱,当场就愣住了。   罗掌柜看得直流口水,叶府的人就是财大气粗,打赏小伙计都这么豪爽,这桩生意大有赚头。又见二柱子呆傻的样子,心中有些不喜,喝道:“这是老爷打赏你的,还不快道谢!”   二柱子这才回过神来,就要磕头拜谢,青衫男人懒懒地挥了挥手道:“不用,把这事给我办好就成。你先去准备一下,半个时辰后就上路。罗掌柜我们这就选个棺材,我好带回去,这天气拖不得。”   “就是就是,得尽快上路。”罗掌柜附和着,引青衫男人去后院选棺材。   二柱子把银元揣进怀里,那东西凉凉的,贴着皮肤格外舒服。一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多钱,他心里说不出的兴奋。   【溺水逃生】   叶府的办事效率很高,不到半个时辰就把那丫鬟的后事处理妥当,棺材连同板车一起停放在罗记棺材店外。二柱子趁这当口去买了些干粮,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顺带还向熟识的行脚客打听了石墩村的具体位置,等他办完这一切时,叶府的人也刚好来到棺材店。   领头的还是那青衫男人,他上下打量了二柱子一番,点头道:“嗯,这样好多了。小子,你过来我还有事要吩咐你。”   因为得了一个银元的恩惠,二柱子连忙附耳过去,只听青衫男人说道:“这里离石墩村不算太远,就是路途有些崎岖,但你也别耽搁太久,三天之内一定要到,知道吗?”   二柱子连忙点头应道:“老爷,小的不敢偷懒,三天内肯定送到。”   “嗯,还有。我先前已经托人给这丫头的家人捎了个口信,想必他们那边已经在准备丧事了,你到了石墩村只需要问小兰的家在哪里,自然有人接待。到时候你就说自己是叶家的下人,他们会款待你的。打发你的东西自个收着,你们掌柜不会过问。这年头赚点小钱也不容易。”说完,青衫男人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二柱子的肩膀。   二柱子不傻,立刻明白了其中的意思。看来叶府的人都不愿意自降身份,但二夫人的吩咐又不可不办,只好找自己这个外人来滥竽充数。听到又有赏钱,二柱子当然是满心欢喜地答应了下来,青衫男人见这小伙计机灵,言语中又亲近了许多,还许诺以后介绍二柱子进叶家。大家各取所需,这倒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交代完一些琐碎事,大家也不再耽搁,催促着二柱子上路。倒是罗掌柜临别时的一番话着实让二柱子感动了一把。虽然只是些早去早回、路上注意安全的话,但二柱子听在耳中,心里却异常温暖。毕竟他还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父母在三年前逃荒时就死掉了,很难得听到这些关心的话语。   但他哪里知道,罗掌柜只是怕自己一个人忙不过店里的事,希望他早点回来而已。   出了小镇,一直行到酉时。这时候太阳快要落山了,但余温还是不减,这一段路上又没有什么遮掩,人和棺材都暴晒在太阳底下。二柱子又热又累,全身上下被汗水洗了好几遍,没有一处是干的,然后又被太阳这么一照,裹在身上黏黏的,很不舒服。索性脱掉了上衣,赤裸着上半身,反正青衫男人不在,也不会指责他丢了叶家的脸面。   好不容易走到一处树林,耳畔传来潺潺的水声。二柱子心中一喜,寻着水声向树林深处走去。又走了一盏茶的工夫,眼前豁然开朗,一条银白色的水流出现在他的面前。二柱子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把驮棺材的板车固定好后,就冲到了溪边,用手捧着溪水狠灌了一通。   这溪水想必是南山上的山泉汇聚到一起然后流下来的,不仅清澈,还带着山泉独有的甘甜滋味,喝下去格外舒服。行了那么远的路,二柱子早被晒得七窍生烟,喉咙里更是像被人放进了烧红的炭一般灼热。在这冰凉溪水的刺激下,火热被浇熄了,全身的毛孔都舒展了开来,说不出的畅快。   灌饱了甘甜的溪水,二柱子把整个脑袋都埋进了水里,却还觉得不爽,见这溪水流得不算急,而且清澈得一眼就能看见水底的鹅卵石,似乎不深,便没了顾忌,脱掉裤子便跳进溪水中。   可是等他跳进水中才发觉自己错了,而且错得离谱。这溪流看着浅,只是因为水清澈的缘故,整个人下水后,水线一直漫到自己的下巴都还没踩到底,还好水流不急,他又有些水性,双脚划了几下,踩着溪水浮了上来,低头看看脚下惊出了一身冷汗,这水深恐怕一丈有余。   不过这点小插曲很快就被二柱子抛在了脑后,毕竟还是个孩子,少不了玩耍的天性,待他洗去身上粘着的汗液与尘土后,便像鱼一样在溪水中左右穿梭起来,虽然缺少几个玩伴,但自娱自乐也是件趣事。游了好一阵,累了这才捞起一块浮木枕在脑后,整个人浮在水面上,任清凉的溪水冲刷着身上的皮肤。   夕阳西沉,二柱子眯着眼看向天边,才发觉今天的落日特别美丽,先是短暂的金黄,片刻过后,燃起一大片火烧云,整个天空红彤彤的。红光洒在他的身上暖暖的,然后被溪水一冲,格外的清爽。   待到夕阳西沉,天空上蒙起了一片青黑色,四周的环境逐渐朦胧起来,就连水温也降低了许多。二柱子见天色已晚便朝岸边游去,接下来还要赶路的,虽然在这河边歇一宿也不错,但他不敢保证前面那片树林里会不会有野兽出没。   就在二柱子快游到岸边时,突然感觉脚下一紧,似乎有什么东西缠住了自己的脚踝,他下意识朝水下看去,却发现那原本清澈的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浑浊起来。而自己的一只脚就在那片浑浊之中,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却看不真切。   他把头仰起来,保持住身体的平衡,然后用力地拽着脚,想要摆脱出来,却感觉脚上越缠越紧,而且莫名地生出一股向下的拉力,似乎要把他拉进水底。   这一次二柱子有些心慌了,脑海中突然回忆起以前听过的一些传闻,都是闲暇时听那些苦力、行脚客讲的关于水鬼的故事——说在水里面淹死的人,变成了鬼以后便不得超升,想要投胎转世只有去害那些游泳的人,让他们做替死鬼!   二柱子越想越怕,挣扎的动作也凌乱了起来,再加上累了大半日力气所剩无几,没扑腾几下手脚就乏力了。而与此同时,脚上突然一麻,他全身抖了几下,便沉入了水中。当他脑袋没入水里时,有种阴冷突然从四面袭来,然后是无穷无尽的液体把他眼耳口鼻包围了起来。   他想要挣扎,却使不出半点力气,全身僵硬着,就好像有双无形的手死死地扣住自己。耳朵里不时地传来“咕噜咕噜”的声响,伴随着身体慢慢往下沉没……   “不,我不想死!”二柱子圆瞪着眼,紧扣着牙关,却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只觉得胸很闷,有种快要炸开的感觉。这时候,就连思维也开始浑浊起来,小时候逃荒的景象在他眼前一幕幕的闪过,然后他看见了自己的父母,他们临死前消瘦的脸,越来越近,似乎要迎接他去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二柱子从未体验过死亡的威压,原来是那么可怕,就算在水中也能听得见自己强烈的心跳声。可是他不想死,自己还那么年轻,饥荒都挨过了,却没想到会死在这里。   而这时,视线突然从模糊又变成了清晰,就在那一瞬间,二柱子透过荡漾的水流,突然看见了一个身影——是个白衣女人。她就这么平静地站在岸边,虽然看不清她的面容,但二柱子感觉得到她正看着自己。   “救我……”二柱子张大嘴喊道,可是他忘了自己在水中,刚张开口,那冰冷的水流就猛地倒灌进他的口中,呛了他一喉咙的水,而那呼救的话,也变成了“咕噜咕噜”的吞水声,这一口水把他憋住的最后一口气也消耗殆尽了,只能任无尽的溪水涌进口鼻之中。   所幸的是,那白衣女人似乎听见了二柱子的呼救,她俯下身,白皙的手伸进水中。二柱子大喜,挤出最后一丝力量抓住了她的手。与此同时,心中却闪出一丝惊异,因为他明显感觉到对方手中传来的冰冷和僵硬。   不过这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二柱子可没忘自己还溺在水里,也没有多想,便顺着那只手,朝岸上扑腾着,只是挣扎了几下,脚上一松,终于爬到了岸上。然后倒在溪边的草地上,一边呕吐着肚子中的水,一边大口喘着气,直到现在他才真切地感觉到,原来呼吸也是件很美好的事。   歇了好久,紧绷的情绪这才舒缓过来,虽然身体还传来一种浮沉的感觉,却已经好了很多。这才想起救他的那位白衣女人,二柱子心中自然是不胜感激,当他抬起头寻找那女人时,却发现周围没有一个人影,而更令他惊讶的是,自己原本固定在远处的板车,不知道几时出现在岸边,而且板车上棺材的一头,居然埋进了溪水里。   思维清晰了许多,二柱子这才回忆起,自己原来是攀着棺材上岸的……   【美丽的女子】   虽然搞不清楚板车是怎么到溪边的,但二柱子不敢大意,棺材要是被水冲走,自己也别想回去了,不只是掌柜那边不好交代,叶家可不是吃素的主。他连忙跑过去鼓起最后的力气,把板车拉回岸边,所幸这棺材看起来大,重量却比较轻,费不了多大力气。   其实这一路二柱子的心中也有些许疑惑,棺木的价格是因木料而定的,越重代表越贵,而这副棺材做工虽然精细,但木料也就是一般的松柏木,哄哄门外汉还行,却骗不到二柱子,想来这里面的猫腻只有青衫男人和掌柜知道,当然二柱子也没去深究。   重新把板车固定好,二柱子这才松了口气,再看一眼那潺潺的溪水,没来由的一阵心悸,离得远远的再也不敢走近一步。   这时夕阳快要完全沉入西山了,只留下一抹亮光,四下也愈发朦胧。一阵山风吹来,二柱子打了个喷嚏,这才发觉自己全身光溜溜的,连忙穿好衣裤,拉动板车沿着树林的边缘向来时的古道走去。出发前他曾问过熟识的行脚客,沿着这条古道走过树林以后不久,就能看见一个叫做吴家村的村庄,在那里可以找户人家歇上一宿,算算应该还有一个时辰的路程,便加紧了脚步,希望早点到罗家村。   走着走着,身后突然响起一连串“嘀嗒、嘀嗒”的声响,在这寂静的树林边那声音愈发清晰,二柱子听得头皮发麻,下意识地想起那条小溪。难道……难道那水鬼一直跟着我!二柱子越想越怕,鸡皮疙瘩爬满了全身,他长吸一口气加快了脚步,小跑起来。   跑了一段路,终于踏上了古道,他缓下步子刚歇口气,却骇然地发现那“嘀嗒”的声音再次响起。声音那么近贴,令他有种强烈的感觉,有一张长满獠牙的巨口贴着自己的后背,哈喇子一直向下流着,只要他一回头就会咬掉他的脑袋!   二柱子怕急了,心脏“咚咚”地狂跳着,配合着那水声在这寂静的氛围中愈发惊悚,他知道再这么下去自己肯定会发疯的。心里一发狠,终于下定主意要探个明白,于是口中念叨着不知名的经文,缓慢地回头看去。   视线一点点向后蔓延,如拉开戏台上的幕布,每多看一寸,二柱子就越怕,待他看清自己身后,却发现什么东西也没有,这才松了口气。   可是……那奇怪的滴水声还继续着,他寻声看去,这才发现,原来在棺材的底部一直在滴着水,这才想起这棺材刚才曾入过水!想到这里,二柱子脸色大变,他知道在制作棺材时,都会在底部留一个小孔,这是让鬼魂投胎时进出的地方,但如果进了水,那尸体被这么一泡……   这件事可大可小,二柱子不敢大意,左右看了看并没有人经过,于是把棺材推到一处偏僻的地方,又从包袱里取出香炉纸钱石灰等工具。点上三炷清香,二柱子向棺材拜了三拜,口中念道:“有怪莫怪,这也是为了姑娘好。”说完连忙打开了棺盖。   二柱子在棺材店当了三年的伙计,殓葬的规矩和方法都学得很熟,死人也见过不少,所以二柱子并不惧怕,反而比较沉着。而当他打开棺盖,看清楚里面的死尸时,心中陡然一跳——棺材中躺的是一个白衣的女子。   那是个极为美丽的女子,粉雕玉琢的皮肤,瓜子脸,细娥眉,高挺的鼻梁,樱桃小嘴,修长而白皙的脖子。俗话说,女要俏,一身孝,她身穿一套白色的衣服,那衣服很合身,不只把她玲珑的曲线烘托了出来,也更显美丽。她的表情很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二柱子见过不少死尸,其中疾病死的人面相是异常恐怖的,却从未见过这么美丽这么安详的死尸,要不是她的面色泛着一种苍白,几乎以为她还活着!   二柱子只觉得脸上一片燥热,他这个年纪的正是气盛的时候,平日里也在别人口中听过金雀巷里那些风流事,自己曾远远地偷瞄过那些一个比一个妖娆的窑姐。像他这样的雏儿少年心性,偶尔想些荒唐事也不为怪,而眼前这个女子却比那些窑姐好看多了。   一时间二柱子想得入了神,待他回过神时,忙羞愧地抽了自己一巴掌,亵渎死者是他们这一行最忌讳的事情,他口中连连赔着不是。然后把头探进棺材中仔细检查着,却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妥,这让他有些庆幸。   可是,当他检查到女子的手时,却发现她的左手湿漉漉的,感觉就好像刚从水中捞起来似的。与此同时,二柱子突然想起,自己在溺水时,岸边那个白衣女子,想到这里他倒吸了口凉气——难道是她!   二柱子不相信救自己的会是这个女子,可他又明明记得,溺水时曾见到的那女子,服饰和她一模一样,而他上岸后棺材却跑到了水中,这一切该怎么解释?   做殓葬这一行,听过不少鬼神之说,一时间那些可怕的故事在他脑海中不断翻滚着,二柱子越想越怕,不自觉地哆嗦起来。可是待他再看向那张美丽的脸时,心里又莫名地安定起来。   “是了,不管怎样她总算救了我,不然我早淹死了。”想到这里,二柱子反倒不怕了,心中还生出一丝感激。平心静气地拭干她的手,把石灰撒在浸湿的地方,检查无误后,这才盖上棺盖,手一挥撒出漫天的纸钱,然后俯身虔诚地说道:“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愿姑娘早日投胎转世,也请一路上多加照顾,顺利到达石墩村。”   就在这时,暗地里突然传来一丝若有若无的叹息,那声音透着悲凉与无奈,仿佛……仿佛是一个连自身都难保的人还应允着别人请求时,所发出的叹息一般。二柱子全身一颤,重重地叩了三个响头。   【夜宿吴家村】   接下来这一路二柱子加快了步伐,不到一个时辰,终于看见了一座村庄,想来这就是吴家村。这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几十间土房立在他面前,四下很静,静得让人发寒,唯有那透过窗户的昏黄色烛光让人感觉到一丝生气。就着烛光,二柱子看到一间土房的门口坐着一个如木雕般的老人。   他定了定神朝那老人走去。灰糊糊的土房,房梁上住满了麻雀,刚接近院子,麻雀们便被惊飞起来,扑棱棱地叫着飞了开去。老人听到了这动静,于是转过头看向他。   “老前辈,请问这村中哪里有荒房,只要能遮顶就成。”二柱子小心地问道,像他这样的不太好去别人家里借宿,能寻到间荒芜许久的房子,凑合一夜就很不错了。   老人看了他一眼,然后把视线放在他身后的棺材上,许久才慢悠悠地说道:“进来再说吧,我这里有空房间。”   “这个……不太好吧。”   老人笑道,“小老弟,你看我都快进黄土的人了,还怕沾点晦气?”   既然话说到这份儿上,二柱子也就不再推迟了,然后老人把他带到后院的一间空房安顿了下来。那棺材自然不能停放在屋外,在征求了老人的意见后,也停进了房间里。   办妥这一切之后,老人又邀请二柱子去前厅吃晚饭,这又吃又住的令他很不好意思,所幸自己也带了些干粮,精面大饼、酱牛肉,这些都是山村中难见的食物,便拿出来与老人分享,两人吃得乐呵,逐渐聊得熟识了起来。   酒足饭饱过后,这位姓吴的老人眯着眼,一边吸着旱烟一边说道:“小老弟啊,我有句话你别多心,你这趟差事,啧啧,有点玄乎……”   “吴老前辈,您有什么话就直说吧。莫非这南山里有土匪?”二柱子随口答道,心中倒不是很在意,以前并没听说南山有土匪啊,而且就算有也不会来抢棺材吧。干他们这行最忌讳的就是沾到晦气。   吴老前辈很有深意地看了二柱子一眼,“土匪倒没有,但这石墩村……你听说过嫁葬吗?”   “嫁葬?这个词倒是新鲜,您给我说说呗。”   “这嫁葬啊,是南山里一个习俗,害死人啊……小老弟,记住我的话,到了石墩村把差事交代完了就赶快回来,一夜也不能多留,知道吗?”   二柱子愣愣地看着吴老前辈,他的话里明显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但不管二柱子怎么问下去,吴老前辈都不肯再说,似乎这中间有什么忌讳不便讲明。只是他那严肃的表情并不像开玩笑,二柱子只好点头应下,吴老前辈的脸色这才缓和过来。   接下来,两人不咸不淡的聊了几句,然后就没了兴致。二柱子累了一天早就乏了,于是告了个罪,便回房歇息,脑袋刚碰到枕头,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一觉不知道睡了多久,二柱子朦朦胧胧地听到一阵细琐的声音,应该是老鼠之类的小动物发出来的,他睡意正浓翻了个身没有理睬。但又过了一小会儿,二柱子突然翻身坐了起来,他突然想到,要是棺木被老鼠啃坏了那该怎么办!   于是他连忙下床点亮蜡烛,仔细地检查起来,所幸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之处。二柱子本想灭掉蜡烛继续睡觉,但这么一惊倒吓出了一身冷汗,就连睡意也淡了许多,再看向那棺材时,脑海里又不免想起那张美丽的面孔,引得他的手不自觉地放在棺盖上。   “我……我只是看看有没有蚊虫钻进去,就只看一眼。”二柱子心中打着鼓,嘴里念叨着。虽然他也知道这是个借口,但经这么一说,那种负罪感着实减轻了。   揭开棺盖,就着烛光再一次看见那张美丽的脸,是那么安详那么恬静。从她的身上似乎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香气,渐渐弥漫在整个房间里。而那股香气好像有生命似的,往二柱子的鼻孔里钻。   他从未嗅过这么美妙的气味,不是花香,也不是胭脂。以前听人说,美丽的女子身上总会带着与生俱来的独特香味,或许这就是她的体香。这味道令二柱子浮想联翩,不自觉地伸手抚摸着她的脸,指肚在那丝绸般光滑的皮肤上划过,他感觉到一丝异样的弹性,本不该属于死人的弹性。   二柱子突然从迷幻中醒悟过来,连忙收回手。却不小心把几滴烛泪溅进了棺木之中,他慌忙把头探进去,想要擦掉,不想慌乱之中脑袋正好撞到了横板上,两眼一花就这么昏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二柱子依稀听见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他睁开眼却吓了一跳,这才他发觉自己和棺中的女人很近,几乎贴到了一起。日光倾斜从门缝中挤进来,打在她的脸上,从二柱子这个角度恰好能看见她脸上,那代表着少女青春的细细绒毛。   他这才想起昨晚发生的事,用手一摸额头上还有块小小的凸起。想到昨夜居然和她这么面贴面睡了一夜,二柱子心中羞愧万分。这时门外又响起敲门的声响,伴随着吴老前辈的招呼声,二柱子应了一声,连忙收拾好一切。   待他出门后才发觉天早已大亮,前厅的桌上摆着热腾腾的食物,原来是吴老前辈为他准备的。   早饭过后二柱子又要上路了,临走时他掏出几个铜板给吴老前辈当做食宿费,但吴老前辈说什么也不收,这倒让二柱子不好意思起来。两人一直走到村口,离别时吴老前辈煞有介事地叮嘱他,办完了差事不管多晚也要立刻离开,这倒让二柱子有了些警觉,那个所谓“嫁葬”的习俗也在他心中莫名地蒙上了一层阴霾。   【嫁葬】   一路无话,因为吴老前辈的叮嘱,让二柱子的心中有些莫名的担忧,于是这一路加紧了步伐。但路途实在太远了,不歇气也用了他一整天的时间,等到达石墩村的时候,已经是当天的黄昏了。   这石墩村明显比吴家村富庶很多,想必是沾了叶家的光,而棺中这位叫小兰的女子虽然是叶府的下人,但她的家人在这偏远的山村中也是很有名望的。因为前面有人捎过信,小兰家人早已经布好了灵堂,就等棺材运来。   二柱子和小兰的家人交接完了这趟差事,便要离开,他还一直记得吴老前辈的叮嘱,虽然不知道会有什么古怪,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小兰的家里人还真以为二柱子是叶府的人,他们平日里没少受叶家的恩惠,见天色已晚,便要留他歇上一宿。二柱子见盛情难却,又发现饭桌上已经摆上大肉肥鸡美酒等美食,两眼都快盯直了,口水一汪一汪地往下咽,于是半推半就地留了下来。   作陪的是小兰的两位老舅,席间又是恭维又是敬酒,他这个小伙计哪里受到过这种待遇,便来者不拒,统统收入腹中。一直喝到他昏昏沉沉地倒在酒桌上,而吴老前辈警示的话早就被他抛在了脑后……   二柱子从睡梦中醒来,只觉得头很沉,四肢也没有力气,他坐起来向四周看去,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睡在了床上。想来是小兰家的人见自己喝醉了把他抬到这里休息。他摇晃着下了床,耳边还依稀传来打斋的声音,便拖着步子出了门,朝灵堂方向走去。   灵堂设在后院,听说那里原本是小兰住的地方,门口有一片空地燃着大堆纸钱,几个神情木然的妇女往火堆里不断填着纸钱,旁边还有个似僧似道的家伙闭目念叨着经文。这架势看得二柱子直摇头,山里人就是没见识,哪有这么打斋的。   但他也懒得去揭穿,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想再见见那个叫小兰的女子,或许是明天就要离开的缘故吧,就算只看一眼心里也踏实。   二柱子悄悄地溜进灵堂,这灵堂是分为两层的,中间用黑布隔开,里面摆放着棺材。二柱子倒不担心有人会发现,小心地揭开棺盖,二柱子痴痴地看着躺在棺中的女子。一时间,她身上那股迷离的香气扩散开来,如醇酒一般令人沉醉。   多么美丽的女子啊。看着她,二柱子整个人都陶醉了,轻抚着她的脸,那丝绸般光滑的肌肤,还有那柔软的触感,令他有种奇妙的感觉——她没有死,只是睡着了。   然后二柱子突然有个疯狂的念头,他想躺在她的旁边抱一下她,就算只是片刻也行!这个想法填满了他的脑袋,理智、羞耻、担忧一时间全被抛在了脑后,他向外张望了一下,便小心地爬进了棺中,然后合上了棺盖……   这是多么美妙的感觉!怀中那柔软的躯体,弥漫在她身上那诱人的香味,这一切都让二柱子沉醉在其中。他把头埋在小兰的脖子里,贪婪地嗅着,这感觉非常舒服,让他有种感觉,如果就这样下去那该多好!   可是,就在二柱子沉醉于那美妙的境界中时,耳畔突然传来一阵重响,似乎是铁钉敲进木板时发出的声音。他猛地从迷离中清醒过来,而与此同时,前后左右又同时响起那种敲打的声响,他心中陡然闪过一个不好的念头,连忙推了推棺盖,却发现那棺盖怎么也打不开。   他依稀听到外面有人说话的声音,然后整个棺材颠簸了起来,心中更怕了,慌乱地喊着,“别,我还在里面!”   “嘿嘿,我们知道你在里面。你这上门女婿还挺心急的,还没请你就自己钻进闺女床里了。不过这样也好,省了我们一番工夫。”二柱子听得清楚,说话的是小兰的老舅,昨晚和他喝过酒的。   “你们,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放我出去!”   “小子,听说过嫁葬吗?你大老远的把媳妇背回来,难道以为只吃一顿酒就结了?我们家闺女的样貌你也见过了,配你不亏。这都要感谢叶家二夫人厚赐。”小兰老舅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紧接着他又扯着嗓子道,“乡亲们,谢叶家二夫人厚赐!”   然后是无数的声音应答道:“谢叶家二夫人厚赐!”   二柱子这才明白,吴老前辈对他说过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这是要自己陪葬啊!他拼命地挣扎起来。却发觉自己的手脚似乎被什么东西绑住了,而当他往手上看去时,这才骇然地发现,小兰那修长而白皙的手,正死死地扣在他的手腕上!   待他惊恐地望向她,透过棺盖的缝隙,二柱子清晰地看见,她那原本安静平和的脸上,不知道几时多出了一抹笑容,那是满足的笑容……   【结尾】   “叶家老爷,事还办得顺利吧?”罗掌柜满脸堆着笑,把刚沏好的茶放在青衫男人的面前。   “嗯,二夫人很满意。”青衫男人点点头,脸上却是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哎,小兰这丫头命苦啊,也只有这样让她黄泉路上有个伴,走也走得安心些。”   “叶家老爷说得在理,二夫人就是菩萨心肠。不过……可惜了,那可是个好孩子啊,干活儿也麻利。我养了他足足三年。”说着,罗掌柜煞有介事地抹抹眼泪。   青衫男人冷笑一声,在桌上重重地一拍:“别假惺惺了,这是你的。这年头有钱还买不到人命吗?”   等他的手放开后,罗掌柜惊喜地看见,桌上平躺着一排银元,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冰冷的光,粗略一算,足有十五六个…… 第四章 鬼眼算盘   〔做包裹的人似乎特别小心,裹了一层又一层的包装纸,如果不是偶尔还能听见里面货物的响动,真的会让人有种全是包装纸的古怪念头。   一直拆到最后一层,那是一张牛皮纸,看起来好像有很久的历史,深黄的纸张,让人联想到祭祀死人时放在火中的纸张。胡珂迫不及待地撕开一条豁口,然后把手伸了进去。入手一片冰凉,凉得沁手,就好像摸到了一条正在冬眠的蛇。〕   【楔子】   人活于世多多少少会面对各种诱惑,权力、财富、美人……林林总总。然而天道酬勤,若一切来得太快太轻松,只会令人红了眼,黑了心,甚至迷失自己……   【午夜邮包】   天色已经全黑,胡珂伸长了脖子朝街面上望去,外面格外安静,因为没有月光而更显冷清,只有远处电线杆上挂着的那盏旧灯泡,在夜风中摇曳着,这个钟点已经很少有人在街上走动了。   “应该没人来买东西了。”胡珂打了个呵欠,慢吞吞地收拾起柜台上的货物。这是间小杂货店,店面大概也就十来个平方,入得店门一眼望去,三面墙壁的货柜上的东西倒是五花八门,从小孩子的零食、玩具、书本文具,到生活用的盐巴、味精、肥皂、酱油,再到香烟、芝麻豆子糕……卖的都是人们日常所需的东西,胡珂便是这间杂货店的店主。   在这个临近山区的小镇里,人们的生活水平比较低,而像胡珂这样的杂货店在整个镇上也就两三间,做的都是街坊生意,赚不了多少却也饿不死人,以至于胡珂快三十了也没娶妻安家,唯有守着这间父辈留下来的杂货店,所以他常常自嘲“自己就是一辈子劳累的命”。   盘点好货物,胡珂脸上的表情轻松了许多,今天的生意还算不错,如果每天都像这样就好了,说不定过年还能找媒婆给说房媳妇。他扬着嘴角一边幻想着以后的生活,一边安上木门板,刚把大门反锁好,还没转背,门外就响起“咚咚”的敲门声。   这声音打断了胡珂的思绪,他皱着眉头喊道,“关门了,明天请早。”   门外静了下来,似乎来人已经离开了。对于这些胡珂倒没放在心上,反正这一片就他一家杂货店,顾客跑不了。想来也就是半夜没烟抽的人,最多也就赚几毛钱,才懒得理他,这天气还是缩在被窝里舒服。   他架好弹簧床,铺上棉被,刚准备关灯睡觉,却不想门外又响起“咚咚”的敲门声,这次似乎比上回急促了不少,大有胡珂不开门就一直敲到天亮的气势。胡珂跺了跺脚,不耐烦地回话:“来了来了,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听到胡珂的回答,门外的人似乎安心了许多,没有再敲门。胡珂骂骂咧咧地打开小门,发现门口站着一个老头,头发几近全白,脸上的皱纹如老树皮一般,只怕有六七十岁。他裹着一身破旧大衣在寒风中轻微地颤抖着,或许是店内灯光的原因,门开的时候老头下意识地扭了下脖子,等适应后才转过头来,直直地看着胡珂,浑浊的老眼中闪烁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光。   见到来人的打扮,胡珂的脸一下就黑了下来,这样的人,一般抽的都是一块左右的低价烟,从他们身上根本赚不到钱。   “黄皮还是大前门?叶子烟两块一把。”胡珂冷冷地说着,并没有让老头进来的念头。   “我……我不是买烟。”   “那你干什么,我可告诉你,我这里没什么施舍你的。”   老头从胡珂的眼神中看到了厌恶和不耐烦,连忙掏出一个包裹道:“这个,我是帮邮电局送货的。”   “大半夜的送什么货……”胡珂骂骂咧咧地接过老头手中的方形包裹,顺手掂了掂,感觉里面没什么重量,稍微摇晃了两下,依稀能听到里面货物撞击的声音。再看邮寄单,上面模糊一片,似乎被水泡过或者与其他包裹摩擦过,只能勉强辨认出上面写有自家店面的地址,就连他胡珂的名字也是一片模糊。   “谁会寄东西给我,省城的大平?是了,上次我托他给我搞顶帽子……”胡珂自言自语地说着,脸色缓和了不少,见老头还在门外直愣愣地看着自己,“还有什么事?”   “签个名,就在这里。”老头指着邮寄单的一处空白说道。   胡珂看了他一眼,“抽烟吗?”   “这个……”老头脸上浮出一阵惊喜,搓着手倒有些不好意思,胡珂从包里掏出包烟随手递了根给他,最便宜的那种,专门招待行脚客用,又呛又辣,平时胡珂都不抽的。老头却如获珍宝地接在手里,点上美美地吸了起来。   胡珂的心里闪过一丝鄙视,每当这个时候从心底就有一种优越感浮上来,他个人蛮喜欢这种舒服的感觉。签好字胡珂把邮寄单递还给老头,后者伸出枯瘦的手指颤颤巍巍地接过去,扯出回执单,却又眼巴巴地看着他,胡珂这才发现,才一会儿时间老头就把烟抽得只剩烟屁股了。   “还有什么事?没事我就关门睡觉了。”胡珂没好气地看着老头,心里大骂老头来这里过烟瘾,再便宜也要花钱的!   见胡珂没什么表示,老头也不好意思再呆下去,毕竟人还是要脸皮的,小声嘀咕了一句没事,便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不一会儿就消失在夜幕之中。   目送着老头离开,胡珂讥讽着往外吐了口唾沫,喃喃道:“没钱也想抽烟,我这里又不是善堂!”这时一阵凉风袭来,远处响起一阵树叶晃动的“沙沙”声,夹着飞鸟拍打翅膀的声响。举目望去远方一片朦胧,依稀见得临镇的老山,犹如一只大手重重地拍下,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压抑,胡珂不由打了个冷战,连忙关上门。   回头一看才十点多钟,山区的夜就是这样,人们都睡得很早,天一黑就很少有人出外走动,使这原本就宁静的小镇更显冷清。特别是在这样无星无月的夜晚,要不是偶尔还能看到几家灯火的话,肯定会让人有种置身于死城的古怪念头。   胡珂伸了个懒腰,只觉得一股浓重的睡意袭来,想到那个邮包,却又压住睡意,想要看看大平寄来的帽子合不合心意。对于未知的事物,往往都会有种第一时间想要了解的欲望,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   在拆开包裹的时候,有一股说不清的感觉涌进胡珂的心头,好像里面放的并不是围巾,而是另外的物事,是什么他也猜不出来。这感觉从他触摸到包裹的软硬程度和翻动时里面时而发出的声响逐渐清晰起来。   做包裹的人似乎特别小心,裹了一层又一层的包装纸,如果不是偶尔还能听见里面货物的响动,真的会让人有种全是包装纸的古怪念头。   一直拆到最后一层,那是一张牛皮纸,看起来好像有很久的历史,深黄的纸张,让人联想到祭祀死人时放在火中的纸张。胡珂迫不及待地撕开一条豁口,然后把手伸了进去。入手一片冰凉,凉得沁手,就好像摸到了一条正在冬眠的蛇。   在这初春的夜里,那股冰凉的感觉让胡珂心里没来由地烦躁了起来,他一把撕破那层纸张,发出一连串“哗啦”的响动,而响声过后,整个房间突然沉静了下来。似乎有股厚重的气息缭绕在整个房间里,久久不能散去。   【窥视】   那是把算盘,而且是很老款的那种。古朴黑色的框架,边缘上雕刻着蔓藤般的图案,整个边框应该是木料互相搭接而成,但边缘却找不到接口的痕迹,这把算盘想来已经有些年头了,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用过,以至于四周被手磨得光滑透亮。珠子却是白色的,每一颗都不是规则的圆,看起来只是稍作打磨,却又有一番天然的风味,但当你仔细看,又能发现在每一颗算珠上都有不规则暗纹,好像是天生的,又好像是刻意为之。   胡珂从未见过做工这样精美的算盘,一时间居然看得呆住了。他双手捧着算盘,就这样坐着看了好久,每看一眼就愈发地喜欢。莫名间,只觉得耳边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那声音喃喃地说着什么,似乎很远,又很近,让人听不真切,却又充满了诱惑。而胡珂好像充耳未闻,依旧惊喜地看着那算盘。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胡珂忍不住抚摸起来,说来也怪,那些不规则的珠子是某种特别的材料做成,不像玉石般坚硬,也不如木头般柔韧,当手指触摸到它们时,就向外渗着一缕寒意,全无先前那般沁手,却如针灸那般舒服。   这一定是个古董!胡珂惊奇地想着,随手划拉了几下,珠子碰撞横档发出清脆的声响,说不上好听,却别有一番滋味。而那些不规则的算珠用起来特别的顺手,几乎让胡珂有一种奇怪的念头,自己的手指天生就是为这些算珠而生的。   于是,胡珂就像个寻到玩具的孩子,他咬着嘴唇,眼中尽是兴奋的光,入迷地把玩着这把算盘,那算珠散发出的阵阵清凉不断刺激着手指,令他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就连那不断重复在耳边的苍老声音也影响不了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抬眼看钟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是半夜一点多,不知不觉中已经过了三个多小时。尽管胡珂对古董并没有太大爱好,但他不得不承认,他被那把精美的算盘深深吸引住了,它似乎有着一股不可抗拒的吸引力,或者说就像加了某种神奇的魔咒,当你一旦握住它就再也舍不得放手。   夜已深,胡珂实在困得不行,于是他捧着算盘和身睡了下去。睡了一会儿,胡珂突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响,似乎是某种物体之间轻微的撞击声。胡珂第一时间就联想到有贼,于是一个机灵坐了起来。   灯还开着,几包还未点算的商品凌乱地摆放在柜台上,店里依旧是他睡前的模样。胡珂左右看去,并没有看见贼人的踪影,这间只有十多平的店铺里是藏不下人的。   他松了口气,意识到自己是做梦,起身去关灯。而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突然有种莫名的心悸,那感觉就像有双眼睛……不,有很多双眼睛在背后盯着自己!一时间,他全身僵住了,一股冰凉的气息从脊椎骨蔓延开来,然后像千万条蛆虫慢慢地爬到后脑勺,那种感觉几乎让胡珂发狂地吼叫起来!   胡珂强忍着心中的恐惧,机械地转动着脖子,他想不到背后有什么,但是可以肯定,如果继续保持着这样的状态,自己一定会发疯。视线如拉开的幕布,一寸寸的延伸,他所看到的依旧是自己的杂货店环境,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等他转了一圈之后也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   “或许是我太紧张了。”胡珂壮着胆子安慰自己。可是,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却并没有散去,如果他现在掀开袖子,一定会发现,手臂的皮肤上全是凸起的鸡皮疙瘩。   与此同时,耳边又响起那种奇怪的撞击声,胡珂实在受不了了,寻着声音听去,那声音很近,很近,似乎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他的视线慢慢地向下移动,最终他在自己的怀里发现一样东西——算盘,一把用人眼做成的算盘,大的,小的,清澈的,浑浊的眼珠,似乎还活着,它们转动着,瞳孔直直地盯着胡珂。   胡珂只觉得整个脑袋轰地炸开了,“啊”的一声丢开算盘。   紧接着,胡珂猛地弹了起来,原来是个梦,在他朦朦胧胧睡着后,居然做了这样一个毛骨悚然的梦。而那把算盘,还紧紧地贴在自己怀里,他想也没想就扔开了算盘。   一时间,胡珂睡意全失,回忆起梦中的事,却是说不出的恶心,内衣裤也早被汗水浸湿了,黏黏地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而这时,门外传来几声鸡鸣声,天快亮了。   【财富的诱惑】   “老板,算算多少钱。”   “一共十一块……哦不,二十一块。”胡珂连忙纠正自己的错误。可能是昨晚没睡好的缘故,这已是今天早晨第四次算错钱了,还好他反应得快,不然真不知道要赔多少本才够。   送走这位顾客,胡珂强撑着睡眼,用力拍打着面颊,只有疼痛的感觉才能令他稍微清醒一些。关于那把算盘,他本想丢掉的,又有些不忍。这么精美的算盘一定值不少钱,按胡珂这样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半花的性格,实在舍不得丢掉,所以他一直告诉自己,不能光凭一个噩梦而为之。   想到算盘,胡珂又有些按捺不住,那算盘似乎拥有某种神秘的魔力,不管是精美的花纹还是舒适的触感,都令他念念不忘。待他再看到自家柜台上那把用得快要散架的旧算盘时,心里说不出的厌恶,几次挣扎过后,胡珂终于下了决心,扔掉了旧算盘,换上心仪的那把精美算盘。   似乎完成了一项壮举,胡珂心里有种踏实的感觉,抚摸着那白色的算珠,用手指感受它不时发出的轻微凉意,那一波波如生命般的脉动,那光洁而又刺激的触感,是多么舒服啊!摸着算珠,让他有种如同抚摸着自己心爱的女人的错觉。   一时间,胡珂忘记了疲惫,也忘记了时间的存在。当目光停留在算盘上时,那个苍老的声音再次想起,这次胡珂终于听清了那段极具诱惑的话语,那声音在耳边呢喃,似乎在催促胡珂使用它,它将带给胡珂无穷的财富。   “使用它,无穷的财富!”胡珂猛地从幻觉中回过神来,那段话像烙印般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中,而那个声音似乎还回旋在耳畔,苍老却充满诱惑的呢喃。其实,所谓诱惑的声音并不特指年轻的女人。相反,那苍老的声音代表着真实与可信,如父辈般的教导,你要怎样你将怎样……   往往,这样的声音才更加具有诱惑和说服力。   “财富,无穷的财富!”胡珂不断重复着这句话,眼中充斥着兴奋与狂热,对于一个穷怕了的人,一个曾经见过繁华却不能拥有繁华的人,财富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恍惚间,胡珂好像看见了无数的钞票向自己涌来……   “老板,算账……唉,叫你呢,胡铁蛋你发什么梦!”正当胡珂乐不思蜀的时候,一个声音伴随着敲打柜台的声响从天外飘来,把他从金钱的幻境中硬生生地拉回了现实。胡珂抬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自己。   原来是做梦,胡珂遗憾地想。还被别人看见自己发梦时的窘态,令他有些尴尬,他连声说着对不起,然后清点起中年妇女的货物,他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另外一只手下意识地打动了算盘。   “一共七十三。”胡珂看了一眼算盘随口报出了价格,而当他把话说完后差点忍不住咬掉自己的舌头,那堆东西只值四十多,是自己不小心算盘没归零就开始算账。胡珂心中暗叫不好,这女人是熟客,出了名的泼妇,惹到她没什么好下场。刚准备赔礼道歉,却没想到她居然爽快地递过来几张钞票。   “张大姐这个,其实……”胡珂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快找钱啊。”没想到张大姐却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胡珂心中奇怪,平日里一毛钱都要算得清清楚楚的张泼妇,这次居然没有发现算错账。胡珂还想解释什么,这位张大姐却越来越不耐烦,只好将错就错,慌忙地把钱找给她。或许是害怕事后被发现,他暗地里还是把多算的钱补上。   直到张大姐转身离开,胡珂才稍微松了口气,却不想她刚踏出店门没几步又急冲冲地跑了回来。看她那气势,胡珂心里咯噔一声,却不想张大姐抽出几张钞票拍在柜台上说道:“你多找钱了,我张快嘴虽然泼辣点,却从来不占这点便宜。以后仔细点,不然亏死你。”   这一次,轮到胡珂吃惊了,张大姐离开好久,胡珂都没回过神来。他原本作好了挨骂的准备,没想到居然是这个结果,明明是自己算错账,事主却赶回来退钱,哪有这样的道理。胡珂越想越不明白,而当他的目光无意识地停留在算盘上时,心里突然生出一个格外荒诞的念头——难道这不是梦!   “或许只是个偶然,尽管做得再精美,它也是个算盘。”胡珂在脑海里不断重复着这句话,理智让他不能相信这把算盘会有什么神奇的力量。可是,先前那个苍老的声音却深深地植入了他的内心,令他又有一些期待。当他抚摸着算盘的时候,很希望它真的如那声音说的一般,会带给自己财富。   有时候,希望再渺小再荒诞,也会令人疯狂。所以,胡珂决定再试试。   这一次似乎连上天也听见了他的心声,一个身影从大门外走了进来。换做平日里如这样的午后,是很少有人光顾这里的。   胡珂满心期待地望向来人,待看清楚那人的面容,脸上却浮现出失落的表情。进来的是一位老人,也是他的熟客,从平日的习惯来看,这样的顾客根本没什么消费能力,连算盘都用不上。   胡珂顿时泄了气,连招呼都懒得和他打,独自把玩着手中的算盘。   “小胡,算算多少钱。”没过多久,老人似乎选定了货物,胡珂这才发现柜台上摆放了一大堆商品。   罗老头今天转性了?胡珂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老人似乎读懂了胡珂眼神中的含义,展颜说道:“孙儿快从省城回来,给他买点零食。我今天照顾你不少啊,算便宜点吧。”   “这当然没问题。”胡珂笑呵呵地回应着,心里却是另外一番想法:我呸,买这点东西都要便宜点,你儿子在省城赚了不少钱吧,平时那么吝啬,就拿你做试验。   想到这里,胡珂的手放在算盘上,却不想才拨动两下算珠,罗老头突然伸手阻断了他,“小胡,你怎么搞的,还没归零就算账。”   胡珂暗叫不好,原来罗老头的眼睛一直盯着的,只好赔笑着重新算账。这一次他小心了许多,被人盯住的感觉着实不好受,很多小动作都只能暗中进行,待他算完以后,再看罗老头时,后者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于是壮着胆子道:“一共……五十三。”   如上次张快嘴一样,罗老头也按胡珂的报价付了账,可是他还有些疑惑,临出店门时还不断地念叨着,“怎么那么贵,但小胡也没算错啊……”   如果一次是偶然,那第二次呢?胡珂惊喜地捧着算盘,他有点相信那个声音所说的一切,这把算盘果然是个不得了的宝贝,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自己就发财了!只要靠着这把神奇的算盘,自己将拥有数之不尽的财富。   于是,在这一天里,胡珂都保持在一种极度兴奋的状态之中,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拥有一件从未想过的宝物,是多么高兴的事情。只可惜,接下来胡珂再没有遇上“大客户”,光临杂货店的人,都只是买一两样商品,价格看一眼就清清楚楚,根本用不上算盘,这却是令他遗憾的一件事。   【夜魇】   太阳刚下山,胡珂便早早地关了店门,一边把玩着算盘一边陷入了沉思。他指尖轻轻地拨动算珠,那阵阵凉意透过皮肤,如丝般沁入血肉与骨骼,然后向四周蔓延开来,逐渐包裹住他的全身,那感觉就像亲密的爱人拥抱着自己。   虽然胡珂从未体会到爱人的拥抱,但是他可以肯定自己想要的就是这种感觉,那生命般的脉动,那阵阵凉意,令他迷幻在其中不能自拔。胡珂有种错觉,自己已经离不开这把算盘,不单是它的神奇力量,更多的还是它与生俱来的那股不可抗拒的魔力,一旦你捧在手中就再也不肯放下。   时间悄悄地流逝,有一阵风莫名地吹起,打在胡珂的脸上。胡珂从失神中惊醒,似乎是沉睡千年的感觉,思维还保持在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下,他木然地抬头看去,半开的窗户在夜风中来回晃动着发出“咯吱”的声响,那声音回荡在空寂巷道中,给人一种荒凉的错觉。   起身关窗的时候,胡珂朝天空中望去,今天的月亮特别明亮,就连远方的老山也被铺上了一层白纱,他这才发现已经到半夜了。   胡珂关上灯躺在床上,刚碰到枕头,一股睡意就慢慢涌了上来,合上眼他就沉沉地睡了过去。在那朦朦胧胧的状态下,他感觉有一道光不断在眼前划过,令他不能安睡。他睁开眼这才发现,原来是月光穿过门板的缝隙照射进店里,刚好打在自己的脸上。   胡珂噜着嘴含糊地骂了几句,换了个姿势,而就在他侧身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瞄到,那道月光似乎暗了一阵。他下意识地看去,那道光一明一暗地闪动着,给他一种似乎有很多人从店门外经过的感觉。   心中有了疑惑,睡意也淡了下来,胡珂侧耳倾听着,却又没有听到什么响动。而这时,从缝隙射进的那道月光居然从下往上,慢慢地熄灭了,最后只剩下很窄的一道,似乎被什么东西遮挡住一样。   起风了,带着冰冷气息的风从门缝外贯穿进来,一股莫名的气氛在杂货店里慢慢盘旋,胡珂感觉到一种恐惧从门外汹涌而来,似乎外面隔着另一个世界。他按捺不住心中的慌乱,下了床悄悄地走到门口,眯着眼朝缝隙外看去。   下一刻,胡珂全身僵住了,他瞪大眼用手大力捂着嘴巴,在他人生中的三十年里,从未见过这样诡异的场景。他看见门外黑压压地站着一大群人,老人、小孩、男人、女人……他们都默默地站在门外,而站在最前面的是几个熟悉的身影,虽然背光看不清他们的面容,但胡珂肯定自己认识他们。   而就在这时,月亮似乎改变了位置,原本迎面洒下的月光突然变了个角度,侧面照射过来,如拉开幕布般慢慢显现出他们的脸,那是一群陌生的面容,但这并不重要,因为胡珂骇然地看见,他们都没有眼睛,只剩下两个空洞的血窟窿,就像被人活活地挖掉了眼珠!   这时,他终于看见了最前面的几张脸,张快嘴、罗老头,还有另外几个镇上的人。他们没有眼睛,却转过脸“看”向胡珂的位置,嘴角弯出诡异的弧度,那笑容就好像有一双无形的手从背后伸过来,撑起他们的笑容。   胡珂赶紧转过身,他不敢再看下去,被两个血窟窿“盯”着的感觉着实不好受,而这样恐怖的场景任谁看了都会疯掉。而当他转过身时,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又涌了出来。   他感觉手中有什么东西,摊开手掌一看,是一对眼珠,瞳孔正直直地对着他,倒映出自己的面容,苍白的脸,眉毛下面是一对流血的洞……   【骨制的算珠】   “啊!”胡珂大叫一声弹了起来,这突如其来的叫喊声倒把店中的顾客吓了一大跳,待胡珂看清当下的环境才发现现在已是白天,而自家的杂货店居然还在营业中。   原来全都是一场梦,但是胡珂怎么也记不起自己前一夜是怎么过的,又是几时开的店,脑海中那段记忆似乎被删除了一般,只有那场噩梦还记忆犹新。“连续做了两天噩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胡珂不由自主地想道。   “你小子,大白天疯叫什么,人吓人会死的!”一只手掌重重地拍在胡珂的肩膀上,原来是店里的客人,胡珂刚才那没来由的一喊,着实把他吓得不轻。   胡珂看清楚那人的面孔后,挥开了他的手,疲惫地说道:“这两天太累了,不小心就睡着了,还做了个噩梦。”   “也是,看你的脸色和我们那儿没化妆的差不多。”那人打趣地说着,顺手拿起矿泉水就喝了起来。   呸,没句好话!胡珂心中大骂,这人外号泥鳅,是镇上唯一一家殡仪馆的化妆工人。胡珂原本就看他不顺眼,像他这样的人身上多多少少会沾些晦气,和他呆久了生怕沾上霉气,坏了自家生意。而且这人的性格和他外号一个样,总以为和别人谈得来,手脚也不太干净。所以平日里,胡珂很少给他好脸色。   见泥鳅还未付账就要出店门,胡珂黑着脸吼道:“喂,还没给钱呢,想白拿不成!”   泥鳅回头一笑,倒没有半点心虚,“这不是被你那一喊吓忘记了嘛,这就给钱。”说完掏出钞票拍在柜台上,而就在这时,他却看见了柜台上摆放的算盘。泥鳅直愣愣盯着那算盘,脸上浮现出奇怪的表情,“这算盘……”   胡珂瞪了他一眼,讥笑道:“怎么样,没见过这么精美的算盘吧,告诉你这可是古董!”   “古董?我看倒像骨董!”泥鳅嘟囔着,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想要去摸那些白色的算珠,却被胡珂先一步挡开。他长吁了口气,斩钉截铁地问道:“胡铁蛋,你从哪里得来这么古怪的东西!”   “古怪?是你没见识吧。”   “我没见识?”泥鳅的脸腾一下红了起来,他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我没见识?我做殓葬这么多年,什么东西没见过,你的算盘明显是骨董,不是古代的古,而是骨头的骨!那算珠,分明是骨头做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人骨头,这东西我一看就觉得邪乎,亏你还当做宝!”   这一次,反倒把胡珂惊得瞠目结舌,泥鳅的话好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一扇封闭已久的门。突然间,胡珂的思绪好像清晰了很多,回忆起第一次触摸算珠时的冰冷感觉,令他痴迷的魔力,耳畔不断响起的苍老又充满诱惑的声音,还有连续的两场噩梦……这一切似乎都和这把精美的算盘有关!   一时间,整个店铺里安静了,而那种被窥视的感觉又莫名地浮现上来,胡珂求助般望向泥鳅,表情中充满了惊恐。   泥鳅叹了口气,拍拍胡珂的肩膀道:“我知道我平时不太厚道,但有些话是不会乱说的。兄弟,好自为之吧,要是我就尽早扔掉它。”   说完泥鳅转身便要离开,胡珂连忙问:“你去哪里?”   泥鳅回头一笑,又摆出往日那张懒散的表情,似乎是自言自语,又好像对胡珂特意提醒道:“我忙得很,你还不知道吧,昨晚镇上突然死了好几个人,殡仪馆里忙得不得了。哦,张快嘴,还有罗老头你应该认识的,那死相,啧啧……”   “都死了?”胡珂喃喃地念着,他又想起那个噩梦,他记得很清楚,梦境里站在门外最前面的人就是罗老头和张快嘴!还有,泥鳅口中强调的死相,莫非……胡珂不敢再想下去,他突然觉得店面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许多,初春的天,却如冰窖般冰冷,冷得让人心寒。   不知不觉间胡珂全身的汗毛倒立起来,他颤抖着摸出香烟,而就在他点烟那一刻,他突然看见了一张脸!那张脸是在他划着火柴的时候出现的,火光正好映在了这张脸上。胡珂一惊,手上一松,烟和火柴都掉了。它们掉落在柜台上,一角的玻璃突然碎裂,碎片划过胡珂的脸,留下一条血红的痕迹。   可是,胡珂并不在意,就在那一刻,他突然发觉脑海里似乎又多出了一些东西。耳边传来很多人的哭嚎声,他恍惚看见漫天飞舞着祭祀死人用的纸钱,有群白衣人抬着担架从自己面前匆匆经过。不知道为什么,担架突然一斜,正好露出担架上那人的脸——是罗老头,他的脸上正保持着一个诡异的笑容,还有眉毛下一对干涸的血窟窿……   一切都清楚了,关于那段记忆,还有那场噩梦。胡珂不断在心里嘀咕着,是先看到罗老头的死相,后来才做噩梦的,这一切都和自己没关系。   可是,当他再看到那把算盘时,下意识想起了泥鳅的话,又令他有些不安。难道这算盘真是个邪门的东西?   “不会的,算盘是个宝贝,只要拥有它就会有无尽的财富!我确实对罗老头、张快嘴用过,可是他们的死只是偶然……”胡珂感觉自己快疯了,他一直告诉自己,那些不相干的人的死和自己没关系。可是,当他再看那把算盘时,心里却又响起另外一个声音,那声音悄悄地告诉胡珂,他们的死和算盘有关,这把算盘里,有鬼!   【诱惑与恐惧的深渊】   接下来的半日时间,胡珂一直在这种彷徨与恐惧中度过。可是,并没有人注意到他,或许是镇上昨夜突然死了好几个人的缘故,大家的视线都放在这上面,根本没有闲心光顾胡珂的副食店。   直到夜幕降临,胡珂似乎下定决心般猛地一拍柜台,拿过那把算盘。而当他的手接触算盘时,那种被窥探的感觉再次清晰起来。胡珂却毫不在意,在他心中财富大于一切,当然也包括恐惧。他坚信那个苍老的声音,那声音告诉自己,拥有它就能拥有无尽的财富,而自己也确认了算盘的魔力。   此时的胡珂就像一个急红眼的赌徒,他掏出账本,然后在算盘上飞快地敲打起来,当然数目是账面上的好几倍。而等他敲完最后一颗算珠时,满心期待地伸进钱箱,渐渐的惊喜的表情浮现在他的脸上,里面的钱真的多了!   胡珂开始庆幸自己有如此的智慧,找到了这样一个好办法,看着大把的钞票他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畅快。但他也感觉到,那种被窥视的感觉愈发真实,那无数双眼睛似乎离自己很近,很近,几乎和肩膀齐平,只要稍微一探,就能看到胡珂的喉结。   “一次,最后用这一次,应该没什么关系。”胡珂默念着,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种喜悦逐渐代替了恐惧,他就这么疯狂地打着算盘,一次又一次大笑着从钱箱里抓出大把钞票,直到……   直到有个声音从耳边突兀地响起:“你终于对自己用了,我提醒过你的……”   接下来的几日,人们似乎觉得生活中少了些东西,等细细想来才发觉,原来这些天来,胡家杂货店一直没有开张。直到后来有人经过店面时,突然闻到里面传出阵阵恶臭,叫来人撬开店门,才骇然地发现,这间杂货店的店主居然死在里面,而他的死法和前段时间另外几人极其相似,都是活生生挖掉自己眼珠死的。   人们还发现,在他尸体的旁边,安静地躺着一把精美的算盘,白色的算珠散发出朦胧的光,它似乎有某种神秘的魔力,令每一个见过的人痴迷,神往…… 第五章 骨饰   〔蒋涛一边把玩着那物件,一边琢磨着,这东西的造型有些古怪,自己从未见过,又显得那么古旧,想来应该是古玩挂件,又或者是某种民族饰品之类的玩物。但二牛怎么会无缘无故地给自己寄这东西?于是他翻开信纸,想从里面找到线索,但一看之下这才发现,原来二牛给自己寄来的是件不得了的东西……〕   【死人的物件】   天逐渐暗了下来,黑压压的好像在酝酿一场大雨。蒋涛看了一眼门外,然后伸了个懒腰,直到脊梁骨传来一阵噼啪声,这才把整个人裹在大衣里舒服地坐下。蒋涛琢磨着这场雨一下应该没客人光顾了,还是关门躺床上比较舒服。   这是个临近公路的小镇,方圆几十里除了这座小镇,就是层峦起伏的山丘和大片的梯田。小镇外有一条小路从公路中分支出来,延伸到百里之外的城市。因为地理原因,小镇上的人都靠这条公路吃饭,做些过路的买卖,生活虽不如城市里那么富庶,却也衣食无忧。   蒋涛的小店开在路旁,卖的主要是香烟、茶水、食品之类的东西,店面不大,除了柜台之外还有几张方桌,以供来往的客人歇脚,抽根烟或者喝杯茶什么的。几年下来蒋涛还是赚了些小钱,日子过得比较滋润。   眼见天越来越暗,这大冷的天,再下场雨,往来的旅客自然是想早点赶到目的地,根本不会有中途停车歇脚的念头,而蒋涛也乐得清闲,只等这雨一下就关门。   风起了,冰冷的风在店铺中盘旋着,直往衣服里灌,蒋涛把身上的大衣裹紧,然后整个人朝暖炉边靠了靠,这才舒服一些。他无聊地划拉着柜台里隔间的东西,见角落里有一个牛皮纸做的信封,拿来一看,这才想起,这封信是在省城干活儿的好友二牛托人捎带给他的,前几天刚到,当时因为有客人光顾没来得及看,丢在了一旁,现在才发现。   “这小子,有什么话打个电话给我不就行了,还写什么信?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肉麻话给我说。”蒋涛笑着撕开信。信封刚打开,就从里面滚出一块冰凉的硬物,正好落在他的手心里,蒋涛愣了一下,打量起手里的东西来。   那是一枚相当古旧的物件,通体呈灰白色,约有一寸来长,形状很像竹笋,顶尖而下阔,表面上有雕琢过的纹路,虽不算精美,却有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玄妙。蒋涛拿在手里反复看着,这时有风吹过,那物件里居然发出细微的声响,这倒让他奇怪了,仔细观察了一番这才发现,那表面上的纹路却是一道道回形的暗渠,连通着中空的内部,当风灌入暗渠时,空气碰撞到回形壁才会发出声响。   蒋涛一边把玩着那物件,一边琢磨着,这东西的造型有些古怪,自己从未见过,又显得那么古旧,想来应该是古玩挂件,又或者是某种民族饰品之类的玩物。但二牛怎么会无缘无故地给自己寄这东西?于是他翻开信纸,想从里面找到线索,但一看之下这才发现,原来二牛给自己寄来的是件不得了的东西……   这件事应该从十多天前说起:二牛在省城卖苦力,最近的活计是给一户人家盖房子。却没有想到在挖地基挖到一半的时候,居然挖到了一处白骨坑!那白骨坑面积颇是不小,里面白骨密密麻麻,白森森一片,看得人脊背发冷,寒毛直竖。众人吓坏了,慌忙报了警,警士们也不敢小视,立刻封了那片地开始调查。   经过多方查证,最终证实这一片原来是处古战场遗迹,由来可以追溯到太平天国那会儿,当时清军与太平军确实在那里有过几场混战,但由于规模太小的缘故,并没有载入史册,就连上了年纪的人也没几个知道的。而这些白骨都是战后被就地掩埋的死者,至于还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发现,寻常人就不得而知了。   看了前面的叙述,蒋涛隐约猜到手里这物件应该和那些死去的兵卒有些联系,而后面的话证实了他的猜想。不过,这物件的来历只能说是个巧合。   发现遗迹的第二天,二牛他们就陆续迁了出来,而当晚二牛在清理自己的挖掘工具时,在泥土中居然刨出了一样东西。他原以为是那些死者的骸骨,但仔细看来又不像,冲洗过后这才还原出本来的面目,原来是件塔状的挂饰。这几年二牛在城里生活,眼界开阔了许多,一看之下就猜测到这玩意绝对不是现代的东西,想来应该是那些死者身上佩戴的,深埋在泥土里,挖掘时却连同泥土一起带了上来。   这玩意儿非金非玉,应该是某种动物的骨头雕成。虽说当时也有专门搜刮死尸身上财物的家伙——那时叫辎重兵,经他们手留下来的自然不值钱,但放到百年之后就不同了,再加上做工如此精巧,是件古董也说不定。二牛这几年也是劳累够了,一直希望存够了钱,然后回镇子里开间店面过舒坦日子,现在财富就摆在眼前,而且就自己一人知道,便忐忑着贪了下来,却又担心被发现,于是托人以送信的方式把这东西夹带着寄给了蒋涛,等风声过后再寻回来,拿到古玩市场卖个好价钱。   “这个作死的二牛,居然给我弄了件死人的东西。”蒋涛笑骂着把那骨饰拿在手中抛了抛。说它是死人的东西,会不会沾了晦气?蒋涛嗤之以鼻,他做人行得端走得直,才不怕什么,再说了,要有那么多晦气,那就没人收藏古玩了。而且他并不相信这东西真的能值多少钱,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件玩物罢了。就算真的是古董,也不是什么重大文物,算不得犯罪。而且二牛相信自己,也就帮他瞒下,等他卖了钱好请自己吃酒。   蒋涛把玩越久,却发现这骨饰愈发有趣,虽然非金非玉,但拿在手中异常顺手,迎着风放在耳朵旁边还能听到里面传来的“呜呜”声,那声音似乎有一种奇特的韵律,让人有种坐在海边听海螺的意味。   也合该出事,当蒋涛看到饰顶那一道斜口时,竟然不由自主地凑到嘴边,然后一口气吹了进去,而就是这么一吹,便有了后面的事……   【悸动】   好像是打开了一扇未知的大门,当蒋涛吹响那枚骨饰时,原本只存在于它内里的声响逐渐放大,逐渐清晰,带着它独有的奇特韵律盘旋在整个房屋里。   “呜……呜……”那声音并不高亢,婉转而绵长。就好像回城的队伍奏响了归途的号角,脚步愈发匆忙,而心情除了几分喜悦还有几分惆怅。   与此同时,蒋涛整个人突然呆住了,思维似乎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旋涡之中,他眼前看到的再不是破旧的小店,却朦胧地看到层峦的山丘,而他的身体好像置身于云雾之中,跟随着云雾的涌动,翻过一道道山涧。他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幻觉,却没有多加思考,只是觉得心里无比的平静。   耳边传来骨饰发出的“呜呜”声,那声音似乎在指引着他,要把他带到某个地方——一个安宁并给他无数羁绊的地方。   渐渐的,云雾似乎稀薄一些,蒋涛看见远处的一处山坡,那半山腰有一座古旧的城寨,还依稀看见那城寨之中有人影晃动。待再近一些,他看见城寨中的某个房屋,屋门半开着,阳光正好从门外倾泻进去,照映出一个窈窕的背影。看到那个背影,蒋涛的脑海中突然闪过许多散碎的片段,他心中一动,便要走上前去看清那人的面容。   可是,就在这时,那“呜呜”声戛然而止……   云雾散去,视线又回到破旧的小店中,蒋涛的心情犹如从九霄云外跌入凡尘,他整个人瘫坐在藤椅上,脑海里回转着刚才的画面,亦幻亦真如南柯一梦。而他的心情,伴随着那些画面,涌出一种惘然若失的感觉。   “我这是怎么了?”蒋涛直直地注视着手中那枚骨饰,心中升起一种荒诞的念头——刚才所看到的一切,似乎都是因为它引起的。而理智却告诉他,或许是自己太累了,而那绵长而婉转的声音正好有催眠的功效,又或许是因为它发出的声音影响了自己的思维,才会进入某种遐思的状态。   但不管怎样,这枚骨饰肯定有古怪,还是少碰为妙。   想到这里,蒋涛连忙把它抛进隔间里,而那枚骨饰刚离开手,他的心里便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一般,空洞洞的,还带着几分失落和伤痛。那种情绪一直缠绕着蒋涛,令他异常烦闷,又不由自主地找出那枚骨饰,把它握在手中。   直到这时,蒋涛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他用手指轻揉着骨饰,感受着它上面的每一道纹路,倾听着里面回转的声响,而整个人再次陷入了一种亦幻亦真的境地。而在那绵长而婉转的声响中,他好像还听到一个人声,那个人似乎就在他的背后,俯下身在蒋涛的耳边,用一种婉转而极具蛊惑力的嗓音轻声对他说:“她在等你……”   蒋涛全身猛地一颤,整个人突然清醒了过来。他这才发觉,就在刚才,自己正陷入了一场幻觉之中,而那个声音似乎带着一种魔力,混合着骨饰发出的呜呜声,从他的耳朵钻进了大脑,然后在他的脑海里盘旋,挥之不去。   想到这里,一滴冷汗从蒋涛的眉梢滴落了下来,被寒风一吹愈发冰冷,然后顺着面颊滑落进衣领口中,溅在脖子上激起一片鸡皮疙瘩。那感觉,就像一只滑腻的蛇,从头顶蜿蜒而下,最终钻进了你的衣服……蒋涛不敢再想下去,他感到有一种恐惧,从这枚骨饰中汹涌而出,然后紧紧地包围着自己,他似乎看见,就在刚才他把玩骨饰时,有一个人出现在自己的身后,和他一起看着它,只要蒋涛抬起头,就能看见那个人的脸……   蒋涛不安地扭头望去,身后除了货柜,什么也没有,心中这才少许安定,但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句话。   她是谁?   谁在等我?   我该去哪里……   “老板……老板,你没事吧?”这时候,一个清亮的声音从耳边响起,打断了蒋涛的思绪,他抬起头这才发现柜台前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年轻女子,穿着一件绿色的披肩,素色的高领旗袍包裹着她的身子,一头海藻般的长发垂下掩住了小半面颊,使她的五官更显精致,或许是天冷的缘故,脸色有些青白还带着些许疲惫,但一双眼睛却充满了好奇与询问。   蒋涛尴尬地笑了笑道:“不好意思,刚才想事想入神了,有什么能帮到你的?”   “没关系,给我一包孔雀。”绿衣女子说着,把钱放在柜台上,却没有察觉到蒋涛的眉头掠过的一丝恐惧,因为蒋涛在她说话时,竟不自觉地联想起刚才在幻觉中听到的那个声音。   虽然有些惊诧,但蒋涛立刻回过神来,抱歉道:“这个……不好意思,孔雀牌香烟卖完了。这两天太冷还没来得及进货。”   “这样啊……”她遗憾地嘀咕着,双眼在烟架上扫了一阵,“那来包美丽吧,反正价格差不多,只是口味淡了点。”   蒋涛点点头,转身从烟架上拿出包美丽,心想,这女人口味还真独特,孔雀和美丽这种烈烟,一般女人是不抽的。而待她伸手接过烟时,蒋涛发觉,她接烟的左手戴了只黑色手套,而蒋涛记得她掏钱的右手是没戴手套的。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蒋涛在心里给她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不过这是别人的事,他也没有多想。   这时,绿衣女子已经熟练地打开包装,刚把烟放在嘴唇上,忽然想起了什么,抬头朝蒋涛尴尬地说:“老板,能不能再借个火?”   蒋涛没说什么,随手从柜台上拿了盒火柴递给她,待她点完烟归还火柴盒时,蒋涛却摇头道:“你收着吧,有烟无火是最不方便的。你要感觉不好意思,下次路过再照顾我生意就成。”   经这么一说,绿衣女子也就不再客气,顺手将火柴揣进了兜里,笑道:“老板你人真好,而且挺会做生意的。”说着,从烟盒里抽出一根递给蒋涛,后者接过来点上。这烟一抽,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也拉近了许多,也就互通了姓名。店外风这么大,这个叫做罗缦的绿衣女子似乎赶了很远的路正想歇息,一时半刻之间没有要走的意思;而现在又没有什么生意,蒋涛也就乐得和这样一个五官标致的美女聊天,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话题也就逐渐多了起来。   两人聊到正酣,罗缦忽然看见了蒋涛随手放在柜台上的那枚骨饰,“咦”了一声伸手就拿了起来,蒋涛想要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罗缦把骨饰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遍,这才抬起头又打量了蒋涛一番,脸上浮现出一种古怪的表情问道:“你怎么会有同心骨?”   “什么同心骨?”蒋涛一愣,顺口答道。   “就是这东西啊。”罗缦把骨饰在蒋涛眼前晃了晃,又道:“难道你不知道?”   蒋涛挠了挠头,终于从她的话里理清了一些思路,于是指着那枚骨饰说:“是朋友给我的,我刚才就在琢磨它是个什么玩意儿,你说它叫同心骨,莫非你见过?”   罗缦叹了口气,把骨饰交还给蒋涛,嘴里还一边说:“我真服了你,来历都不知道的东西就敢往家里带。”   “这话怎么说?”蒋涛听出了一丝古怪,连忙追问道。   “提醒你咯,这枚东西我以前没见过,只是听朋友形容过。我刚才仔细看了,你这枚骨饰和我朋友形容的同心骨一模一样,我给你说啊……”话到这里,罗缦神秘地一笑,压低声音对蒋涛道:“这东西——有鬼!”   “咝——”蒋涛倒吸了口冷气,只觉得全身上下的寒毛都立了起来,手一抖把骨饰扔在柜台上,整个人也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两步。待他极力按下心中的恐惧,再看罗缦时,却发现后者正笑盈盈地看着自己,那枚灰白色的骨饰在她的手中上下抛起,划出一道道朦胧的灰线。   蒋涛这才发觉自己上了当,没好气地说,“你就吓我吧,吓死我你也跑不了!”   罗缦故作委屈道:“我原本以为蒋哥人挺好,现在才发现除了胆子小以外,还爱记仇。”   蒋涛叹了口气,举起双手道:“我投降还不行吗,你要真知道这东西的来历就说说吧,省得哥疑神疑鬼。”于是把刚才的幻觉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罗缦听蒋涛话语中带着真诚,揣测到他或许真的被骨饰所困扰,也就放下了玩笑的念头。她眯着眼回忆了一会儿,然后点燃一根香烟,在烟雾袅绕中说起了一个传说——关于这枚骨饰的传说。   【传说】   罗缦的嗓音原本很清亮,语速也很快,如其他年轻女子一般青春活泼。但当她说起这个传说的时候,语调变得婉约起来,速度也放慢了许多,听起来柔美中带着一丝遗憾与凄美,让人不自觉地置身于她的故事里。   “往这里朝南走,一直到两省交界的地方有一座月溪镇,月溪镇的西边有座无名大山,早在明朝的时候,山中就住着一些少数民族,他们在山上繁衍生息,然后联姻到一起生活,最终在山腰上建了个寨子,叫做同心寨。而那座大山也因此得名同心山。”   “同心寨里的族人因为生活条件恶劣,再加上文明也不开化,一直过着类似原始氏族一般的生活,生活的来源基本上是山中打猎,偶尔也会把兽皮拿下山去向月溪镇的汉人换些米粮。久而久之,山外的人也就知道了山里存在着这么一支少数民族。当然,那时候不管朝廷还是百姓都称他们为蛮人。而就是这些天生与野兽为伍的蛮人,打起仗来战斗力却是很强的,所以朝廷打起了招安的念头……”   说到这里,罗缦顿了顿,然后朝蒋涛一笑,似乎在对他说,你别慌,很快就说到那枚骨饰。蒋涛干咳了一下,递了杯水给她,从而掩饰自己心中的焦躁。   罗缦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喝了口水继续说道:“蛮人很单纯,谁对他们好并且得到了他们的信任,他们就把对方当成最尊重的朋友,并且永远忠诚。而收买人心正好是朝廷的强项,所以没多久,这群蛮人便被招了安,然后替朝廷去打仗。但朝廷的好处哪有那么好拿?你们蛮人战斗力强,那好,冲锋、敢死的任务都是你们来做,几场仗打下来当初下山的蛮人就只剩下一成半成,惨烈点的一个也回不去……”   “先是帮明朝,后是帮清朝,这几百年的仗打下来,同心寨的人丁越来越稀落,青壮都随着军队征战,而寨子里只留下老弱妇孺,而他们这一去,也不知道有没有命回来。好多婴孩出生就没了父亲,好多女子新婚过后就没了丈夫,只能守着空房日夜盼着心上人得胜归来,等到红了眼白了发,最终孤独一生。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这时候,罗缦突然停住了,原本灵动的目光黯淡了下来,整个人也似乎沉浸在一种莫名的情绪之中。蒋涛看着她,眼中闪过不可思议的光,因为他有种错觉,罗缦的话语里带着无尽的悲凉与幽怨,好像她说的并不是一个故事,而是……而是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事!   联想到这里,蒋涛顿生出一个荒诞的念头,脚步不由自主地往后挪了两步。   似乎察觉到蒋涛的举动,罗缦立刻恢复了过来,对他抱歉的一笑,“不好意思,每次想到这段心里就不舒服。我刚才说到哪儿了?”   蒋涛嘴角抽了抽,心想你也太感性了,有些不耐烦地答话道:“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哦,对了。可怜……嘿,被你这么一打岔情绪都没有了,还是直接说这枚骨饰吧。”   你早该说它了。蒋涛这么想着,但没有说出口,做了个请的手势。   “你手上这枚骨饰,本名叫做同心骨。传说同心寨的族人有个习俗,年轻男女相爱之后,就会各自把自己的无名指第一节切掉,然后做成一枚骨饰送给对方,而得到它的人就等于得到了对方的爱,所以会永远佩带在自己身上,作为彼此相爱的见证,一直到死。而这枚骨饰的名字就叫同心骨——也就是你手里这枚东西。”   罗缦见蒋涛脸色有些发白,安慰道:“听着很残忍吧,但你别害怕,这是他们的习俗,对他们来说很神圣。而且在我看来,天底下没有比爱人手指更好的定情信物了。不过,话说回来,传说同心骨还有个神奇的用处,因为同心骨是成双成对的,所以彼此之间会有独特的感应,只要吹响其中一枚,它就会指引着你找到与之配对的那一枚,不管千山万水。”   “所以,很多同心族的女子都会用这个方法指引着自己,找到战乱中死去的爱人的尸骨,最终带回故乡安葬。而现在,这单独的一枚同心骨在你的手上,也就是说,它的主人,没有找到爱人的尸骨,而这两个相爱的人也永远不能在一起……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说完这些,罗缦叹了口气,用一种遗憾与唏嘘的表情盯着蒋涛。蒋涛被她盯得发毛,好像自己就是拆散这对苦命鸳鸯的罪魁祸首,手中的同心骨,不知道是拿还是放,干咳了两声问:“那我该怎么办?”   “没有怎么办,反正同心寨早就没了。收着还是卖掉全凭你的意愿。不过……”罗缦忽然神秘地一笑,“如果你能物归原主的话,它的主人一定会感谢你的。”   蒋涛还想问点什么,但罗缦似乎没有再说下去的意思,她看了一眼门外喃喃地说:“风停了,我也该上路了。谢谢你的火柴和水。希望,以后还能见到你。”说完这一句,她没有再回头,径直走出了店门。   蒋涛随着罗缦的背影向门外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已经大亮了,而那场酝酿已久的大雨早就消散无踪。日光倾斜地照射进店面里,把这个狭小的空间分隔成黑白两块,蒋涛坐在这光与暗的夹角之间,保持着抬头望天的姿势,思绪早已飞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同心骨的指引】   是夜,蒋涛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安睡,起身点了支香烟,在烟雾袅绕中,他又想起了白天那个叫罗缦的绿衣女子说过的故事。转眼看向那枚同心骨,此时它正安静地放在床头柜上,月光洒在它身上,氤氲出一团朦胧的光。蒋涛笑了笑,把同心骨拿在手中细细摩挲着,感受着同心骨上的凉意,还有一丝——生命的悸动。   是的,自从听完罗缦的故事,蒋涛对这枚同心骨的恐惧便烟消云散了,剩下的只是对故事本身的感慨以及对故事中主角的遗憾,而当他再次握住同心骨时,居然又有了新的发现,他似乎能感觉到它里面迸发出来的悸动。这让蒋涛有种错觉,他握住的不是白森森的指骨,而是一只冰凉却纤柔的手!   而这只手的主人,此时此刻正看着他,脸上带着恳求,像是在对他说,“我在等你……”   蒋涛长舒了一口气,直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那句话的真正涵义。他猛地翻身下床,打开睡房的门站在院子中央。夜凉如水,寒风不时的吹过,好像刚从冰窖里拿出的剃刀,在脸颊上乱扫,让人有种快被撕裂的感觉。蒋涛却不为所动,他往南方眺望,此时的远山与天空都融成漆黑的一体,只有偶尔闪过的车灯代表着那条公路的存在。蒋涛眯着眼找准了方向,然后把同心骨放在嘴边,一口气吹了下去。   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独特的韵律,回响在这一方世界,把蒋涛整个人包裹起来。伴随着丝丝律动,蒋涛感觉他的思维正和自己的身体慢慢分离开来,然后随着同心骨发出的声音,一直往南方飘去。飘过起伏的山峦,潺潺的溪流,直到看见一座小镇。忽然,整个人随着声音一转,朝着西边的那座大山飘去,在大山的深处,蒋涛看见一座古寨,古寨里每一间房屋,每一座雕塑都有着浓郁的民族风格。看到这些,蒋涛立刻联想起那枚叫做同心骨的骨饰。   风停了,蒋涛的身体也不再摇曳,突然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而就在这时,一抹昏黄的烛光进入他的眼帘,蒋涛紧走几步,推开了那扇斑驳的木门,伴随着“吱呀”的声响,在朦胧的烛光中,蒋涛看见一个娇柔的背影,顺着她的手臂往下看,那只纤细而白皙的手上,唯独缺了无名指的第一个指节。   “就是她!”蒋涛心中涌起一股激动,刚要开口说话,谁知道天地突兀地一静,眼前陡然一黑,整个人就好像跌入了无底深渊。待他再睁开眼时,这才发觉自己依旧站在院子中,而同心骨的声音恰好停止。   为什么每次都到关键时刻就停了!蒋涛懊恼地想着,又试着吹了几次,却再也没有刚才那种感觉,吹出来的声响也再不像先前那般灵动,犹如耗尽了心力一般。   蒋涛打了个喷嚏,这才发现自己连外套都没穿,就这么站在寒风里,整个人冷得瑟瑟发抖。他连忙奔回被窝,把整个人包裹起来,这才舒服了一些。而幸运的是,他不仅没有着凉,还想通了一些事。   第二天一早,蒋涛直奔省城去找二牛,昨夜他想了许多,觉得应该把同心骨还回去,但前提要得到二牛的同意。   蒋涛按照二牛之前告诉过他的地址找了过去,敲了敲门,里面却传来一个苍老而疲惫的声音:“谁呀?”   蒋涛愣了一下,这才想起那个声音似乎是二牛他爸的,于是试探着问道:“是牛叔吗?我是蒋涛。”   “原来是小蒋呀!”牛叔一边说一边打开了门。   蒋涛惊讶地看着面前的牛叔。这个本来很壮实的汉子似乎憔悴、苍老了很多,以至于他差点认为自己认错了人。   “叔,我找二牛,他在吗?”   牛叔重重地叹了口气,口气低沉了许多:“他不在,他出事了。”   “什么!”蒋涛心中一紧,许多不好的念头从脑子里闪过。   牛叔没等他追问,继续说道:“就是昨天下午的事,二牛给人干活的时候从高处摔了下来,幸好让一棵小树拦了一下,这才捡了条命,叫大夫给瞧了瞧,现在还昏迷着。哎,造孽哦……”   “那大夫怎么说?”   “大夫说他掉下来的时候碰到了头,这才引起了昏迷,等他醒来后还要观察一阵看看……”   蒋涛这才松了口气:“大夫既然都这么说了,叔你也就放心吧,二牛福大命大,没事的。”   “嗯,”牛叔顿了顿,然后压低声音对蒋涛说:“小蒋,叔这话你别对其他人提起。我听他工友说他们之前的工地挖到了死人骨头,而打那以后,他就老是神神叨叨地说胡话,然后就出了事。你说会不会沾了什么脏东西?”   蒋涛心中一动,忙问道:“二牛他说什么?”   “我也记不全,听他工友说是什么坠子,什么等谁……”   蒋涛倒吸了口凉气,二牛的话前后联系起来,似乎能套用在自己的身上,也就是说他和二牛都经历过相同的情况。前后推敲一下,蒋涛想象得到,同心骨当时也指引过二牛,可惜他一心想着变卖换取钱财,所以并没有当真,并直接把它寄给了蒋涛。   想通了这一切,蒋涛更加认定应该把同心骨还回去。先不说二牛出事是不是同心骨引起的,蒋涛自己心里也偏向于物归原主,因为那个故事的本身也让他动了恻隐之心。   接下来蒋涛安慰了牛叔几句,这才离开省城,然后收拾好行装,依照着同心骨的指引一路寻去,虽然不知道这个决定对自己以后会带来什么,但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决定了的事就不会改变,至少问心无愧。   世间,能做到问心无愧的人,已经很难得了……   【归还】   月溪古镇离蒋涛生活的小镇不太远,他坐了大半天火车,又在旅店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上午就到了。整个古镇还保持着百年前的风貌,已然成为了一处旅游的好地方。这个季节旅游的人并不多,蒋涛随便找了间旅店,便向当地人问起同心山的事。有些事还是越快解决越好,因为在旅途的过程中,蒋涛明显感觉得到,越靠近目的地,从同心骨里传来的悸动就愈发清晰,似乎它也知道离家不远了。   但让人郁闷的是,蒋涛问遍了一条街的当地人,都没有听说过同心山这个地方,而同心寨就更没有人知道了。只是打听出从这里往西确实有一座大山,不过名字叫做捧月山,这几年来这里玩的人也很多,捧月山成了月溪古镇的旅游景点之一。   打听到这个消息,也让蒋涛兴奋了许久,虽然名字不同了,但证明了那座山是确实存在的。先前罗缦也说过,同心寨早就没了,上百年的岁月沧桑,还有几个人记得当年的情况?于是,蒋涛拒绝了当地人的向导,独自登上捧月山。   一路行来,见山上的景色虽然和幻象中的有着一些差异,但山势却没有太大改变。蒋涛走一段路,便吹响同心骨,那“呜呜”的声响似乎有生命似的在山中回荡,然后连成一条看不见的线路指引着他前行,而他也跟随着那充满喜悦的律动,踏着很少有人走过的崎岖山路,穿过大片森林,一直走到大山深处的一片荒芜废墟。   “没错,就是这里!”蒋涛惊喜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在幻象中看到的古寨刹那间和眼前这片废墟重叠到了一起,虽然这里现在杂草丛生,看不见一丝生命的迹象,但蒋涛依旧能辨认出原本矗立在这里的每一间房,甚至连大门的朝向也清清楚楚!   蒋涛闭上眼,回忆着幻想中的情景,脑海里豁然开朗,他能“看见”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小路,延伸到某间房屋外。他一步一步地走到那扇门前,双手向前虚推,那扇斑驳的木门无声地开了,好像有一个背影正缓缓转过身来,朦朦胧胧的却看不真切。蒋涛着急了,他急切地想要看清那人的面孔,而真正进入眼帘的,却是一片碎石与杂草。   蒋涛叹了口气,遗憾地摇了摇头,对手心里的同心骨说道:“我已经来了,但你又在哪里?”   似乎是听见了蒋涛的疑问,那枚同心骨在他手心滚动了一下,发出一丝轻微的声响,在空气中传播开来。蒋涛侧耳听去,却发觉了其中的一丝异样,略加思索之后,脸上终于浮现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他就站在那扇看不见的大门前,把同心骨放在嘴边,一口气吹了进去。   “呜呜……”婉转而绵长的声音响起,回荡在这处废墟的每个角落,而与此同时,在眼前的废墟中居然莫名地响起了另一个同心骨的声音,那声音浑厚而沉稳,音律中带着一丝迫切,似乎在极力回应对它的呼唤。   终于,两种声音交汇到一起,此起彼伏,就好像一对相隔多年的爱人拥抱在一起,互相倾诉彼此心中的思念。许久,两个声音同时沉寂了,整个废墟也安静了下来,蒋涛红着脸长喘了一口气,正准备再次吹响同心骨,而就在这时,山坡上突然传来一阵土石坍塌的响动,蒋涛举目望去,见一条土黄色的线从山坡上蔓延下来,未待他有所反应,那条线已经到达了他的面前,然后稳稳地停在他的脚边。   蒋涛顺着这条黄土弯成的小道向上行去,走到尽头才发现那坍塌的泥土间是一片石块搭成的坟墓,随着上面泥土的坍塌露出了一小半,不过一看也就明白其中的涵义了。   蒋涛最后看了一眼手中的同心骨,把它深埋在坟前的泥土中,然后双手合十,虔诚地拜了三下,心中的羁绊终于舒缓开来,整个人也轻松了。山风轻拂,吹得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动,在那沙沙声中,蒋涛似乎还听见一个婉转而绵长的声音,那声音既像在对他感谢,又像在对他祝福。   他不想打扰这一处的安宁,转身挥了挥手,笑着离开了。   下山的时候,蒋涛远远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待他走近几步,那人转过身,笑盈盈地看着蒋涛——居然是罗缦!   “你还是把同心骨还回来了。”罗缦说。   “你跟踪我?”   罗缦摇了摇头,正色道:“我知道你会来,还有……谢谢。”   正当蒋涛摸不着头脑的时候,罗缦微笑着伸出一直戴着黑手套的左手,在蒋涛诧异的目光里,缓缓褪去手套。蒋涛看得清楚,在她那纤细而白皙的手上,唯独缺了无名指的第一个指节…… 第六章 美人鼓   〔他用指头轻敲着鼓身,这鼓身明显是铜铸的,却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铜器,看样子古旧,而图案色彩又新鲜,这时罗毅却开始注意到鼓头包裹着的黑布上。而就在揭开黑布的那一瞬间,时间仿佛定格了,罗毅瞪大了双眼,直直地盯着那面鼓皮。自己身上的汗毛一根根地倒立起来,从后背一直到头皮,“轰”地炸开了!   那面鼓皮居然是一张女人的脸!〕   【鼓现珍宝集】   在柳市,你可以不知道火车站在哪里,米行在哪里,可是,你不能不知道珍宝集。   柳市并不大,“东富,南贵,西旧,北贫。”而这西旧的来历,是因为柳市的西边还保留着旧时代的风貌,青石路、砖瓦房随处可见。   珍宝集本来是西旧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子,后来一批精明的古玩商人看中了这个巷子,在珍宝集建立了一个古玩交易市场。   这个古玩市场越做越大,名气也越来越响,吸引着众多玩家和商家,声望一时无二。珍宝集的白天,繁华得跟菜场一样,一眼望去,朝街的古董店面一家连着一家。   那些没铺面的,只好铺张牛皮纸,紧密地摆放着众多物品:古币银元,首饰玉石,砚台字画,瓷器玉壶,香炉佛像……   但是,珍宝集的晚上,寒森森的,像个被时光遗忘的死角,连空气都是凝重的,由于古董商户们平时有事无事也都喜欢谈鬼神之事,说的一板一眼,听的人不信都不行。   罗毅的百宝轩就在珍宝集南口第三间,这可是个旺地,像他这么年轻的古董商,拥有这样的旺地实在少见,其原因归咎于他有个很响亮的名号——柳市最年轻的鉴宝专家。而他本人确实有真才实学,只要由他过手的古玩价值总能连翻几倍,不过在罗毅看来,累积财富只不过是附带品,最重要的却是赏玩到各种各样的宝贝,其中滋味不为外人所道。   这一天,罗毅守着店铺,从日当正午,到夕阳西下,一个顾客都没有。   罗毅见天色已不早,又望了一下街头,那些摆摊的早已经消失不见,悠长的珍宝集一片静寂。   正准备关门,进来一个老相熟,斜对面玉石店的老钱,一进门就高兴地嚷嚷:“我今天搞到个好东西。”   罗毅和他的合作人王珂都竖起耳朵,大家都知道老钱是那种传说中的人精,不是特别兴奋,从来脸上都挂着那副菩萨笑,雷打不动地让人猜不到内心想法。   罗毅提起了兴趣,伸出手去,从老钱手里接过盒子,把手伸了进去,入手一片冰凉,只靠双手来感觉,触觉告诉他是一件铜器。他猛地往外一扯,一件五彩斑斓的物件出现在他的眼前。   那是一个鼓,鼓头和鼓身合为一体,边缘上刻着一道道蚯蚓般的字符,而另外一头却被黑色的布包着,用手指轻弹发出“扑扑”的声响。   鼓身上的图画是以绿色、红色和古铜色为主色调,图画的正中央是个太阳,太阳的四周,是一条河流,河流边围绕着巨鹰、耕牛、奔马等动物,画得栩栩如生。   画上有很多的人物,有的耕作,有的举弓,有的持盾。而最为醒目的是一个身穿五彩服饰、头戴斗笠的舞者,他双手上举,五指张开,全身呈跳跃状。   那幅鲜艳的图画,仿佛是新刷上去的,背景上的绿色仿佛要滴出油似的。但用手一摸,却并非如此。   “这应该是某个少数民族的图画。这类风格的画我有些眼熟……”罗毅沉思起来。   他用指头轻敲着鼓身,这鼓身明显是铜铸的,却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铜器,看样子古旧,而图案色彩又新鲜,这时罗毅却开始注意到鼓头包裹着的黑布上。而就在揭开黑布的那一瞬间,时间仿佛定格了,罗毅瞪大了双眼,直直地盯着那面鼓皮。自己身上的汗毛一根根地倒立起来,从后背一直到头皮,“轰”地炸开了!   那面鼓皮居然是一张女人的脸!   是的,那是张女人的脸,美人如玉,人面妆鼓。它的主人应该很年轻,因为整个鼓面看不出一丝褶皱。嘴唇、眼睑、鼻梁的接缝口,都用了一种很细的线缝合了起来。而这又是张美丽的脸,椭圆形的脸蛋,羊脂美玉般的肤色稍微透着黄,证明着历史的痕迹,柳叶眉,微微上翘的嘴唇,完全是一张东方美人应有的面孔。美中不足的是,她的鼻梁却是塌下来的,应该是制作者为了保持鼓面的平整,才故意为之。   罗毅也被这张脸震惊了,震惊中却带着一丝欣喜。收藏鉴宝那么多年,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古怪的东西。结果显而易见,罗毅开始喜欢上了这面鼓,还给它取了个很贴切的名字——美人鼓。   【梦影人迷醉】   老钱拿这个东西来找罗毅,那是因为罗毅是这个街上最有见识的鉴宝大师,一般的宝贝在他的眼里都从来没有走过眼。他期盼罗毅给出一点什么评价,没想到看到罗毅也是这般没见识过的模样。宝贝这东西谁都知道好,可是,要是说不出点什么来,也就抬不起价,老钱有一点泄气,包了东西就准备走。   罗毅忙拉着他:“东西给我留一下?我回家好好看看,明天给你个答案。”   老钱倒也痛快,把包美人鼓的盒子往他怀里一塞,自个儿先走了。   罗毅抱着这个美人鼓,如获至宝地回到了家,当他兴奋地在妻子沈嫣然面前展示起那面鼓时,沈嫣然不高兴了,瞪眼撅嘴地不给他好脸色看。   不过,他也很理解,谁看到这种恐怖的东西会高兴?女人都胆小,她看见这么怪异的东西肯定会害怕,还威胁他如果明天不把鼓送回去就搬回娘家住。罗毅脾气好连哄带骗任打任骂,终于把这事混了过去。   既然答应了第二天就要送回去,晚饭后罗毅就忙不迭地研究起这面鼓来,他几乎把自家书房里历史古董类的藏书翻了个遍,却没有找到关于这面鼓的一点线索,虽然有些失望,可是当他看到鼓上的那张女人面皮就愈发地觉得迷人。   “它的主人绝对是个美丽的女人。”罗毅这样想着,手指不由自主地在面皮上划动,那感觉就好像爱人之间调情一般,然后他轻敲了一下鼓皮,伴随着一声沉闷的鼓声响起,莫名间有股浓重的睡意袭来,仅仅几秒钟时间罗毅便昏睡了过去。   但他并不知道,当他昏睡的时候,那面鼓上的人脸,似乎露出了一丝笑容……   与此同时,沈嫣然正准备回房休息时,忽然隐隐约约地听到一阵奇怪的声响,伴随着的还有一些金属摩擦的声音。她心中一奇,停住了脚倾耳听去,那声音好像是从罗毅书房里发出来的,只是她并不知道罗毅在书房里。   “不会是耗子吧。”她轻手轻脚地走到书房门口,一扭门把,居然没有上锁。接着她打开了大门,那声音又大了几分。她一只脚踏进了房门,把脑袋探了进去,却被眼前的场景吓坏了。她瞪大了双眼,全身不停地颤抖着。   接着,等她“啊”的一声要叫出来时,从房间里仿佛伸出一只无形的大手,将沈嫣然拉进了书房。   “啪”的一声,书房的大门紧闭了起来……   “咚……”沉闷的鼓声回荡在书房里,压过了所有的声音,仿佛这天地间就只剩下了这道鼓声。不知道过了多久,罗毅仿佛看到眼前掠过一道黑影。他迷乱的眼光开始渐渐聚焦在前方。   “我是在做梦,还是……”罗毅完全搞不清楚自己现在的状态,他感觉自己本就是靠在椅子上,而眼前的事物也是书房里的摆设。但他的身体却软绵绵的,仿佛载沉载浮于海水之中。   然后他闻到了一种奇怪的气味,这气味带着悠然的馨香,四面八方地涌来,然后仿佛有生命般地钻进他的鼻子。这让罗毅突然有种错觉,就好像嗅到了美丽女人的体香一般。那气味慢慢地包围着他,如同一双温柔的手,那光滑的指肚轻轻地按压着罗毅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穴位,那感觉说不出的舒服,令他畅快地轻哼了起来。   眼前似乎涌起一团迷雾,在迷雾中罗毅恍惚看到一个娇美的身影,他不由自主地向那身影伸出手去……   而就在一瞬间,罗毅的身体猛地一颤,仿佛有什么东西断掉了一般,那种畅快的感觉如退潮般渐渐消退,而罗毅也最终醒了过来。与此同时,迷雾渐渐散去,面前那个人影也消失了。   罗毅睁开眼,从椅子上弹了起来,鼻尖还盘旋着那令人着迷的芬芳。   “是做梦吗?”罗毅疑惑地甩甩头。   “还真是个美梦……鼓呢?”罗毅平复着心里的悸动,这才发现原本捧在手中的美人鼓已经不翼而飞,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转念想想,可能是沈嫣然收走了,而再看表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了。   “嫣然……沈嫣然,我那面鼓是不是你收去了……”罗毅随口叫道,却没有得到回应。他忽然有种怪异的感觉。就在这时候,他似乎听到客厅里传来一丝响动。罗毅连忙走过去,轻轻地推开书房的门,把脑袋探了出去,却发现沈嫣然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背对着门,手里一动一动的,她的身子挡住了罗毅的视线,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罗毅慢慢地走向沈嫣然,视线一点一点地放大,而等他走到沈嫣然身后的时候,罗毅呆住了,他看到了一幕不可思议的场景。沈嫣然正对的茶几上,放着一盘苹果,还有那张美人鼓,此时沈嫣然正拿着一片苹果,往那美人鼓鼓皮的嘴里塞!   “吃啊,你怎么不吃了?”沈嫣然的声音幽幽地响起。她,她居然在对那面鼓说话,而且还喂它吃苹果!   “你不吃啦,那我吃。”说着,沈嫣然把那片苹果放进自己的嘴里,然后说道:“真甜!我给你说……”   突然,沈嫣然的话打住了。一时间客厅里静得吓人,就连罗毅呼吸的声音都显得那么清晰。罗毅这才发现,在月光的照射下,自己的影子正倒映在茶几上,盖住了美人鼓上的那张脸。而沈嫣然的头,像电影慢镜头一样,慢慢地转了过来。   “亲爱的,你醒了。”沈嫣然直直地盯着罗毅,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嫣然,你……你在干什么?”罗毅被她的样子吓得胆寒了,连声调也高了几分。   沈嫣然神色严肃地说:“亲爱的,我发现了这面鼓的一个大秘密!这个秘密就是……”说着说着,沈嫣然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起来,她圆瞪着双眼,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好像看到了极其恐怖的事。然后,她“啊”地尖叫了一声,便昏了过去。   罗毅吓坏了,连忙把沈嫣然抱进怀里,轻轻地拍打着她的后背。   一直过了好久,沈嫣然才从昏迷中醒来,发现罗毅正抱着她,她猛地把头埋进罗毅的怀里,泣不成声。   罗毅摇着她问道:“嫣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嫣然一边摇着头一边哭道:“毅哥,你别问了,太可怕了……太可怕了!你快把那面鼓丢掉……丢掉!”   罗毅被她搞得不知所措,只好轻拍着她的肩膀,温柔地说:“好,丢掉。别怕,乖……”   在罗毅的轻哄中,沈嫣然慢慢安静了下来,情绪一紧一松之下不多久便睡了过去,罗毅轻叹一声,把她抱回房间后,才回来整理客厅里的一切。   而当他拿起那面美人鼓时,却发觉,那面鼓似乎重了几分。   【走访铜人张】   沈嫣然从那晚之后,居然就一直发高烧说胡话,开始罗毅以为她是受了惊着了风寒,医院里跑了很多次,可是,烧就是退不下来,不仅高烧不退,神志也开始不清了。这下罗毅真急了,虽然他内心里并没有把这一切归罪于美人鼓,但是他还是拿着美人鼓去找老钱:“你说,这东西从哪里来的?”   老钱大约也知道罗毅动了真气,看到妻子一天不如一天,罗毅早就是一嘴的火气泡,头发也没有打理,跟疯子一样红着眼立在那里。他忙拍大腿:“真是个乡下模样的人,匆匆忙忙送我店里,我就只给了五十块钱,我也是图便宜,我要知道会出这事,我打死也不接这个生意。”   罗毅也知道他说的是实话,这人就是见钱眼开,看到钱连亲爹都能不要。   老钱上前搂着罗毅肩说:“得,你别急,我带你去找一个人,虽然我不知道美人鼓算个什么邪门玩意,但一定有人知道。”   沈嫣然现在的状态每况愈下,而罗毅却找不到什么处理的办法,心想老钱在这一行也是老人家了,听过的奇闻古怪应该不少,再经过老钱一解释原来要去找铜人张家,便将信将疑地跟着老钱去了。   话说铜人张在柳市的名号确实不小,他们家从祖上开始就一直做着铜器手艺,对铜器的制作和见识可说是达到了殿堂级水准。他姓张,所以大家给他取了个别名叫铜人张。不过这个称呼只能私底下叫叫,当着面还是要叫一声张老前辈。   不过老钱和这位张老前辈不熟,还好他认识一个做木质家具的木头李,这人和铜人张有些渊源,也在珍宝集做生意,于是罗毅二人便找到了木头李请他帮忙引荐一下。木头李为人很好,倒是乐呵呵地答应了。   铜人张的家也在西城,离珍宝集不远,走路只要短短十多分钟。老远的就看到一间平房外面摆放着好多铜器,铜碗、铜盆、铜炉、铜鼎,在阳光的照射下,倒映出一片厚重的澄黄。铜器的魅力就在于此,它们不像金银玉石珠宝那么光彩夺目,但它却有一股独有的气质,厚重而稳健。   众人走近了才发现,一位年龄七十岁左右的枯瘦老人被铜器包围着,坐着个小木凳,怀里捧着一盏铜制马灯,他那骨节分明的手在布满灰尘的马灯外壁上一蹭,一抹,一擦,好像立刻赋予了那铜器一股生命力,原本黯淡无光的铜器上显出一抹有力的澄黄色。   罗毅和老钱对望了一眼,心里说不出的佩服。   木头李上前做了个礼笑道:“张老前辈,最近身体可好?”   铜人张抬头看了他一眼,“还过得去,就是这风湿的老毛病还是那样,不过这两天还好,老天爷不下雨,我也少遭份罪。”   “呵呵,您老得多注意调理。嗯……上次那套樟木家具还合用吧?”   铜人张笑笑,“珍宝集做木制生意的,就属你木头李比较老实。那套家具不错,做工好价格也挺实在,我很喜欢。怎么,看上了我这里哪样?你随便挑,我给你成本价。”   木头李赔笑着说:“给您老做东西肯定不能马虎。这个,今天我不是来选铜器的,我是带两个朋友专程来找您的,他最近收了个铜器想麻烦您老给估估。”说完木头李朝罗毅二人看了一眼。   “这样啊,那我们进屋里说。”说完铜人张把铜制马灯放在一旁,引三人进了屋。   屋里,四人分宾主坐下,罗毅先是说了些恭维的话,然后才提起自己收了个铜器,觉得这东西挺奇怪的,想张老前辈帮忙看看,其他的事都没有说。   听完罗毅的话,铜人张满不在乎地说:“年轻人,别的东西我还说不准,但只要沾上铜这一类东西,我铜人张随便一摸,再奇怪的东西,也能给你说个子丑寅卯来。那么,把东西拿出来给我看看吧。”   罗毅朝老钱使了个眼色,后者郑重地把一个黑色包裹放到桌面上,感觉很沉的样子。等罗毅把黑布一揭开,里面正是那面美人鼓。   美人鼓一出现,原本喝茶聊天的木头李和铜人张同时愣住了,木头李拿着杯子,举在半空的手也停顿在那里。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古怪的东西,美人如玉,人面妆鼓,一股凉意从他的心底慢慢地涌了上来。   而铜人张,只是往鼓面上随意地一看,脸上的表情从满不在乎,到惊讶,再到凝重,而那凝重里还带着几丝恐惧。他半张着嘴,吐不出一个字来,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想触碰那铜鼓,还没碰到却又触电般地收了回去,而他好像又有一丝不甘,想伸手触碰,却再次收了回去。   铜人张就这么来回了好几次。初春的天,本来如此清爽,但豆大的汗珠已经挂在他的额头。   终于,他猛地一拍桌子,低着头全身颤抖着,好像遇到了很恐怖的事情。他拉着木头李的袖子,一阵拖拽着说:“快把那东西拿走,快拿走……”   “张老前辈,你这是……”   铜人张抬起头,脸上一片惨白,他圆瞪着双眼吼道:“出去,都给我滚出去!”接着他拿起一旁的拐杖,劈头盖脸地朝众人敲来。   虽然有些莫名其妙,三人还是非常识趣地逃了出来。一直跑了很远,还听得到铜人张的咆哮声。   三人中老钱最机灵,跑得也最快,铜人张刚刚发难的时候他就跑出门口了,手里还顺便提溜着那面美人鼓。跑出好远,他回头看了看铜人张没追上来,才喘着气说道:“这老头,失心疯吧。”   罗毅气呼呼地瞪了他一下,“还不是你惹的祸!”   这东西确实是老钱自己贪便宜得来的,他只好尴尬地笑笑,不说话了。   而身为介绍人的木头李脸上却不太好过,他长得胖跑得也最慢,大腿被拐杖抽了一下,痛得他龇牙裂嘴。他尴尬地说:“这个……罗老板,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铜人张怎么会这样。”   罗毅摆摆手,“没事,老人家的脾气古怪是正常的。”   三人找个地方喝茶歇脚,罗毅安慰了一阵,木头李好歹没有了刚才的尴尬。这时,茶馆外面走进了一个中年人,他看见罗毅,惊喜地说:“原来你在这儿啊,刚才我从你们店经过,听见王珂在到处找你呢,快回去吧!”原来这人是罗毅的邻居。罗毅想到他可能碰上拿不准的货物,罗毅一时间也没了喝茶的兴致。连忙向其余二人打了声招呼,出了茶馆,朝珍宝集方向走去。   木头李和老钱本想跟上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刚走出茶馆,迎面就来了一个熟人,是铜人张的二儿子张益,看到木头李,他面色一变,连忙拉着木头李说道:“李哥,我爸爸出事了。”   两人赶忙往铜人张家里跑,远远地就听见了家里传出的声音。   “爸,您这是干什么,这些都是您最喜欢的铜器啊!”铜人张的大儿子张俊正仓惶地拉着父亲,自打刚才木头李和他带来的那两个人一走,父亲就发了好大火,把家里的铜器一件件的扔进熔炉里,其中还不乏几件珍贵的古铜器。   “啪!”铜人张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反手就给了张俊一巴掌,直扇得张俊眼冒金星,一个踉跄摔倒在地,脸上顿时红肿了一大块。   “枉我自命不凡,枉我祖上世代铸铜。原来……原来做出来的都是些垃圾,全都是没有用的垃圾……”铜人张双眼通红,双手舞得飞快,狂热地把一件件铜器扔进熔炉。他那老树皮一般的脸,被炉火映得通红。直到他把最后一件铜器扔进熔炉,才瘫坐在一旁。眼看这熔炉里慢慢流出的铜汁,这才老泪纵横地念叨起来:“一定能做出的……我一定能做出最好的铜器,最完美的……一定!”   等到木头李和张益冲进店内,看到这个情景,两人脚下都是一软,看着那滚烫的铜汁,木头李和老钱对望一眼,结巴着说道:“完了……张家铜器店完了……”   【午夜绮梦】   铜人张的事情,不到半天就传遍了整个珍宝集,虽然大多数人都以为铜人张是失心疯,但只有罗毅和老钱清楚,很有可能是这美人鼓的问题,木头李本是局外人,当然不知道里面的玄虚,而罗毅二人更不可能向他提起。   对于罗毅来说,虽然打心眼里喜欢这面鼓,可是一想到得到鼓后发生的这一连串的事,虽然舍不得也还是硬把它塞回给老钱。作为苦主的老钱,就更没理由把这祸端再推给罗毅,老钱心里倒是清楚这东西有古怪,但是按他那铁公鸡的性格,又不肯就此扔掉,只好把鼓丢在仓库里不再去管它。   而接下来的几天,似乎一切都风平浪静了,老钱这边并没有再发生什么怪事,而罗毅的妻子沈嫣然也渐渐好了起来。除了罗毅会有意无意地想起鼓上那张美丽的面孔以外,似乎没有人提起那个神秘的美人鼓,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才是一切的开端。   夜深了,忙完了一天的生意,老钱疲惫地把木板门上好,又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这才回到后院自己的房间,自己弄了两个小菜,慢悠悠地喝起酒来。   最近是古玩交易的旺季,来珍宝集参观的人一下子多了不少,而老钱的玉石生意最招顾客,几天下来赚了个盆满钵满。可是老钱抠得很,店里除了一个跑腿的小工,偌大的玉石店就他一人坐镇,要做生意,又要盯着店面,不让有心人浑水摸鱼。从早晨开始,他的神经一直都是处于紧绷的状态,一天下来,铁人都吃不住。   老钱红着脸,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小酌一口自言自语道:“累是累了些,可钱这东西谁还嫌少?自己赚总比给别人赚好。”   而就在这时,他好像听到一阵响动,好像是从前堂传来的。老钱手一定,轻轻地把酒杯放回桌上,侧耳听去,却只听得见门外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难道是我听错了?”老钱眯着醉眼想了想,又继续拿起酒杯,喝上一口。却不想,那声音又响了起来,这次他听得清楚,确实是前堂传来的。   老钱不敢大意,虽说店里值钱的宝贝都收好放进了保险箱,但还有好多古董就放在前堂的,如果被偷了,损失也不小。所以,他连忙放下酒杯,从床底摸出根一米来长的木棒,悄悄地走出房间。   房间外,四下一片模糊,凉风嗖嗖地吹过,吹得后院里那棵老树轻轻摇晃着,发出沙沙的声响,在那朦胧的月色下,仿佛是一只怪手,从上往下地覆盖着整个百宝轩。   老钱轻手轻脚地摸到前堂门口,这时他的酒醒了一大半,他紧了紧手中的木棒,心里想着,“是哪个不长眼的蟊贼,居然偷到我老钱的头上了,今天要你好看!”   想到这里,他的手已经握住了门把,一阵异样的寒冷从门把上袭来,从老钱的手背慢慢往上盘旋,一直到把他整个人包围了起来。“咝……”老钱倒吸了口凉气,伸手触摸了一下门板,却异样地发觉,那冰冷的门板仿佛出现了一丝水波般的荡漾,像是那里有一层屏障,隔着另一个世界。   “没那么邪乎吧。”老钱的喉结上下动了动,心里有些惊异,但一想到里面的宝贝,便没有管那些古怪的感觉,下意识地把这些归结为酒精的影响,猛地一推门,大喝了一声:“哪个敢来偷……”   话说到一半,他突然愣住了,双眼内的瞳孔急剧地收缩,脸上闪出一抹惊异与恐惧,他下意识地退了两步,嘴里含糊不清地说:“这……这……”   这时,银白色的月光穿破云层,直直地照射下来,斜照进老钱打开的房门。那银白色的月光正好和屋内的阴影,分割成泾渭分明的两块区域,而在两块区域的交接点间,是一张鲜艳的红唇,唇角微微向上勾起,成一个诡异的笑容……   罗毅从梦中幽幽地醒来,他记得自己是看着书睡着的。刚才他做了个梦,那是每个男人都向往的梦。   在梦中有一双如羊脂美玉般的手,轻轻地在他身上游走,从胸口一直往上,抚摸着他的脖子,然后摩挲着他的脸。朦胧间,他看见一个娇美的身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然后一双美艳的红唇印在自己的嘴上。罗毅贪婪咀嚼着那火红的芬芳,那种云雾中的感觉,令他神往,令他疯狂。   当他再进一步,想用手指触碰她那如丝缎般的肌肤时,云雾突然散尽了。罗毅这才发觉自己做了个绮梦。他感觉怀里有什么东西,视线慢慢地向下移动,终于他看见了,那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美人鼓。   罗毅感觉到一种恐惧,从这面鼓里面散发出来,然后紧紧地包围着他。他似乎看见,就在自己刚才做梦的时候,双手还在温柔地抚摸着这面鼓,抚摸着那张美轮美奂的脸。而它的主人,就站在自己身边,当罗毅抬起头就能看到她的脸,他们就这么对视着,却如隔世的恋人一般。   这面鼓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是灾祸,但对于罗毅来说却潜藏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他打心眼里不想离开这面鼓!虽然心底还有那么一丝恐惧,但罗毅突然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迷上了这个女人,迷得那么彻底。她的美无法形容,就算是沈嫣然在她面前也如泥土一般平庸。   罗毅突然把美人鼓捧了起来,然后把自己的脸贴在那张面皮上,下巴蹭着她的脸,然后慢慢地吻上了那张嘴唇。   对了,就是这种感觉,很舒服,永远不要离开……   与此同时,书房的门突然开了,沈嫣然刚打开门就看见罗毅正痴迷地吻着那面鼓,而鼓上的那张面皮好像活了,它朝沈嫣然扬起一抹讥讽的笑容。   见到这骇人的场景,沈嫣然全身的寒毛一紧,尖叫了一声便昏倒了过去。   沈嫣然突如其来的尖叫声把罗毅从迷蒙中惊醒过来,回忆起刚才做过的那些事,胃里面如江海般翻腾起来,他连忙扔掉手中的美人鼓,然后跑过去扶住沈嫣然。   “嫣然……嫣然你没事吧,我刚才……”罗毅发现沈嫣然呼吸还算顺畅,只是吓昏了过去,这才放下心来。   罗毅刚想把沈嫣然抱回卧室,而这时房间里突兀地响起一阵金属物体滚动的声响。然后罗毅看到,在书房一处阴暗的角落中,慢慢滚出一个圆筒状的东西——美人鼓!   就好像有双无形的手在后面推动着它,慢慢的,它滚到了罗毅的面前,而那张美丽的面皮,正对着罗毅!   汗水从罗毅的额头上一滴滴滑落下来, 八 零 电 子 书 t x t 8 0 。CoM 初春的天气,却令罗毅汗流浃背,他紧紧地抱着沈嫣然,警惕地盯着那张脸皮,生怕下一秒它就会变成什么恐怖的怪物!可是,鼓还是鼓,而那张面皮,美得可以让人放下所有防备。   四周很静,静得让人心慌,罗毅第一次感受到从美人鼓上发出的压抑,他舔了舔嘴唇,然后慢慢地往后挪动。而这时,暗地里突然传来一丝若有若无的叹息,那声音透着悲凉,仿佛……仿佛是一个历尽沧桑的人在述说完自己坎坷的人生后,所发出的叹息一般。罗毅猛地一颤,手脚冰凉,他的心狂跳着快要蹦出嗓子眼了。而那声音却久久不能散去。   紧接着,罗毅的耳畔响起一阵妩媚的呢喃声,那声音好像一双温柔的手,轻轻地抚平着他起伏的胸口,罗毅的眼神渐渐涣散了起来,耳畔的呢喃声有种说不出的魔力,让他好想听下去。   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身后那扇半开的书房门,慢慢地合上了……   “宝贝,你放心,我们很快就可以见面了。”罗毅把沈嫣然平放在床上,半跪在床边,温柔地看着她,手指在她的面颊上慢慢划动。   多么美丽的脸啊……可是罗毅看着沈嫣然这张熟睡的脸时,心里却说不出的厌恶,他转过头看向美人鼓,眼中显现出迷恋的色彩。耳畔又响起那妩媚的呢喃,他侧着耳眯着眼倾听了许久,还不时点着头,好像是和人说话一样。然后,他在鼓与鼓皮间轻轻一扭——那面皮居然和鼓身分离了开来。   接下来罗毅把那张面皮盖在沈嫣然的脸上,他的动作很轻很小心,生怕吵醒熟睡的恋人。待他做完这一切以后,终于长吐了口气,然后抚着下巴,痴迷地看着,就像艺术家在欣赏自己的杰作一般。   而此时,那张面皮和沈嫣然的脸重合到一起,天衣无缝。给人一种错觉,仿佛那张脸原本就是长在她脸上似的。   “对了,这就对了。”罗毅轻拂着沈嫣然的秀发,在她嘴唇上深深的一吻,然后睡在了她的旁边。   灯灭了,一切陷入黑暗之中……   【结局】   清晨的阳光从木隔板中透过,照在熟睡人的脸上,老钱眼皮跳了跳,然后猛地翻身坐了起来。   “我没死,我还活着!”他庆幸地摸着自己的胸口,手上传来的阵阵跳动证明了他还活着的现实。他以为自己会死的,因为在昨晚,他看见极其可怕的一幕。当他打开前堂的大门时,他看见了一张脸,那是张美丽的脸,原本该镶在美人鼓上的那张脸,就这么悬浮在半空中,当他看向她时,她回过头,笑了……   老钱打了个寒战,不敢再想下去,他脆弱的心脏再也经受不住如此强烈的打击。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这时却发现柜台上摆放着一个半开的木盒子,很眼熟。老钱突然想起,那就是放美人鼓的盒子。   这一次老钱终于下定决心扔掉这噩梦一样的东西,而就在他关闭盒子的一瞬间,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看见,那鼓似乎又有些不同。他强压着心中的恐惧,把它拿了出来,却骇然地看见,不知道几时,那鼓居然变成了两面,而鼓皮居然是两张熟悉的脸——一边是罗毅,另一边是沈嫣然……   往后的一段时间,珍宝集的街头巷尾都流传着一件惨案,说是百宝轩的店主罗毅死在了自己家里,连脸皮也被人掀掉了。警方初步认定是他妻子沈嫣然做的,但一直找不到她。沈嫣然就像突然间在人世间蒸发了一样……   老钱不敢把美人鼓的事说出去,也经受不住恐惧的日夜摧残,终于找了个机会在郊外寻了个地方把人面鼓埋掉。   他本以为一切都过去了。   而就在回城的路上,他突然看到一张脸,那是张美得令人迷乱的脸,它正完好地镶在一个女人的面上。   她似乎注意到了老钱,转过头,鲜艳的唇角微微向上勾起,呈现一个诡异的笑容。然后老钱只觉得胸口一紧,双眼便黑了下去。   不知道,这次还能不能醒来…… 第七章 心雕   〔李汉生淡淡一笑,手指点了点胸口道:“人在心中。人若无心便死,而木雕无心便无神。我这一门,雕工和别家工匠并无太大差异,而擅长的便是心雕,把人心雕进木中,而木雕有了心自然会栩栩如生。”〕   【楔子】   万物皆有灵,即便是一块朽木,放到艺术大师的手中,也能重新焕发夺目的光华。   话说在民国时候,城西有一户姓胡的大户人家,这胡家是做布料绸缎生意的,在这梧城可说是赫赫有名,城中大多数人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从胡家布料店买来的,由此可见胡家是多么富庶。   胡家有钱,这是人尽皆知的。但胡家不只有钱,而且很有地位,只看他能在某一业界之中形成垄断,没有深厚的背景是万万做不成的。而早在很多年前,梧城的布料绸缎生意并不是这样的格局,这胡家原本也是其中的一间小店,做些街坊生意,勉强保证家人的温饱。可是就在二十多年前,这胡家突然以让人咋舌的速度崛起了,然后相继吞并了梧城九成布料,再经过这些年的沉淀,于是有了今日的规模。   这样的情况不免让许多好事者有所猜测,于是乎市井之间便有了一些流言,其中说得最玄乎的就是:胡家老爷以前是做偏财的,本就有百万家财而且做事心狠手辣,所以那些原本做布料生意的老板在威逼利诱之下,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祖业被胡家吞并,改行做别的生意……   不过,流言并不能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因为不管这些人怎么说,百姓依旧穿着胡家布料店买来的衣服,那么胡家在梧城的地位便雷打不动。甚至有更多人对这个在短短二十几年时间,建立起梧城第一家族的胡老爷抱有很深的崇拜与敬意。   人们口中的胡老爷本名叫胡有财。年近花甲的胡有财,身材干瘦满面沧桑,精神似乎也不太好,整日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整个人看起来不如很多人心中所想的那般天纵英才,当然也不像某些人口中的十恶不赦,要不是偶尔能从他眼中看出几分精明与干练,别人很难把这个相貌普通的老者和传闻中的胡老爷联系在一起。   其实早在几年前,胡有财便把家中的生意交给了几个儿子,毕竟岁月不饶人嘛,而他自己似乎有了别的追求。他本是穷苦人出身,发迹以后终于见识了富贵人的生活,特别是省城里几家大户人家的老爷,在胡有财看来,自己和人家比起来就和土财主一般,所以放下生意以后,他便想着法的改善胡家的生活环境,至少让胡家变成书香门第,而他自己看起来像一个绅士贵族,不被别人看低。   但遗憾的是,绅士贵族并不是那么好培养的,那是几代或者十几代优越生活沉淀下来的。洋人那套生活方式胡有财完全适应不了,而传统的东西又觉得太俗气,苦恼之时,有一样东西的出现让胡有财眼前一亮——那是他去一户真正的书香门第做客时偶然发现的,那家的家主喜欢木雕,于是在书房中摆了好几十座形式各异的木雕,配合着墙上的水墨字画,处在其间让人有种儒雅脱俗的意境。   回来之后,胡有财就一直琢磨,木雕这东西他没有接触过,但比起金银玉器更为脱俗,而且自己似乎有些喜欢那样的环境格局,很有书卷气息。在这样的环境下,说不定还真能在后辈中熏陶出几个文人!联想到这里,胡有财心里说不出的激动,于是一门心思收藏起木雕来。   胡老爷一发话,自然有人为他收集上好的木雕,以至于在短短的时间内,胡有财的书房,胡家的大厅,甚至胡家大宅的每个房间都会摆上一座。经这么一折腾,整个胡家大宅还果真多出了几分意境。见自己的苦心经营有了收获,胡有财兴致十足,整日呆在书房,一把躺椅一壶清茶一副颐养天年的道学模样,偶尔兴起哼几句戏文。要有外人远远看来,还当真会被这儒雅脱俗的场景蒙骗。   当然,前提是听不到胡有财哼的其实是“十八摸”或者“相思五更调”……   【访客】   这一日,胡有财又呆在书房中装风雅,正在昏昏欲睡时,下人阿全敲门后进来,在旁边轻声唤道:“老爷,老爷醒醒。李三儿求见,和他一起的还有一人,说是他的本家,还是个木雕大师。”   “木雕大师?”胡有财一下子转醒过来。   阿全躬身道:“李三儿是这样说的,不过小人看不出是真是假。老爷,您是去见上一面,还是由小的打发他们走?”   胡有财沉吟了片刻,“你带他们俩去茶亭,上门便是客别亏待了他们,我不想听到有人说我们胡家不懂待客之道。”   阿全连忙点头称是,然后退了出去。   待下人阿全离开以后,胡有财慢吞吞地坐起身,然后用手指蘸了些茶水点在发涩的眼角边揉上一阵,整个人这才精神了少许。那李三儿在这一片也算小有名气,他本人闲汉一个没什么手艺,却有些小聪明,经常能敲边打落的混些小财,活得倒是比寻常人家还自在。以前帮胡家办过几件小事,办得还算利落,所以胡有财对他有些印象。   况且像李三儿这样的人做事是分得清轻重的,胡有财也不怕他会欺骗自己,所以姑且和他带来那人见上一面,要不是真的大师,到时候再和他慢慢计较。   半盏茶之后,胡有财缓缓走到茶亭,还未进门李三儿满脸堆笑地就迎了上来。这小子早等着这一刻了,他连忙扶着胡有财的胳膊,嘴里还谦卑地说道:“胡爷,您慢着点,当心门槛儿。”   胡有财赞赏地看了李三儿一眼,然后在他的搀扶下,坐在茶亭正对门的太师椅上。在此之间,胡有财自然看见了李三儿带来之人,那是个身穿青色长衫的中年男人,这人在胡有财进门之后没有任何表情与动作,自顾地吹着杯中茶,看样子悠闲得很。   胡有财心中有气,便一指那青衫男人问李三儿道:“李三儿,这就是你要引荐的木雕大师?”   “正是,正是。”李三儿点头回应着,脚步挪到青衫男人身边,悄悄拉了拉他的衣袖说道:“李兄,还不快给胡老爷见礼。”   青衫男人顺手放下茶杯,起身对胡有财拱手道:“见过胡老爷。”这人自始至终都是一脸平淡,不若李三儿那般谦卑,也不像某些大师那般倨傲,浑身透露出一种云淡风轻的气质。   胡有财下颚微微一点,道:“坐吧,听李三儿说你是木雕大师,那么能否评鉴一下我茶亭里这几座木雕?”胡有财这话是想考考这人是否有真才实学。胡有财整日与木雕相伴,其眼界自然而然的开阔了许多。   从一开始,胡有财看这青衫男人就不像做木雕的,在他想来,木雕大师在年纪上应该和自己差不多,更有可能比他还年长,身体健壮双手粗糙,穿着布衣短打。哪像这青衫男人,越看越像走街窜户的艺人。况且在这茶亭里的木雕中,有那么几座是胡有财花大价钱收来的珍品,也想借此机会震他一震。   “可以。”青衫男人应了一声之后,便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环视茶亭里的木雕。可是,待他看了一圈以后,眼神之中满是失望,最后摇头说道:“这里的木雕,不评也罢。”   听他这么一说,胡有财倒是冷笑起来:“李先生有话不妨明说,为何这茶亭的木雕入不得你的法眼?”   青衫男人和胡有财对视了一阵,见后者十分坚决,只能摇头苦笑着连指了茶亭中的三处,然后说道:“雕工倒是尚可,但只具其形却不具其神,白白浪费了好材料。可惜,可惜……”   胡有财面色一凝,这青衫男人指的三处木雕正好是他引以为傲的珍品,自己心爱之物被别人横加指责,胡有财心中的怒气更甚。刚要发作,旋又想到这人说得似乎有些门道,或许有真才实学,于是按下心中怒气说:“李先生这么说,肯定有更好的作品。”   “自然是有的。”   得到这个回答,胡有财的心里隐隐有些期待,激动地说:“那么能否拿出来给老夫观赏一番。”   可是,青衫男人却摇了摇头,又点了点胸口平静地说:“作品都在心中。”   “砰”,胡有财猛地一拍桌子,茶水飞溅,他怒喝道:“你这是在戏耍老夫不成!来人啊,把他们俩打断腿然后撵出去……”   李三儿被吓得脑袋一缩,连忙上前道:“别,胡老爷您别激动。我这本家木头做得多了,脑袋也不好使了,但他真的有才学,您消消气听他解释……李兄,你说句话啊,不然咱俩下半辈子就得爬着走路了。”   青衫男人似乎并没有被这场景吓到,他清咳一声,缓缓说道:“作品在心中自然也能立刻雕琢出来,只是李某的价钱不低啊。”   “那你想要多少?”   “一座木雕五百块大洋。”青衫男人把手一张。   胡有财冷笑道:“好,只要你做出的木雕真如你所说,五百块大洋就给你。但是,如果比不上我这里的木雕,你的双脚要留下。”   青衫男人点头道:“理应如此。不过,还要向胡老爷借一样东西——一块木料。”   “想要哪种木料,我立刻让下人去买。”   “随意就行。万物皆有灵,只要是木料就能雕出上好的木雕。”   好一个万物皆有灵!胡有财越看这人越来气,却因为两人之间这场赌斗的原因把怒气强压了下来,他回手招来下人阿全,然后对他轻声耳语了一番。阿全听得连连点头,眼角眉梢不由自主地露出喜色,对于敢触犯老爷的家伙,他是相当痛恨的,听完老爷的嘱咐,他狠狠地扫了李三儿两人一眼,便匆匆离开茶亭。   做完这一切,胡有财嘴角扬起一抹得意的笑,慢悠悠地喝着茶,好像在等待着什么。而那青衣男人依旧是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似乎对于他触犯胡老爷一事,并没有放在心上。   至于李三儿,看过胡老爷和下人阿全的表情之后,心中已知大事不好,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再无半点力气……   【神奇】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茶亭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胡有财和那青衫男人再没有语言上的交流,三人之间气氛无比压抑。而李三儿倒想说几句缓和一下气氛,但见胡老爷的面色,心知他是动了真怒,不敢再去触胡老爷的霉头。至于那位本家的神奇,李三儿倒是见过的,否则也不敢贸贸然地介绍来胡府,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心里还是有些忐忑,只能自己暗暗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过了约摸有一顿饭的工夫,茶亭外传来一阵脚步声,朝门外看去,见下人阿全在前,身后还跟着两个苦力。俩苦力一前一后吃力地搬着一物,这一出场,李三儿心中就发觉有些不对,待看清那东西之后,差点昏了过去——他们搬的居然是一根湿木头!   下人阿全刚一进门,便满脸笑意地跑到胡有财身边,献宝似的说:“老爷,按您的吩咐,小的找了块上好的木料。”   胡有财老早就看见了那根湿木头,起先他吩咐阿全去找块朽木来,要的就是刁难一下这触怒自己的青衫男人,却没想到阿全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居然寻到了更好的替代品。虽然说这枯木还能逢春,但胡有财却不相信,这么一根又湿又烂的木头还能雕出什么花样来。   联想到过一会儿便能好生惩罚这青衫男人,胡有财心里说不出的畅快,赞赏地看了阿全一眼,然后朝青衫男人一扬手说道:“李先生,请吧。”   其实那根湿木头一出现,青衫男人的眼光就一直锁定在它上面,待胡有财发过话后,他便放下了手中的茶杯,走到木料前,然后绕着它转了几圈,眼神之中隐隐有光华闪动,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末了,他伸手拍了拍木料的表面,那木头应该是在水里泡过很长的时间,这一拍之下,带起大片的树皮,而在那树皮之下,还有水渗透出来。那青衫男人脸上却是一喜,赞道:“好材料!”   这还是好材料?胡有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看这人的表情似乎不像在说笑,可是这块烂木头到底好在哪里,胡有财确实半点也没看出来。经过这事的缓冲,胡有财的怒气小了许多,也就耐下心思,想要看看这青衫男人到底要怎么收拾他口中所说的好材料。   青衫男人又琢磨了一阵,终于动起手来,他先是找来锯子在木头上截了段二尺长的木料,去皮之后削成木方摆在一边。接着反手在腰间一捞,取出一个皮夹子,皮夹展开,只见里面整齐地码着一排大小形状各异的刻刀,他细长的手指在刀柄上一一划过,然后从中挑选出一把,左手抓起木方,两眼一闭沉默了片刻。   待他睁开眼时,原本平淡的表情突然一扫而空,脸上涌出温柔与追忆的神色,似乎沉浸在某种遐思之中,紧接着左手一动,便在木方上面一刀一刀地刻画起来。   胡有财原本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但当那青衫男人的第一刀落下,胡有财的双眼就再也挪不开了,那人落下的每一刀,每一道轨迹,似乎都蕴含着一种奇妙的韵律,使得观看者的心神不由自主地被吸引着,而他手中的刻刀从一开动便没有停止,按着它独有的节奏,这给人一种感觉,当刻刀停止之时,便是那木雕完工的时候。   作品在心中!胡有财突然想起青衫男人之前说过的这句话,当时他以为这只是一句戏言,却没想到事实果真如此。   转眼间,木雕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刻刀的速度忽然加快了几分,连带着胡有财的心情也跟随着激动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发觉,原来整日待在木雕之中并不能带给他什么,唯有亲眼目睹这木雕从无到有产生的过程,才是真正的享受!   而现在,胡有财早已收起了轻视之心,连同那个赌约也抛在了脑后,一门心思观赏着。   一个时辰之后,青衫男人长舒了口气,手中的刻刀也终于停了下来,他仔细地把刻刀擦拭光洁,收入皮夹中,然后卷起衣袖拭干额上的汗水,此时的他脸色苍白,似乎是费了好大的心神。做完这一切后,他才拿起手中的木雕,眼中浮现出珍爱的神色,然后深吸一口气,朝木雕上一吹。   一口气吹出,原本遗留在木雕上的木屑纷飞,好像扬起了漫天的花雨,待云雾散尽,终于显露出了木雕的全貌。而就是这一眼,却看得在场所有人都怔住了。   青衫男人注视着手中的木雕,表情中多出了几丝不舍,却还是双手呈给了胡有财。而后者早已按捺不住了,先前在木雕雕琢的过程中,胡有财就有种感觉,这即将出世的木雕,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待那青衫男人最后一吹,如同揭开了最后一层幕布,再看那木雕时,便怎么也挪不开眼了。   胡有财小心地接过木雕,这木雕所刻的是一名宫装女子,面目清秀婉约,下颚微微上抬,嘴角扬起一抹微笑,看得人心神荡漾。脚踏舞步长袖飞舞,一静一动之间真如活过来一般,看过一眼之后,就能下意识联想到她下一步的舞步。   而更奇妙的是,这木雕之中还隐隐含有一丝水气,在阳光的照射下氤氲出一团白雾,使得那木雕中的女子更加鲜活,如仙女凌波而来。   胡有财目光炯炯,他那干枯的手指在木雕上细细摩挲,却发现她的肌肤居然还带着几分弹性,握在手中真如温香软玉一般!想来应该是那木料长期泡在水中,木质变软才会有如此真实触感。而在那女子裙角之下,还有一处细小的刻字,仔细一看原来是“汉生”二字,想来应该是这青衫男子的名讳。   胡有财抚摩着手中的木雕,再环视茶亭一眼,心中暗叹,事实果真如这李汉生所说的一般,那三样“珍品”也是栩栩如真,但总觉得缺少了一些东西,他沉默少许,忽然明白过来,那三样“珍品”与手中之物差了一个字,那就是“生”!   栩栩如真,栩栩如生。一字之差却是相隔千里。   令人不得不佩服其中的玄妙。   【着迷】   “李先生,老朽眼拙,先前得罪了先生还请您别放在心上。”胡有财拱手尴尬地说道,他说这话,便是承认自己输了,对于有本事的人胡有财还是挺佩服的。   休息了这么片刻,李汉生的脸色好了许多,依旧是那不温不火的表情,淡淡地笑道:“无妨,只要胡老爷喜欢就行。”   “喜欢,喜欢得很……阿全,去账房取五百大洋来。”胡有财这么一吩咐,阿全连忙去账房拿钱,他今天也是开了眼界了,能把一块烂木头雕成个美人儿,这李汉生果然是奇人,而他先前对老爷无理的事,老爷不提,他这个当下人的自然不会多嘴。   一会儿工夫,阿全就取来了五封银元,用盘子装着呈到李汉生面前说:“李先生,您点点。”   李汉生只是看了一眼,对李三儿笑道:“李兄,还请你帮我先收着。”   有这样的好事,李三儿自然不会推迟,一把从阿全盘子里抓起五封银元,好家伙真沉!他赶紧揣进怀里,然后朝胡有财谄媚道:“还点什么啊,胡老爷给的赏钱只有多不能少的,李三儿在这谢谢胡老爷厚赐。”   胡有财被他这一通奉承捧得极为顺耳,暗道这小子识大体,以后有事让他去办,让他也发点小财。而对李汉生,胡有财更是敬佩,在这年头能面对五百大洋脸不红心不跳的人可说是少之又少,大师果真有大师的风范,这种人应该多结交。   因为这木雕的原因,茶亭里的气氛一下子热烈了许多,下人阿全适时地端上刚出笼的茶点,再加上李三儿在中间插科打诨,谈笑之间,就连李汉生的话语也多了几分。三人说了会儿话,胡有财渐露疲态,李三儿倒是识趣,借了个由头便要告辞离开。   折腾了一下午,胡有财也确实是累了,便让阿全送他们离开,待二人走后胡有财又把玩了一会儿木雕,却是越看越喜欢,最后还亲自捧回书房,放在最显眼的位置,同时吩咐所有人不许动这木雕一分,俨然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专属品。   当夜,胡有财在床上辗转反侧,一闭上眼脑海中就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木雕女子。说来也怪,这木雕似乎带着某种灵性,或许是雕刻得太逼真,也或许是那女子太美的缘故,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看上一眼就会被她深深迷住,而看久了之后那女子便会深刻在心神之中,幻化出千种风情,惹得人心神激荡,久久不能平静。   有句话叫老来贪色,这话用在胡有财身上一点也不假,否则他也不会在去年还纳了第四房小妾。但他终究是花甲之年的老人,有些事早已心有余而力不足,再也找不到年轻时那种精力旺盛的感觉了。可是,就在今天下午,当那木雕出现在他眼中时,好像牵动了某根心弦,令他突然有种莫名的冲动。   这样的感觉来自于木雕女子的美貌,却又不只是因为她的美,似乎在其中还有某种东西。联想到自己的第四房小妾,再和这木雕女子一比较,胡有财终于有所感悟。他那小妾虽然也是年轻貌美,却缺少了一种与生俱来的风情,而那木雕女子恰好拥有这种气质,这种气质吸引着胡有财,以至于他对这木雕爱不释手。   胡有财这样想着,睡意越来越淡,于是决定去书房再看看那木雕,因为这样才能平复他紊乱的心情。   夜凉如水,胡有财披着一件毛皮坎肩,出了卧房大门,朝书房走去。这时候胡家大宅里的人大多都已入睡,而胡有财又不愿唤醒下人,不想自己和木雕独处时被人打扰。四下一片寂静,胡有财的脚步声在弄堂里回荡着,孤寂中透着一丝诡异。   走到书房门口,正要推开房门,胡有财猛地一顿。因为当时的月光是斜着从天窗照射下来的,在他这个角度正好能透过薄门贴纸看见书房里的情况,而就是这不经意的一瞥,突然发现书房里似乎有人影晃动。   “难道有贼?”胡有财下意识这么想着,却又有些疑惑,先不说以胡家在梧城的势力,那蟊贼敢不敢上门偷盗,即便要偷,也应该去账房,怎会摸到自己的书房?他这么想着,一边侧耳倾听了好久,并未听见任何响动,想来应该是自己看错了,便一把推开了房门。   而就在胡有财推开门的一瞬间,月光从天窗上照射下来,打在胡有财的脸上,与此同时似乎有一道白影从眼前一晃而过。而就是那惊鸿一瞥,胡有财隐约看见,那道白影似乎是一层白纱,而在那白纱之后还有一个窈窕的身影,当胡有财反应过来,下意识朝那白影晃动的方向看去,那白纱和那身影却早已消失无踪。   “这是怎么回事?”胡有财茫然地看着四下,书房里的一切依然如旧,但空气中似乎还残余着一股暗香,却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消散。   刚才的一切好像是一场梦,胡有财有些不确定自己是否看见了什么,好像那只是一道月光,又好像那果真是个女子……想到这里,胡有财的眼光不由自主地锁定在那个木雕女子的身上——她静静地被摆放在书桌上,月光从头上落下,泛起一抹银白色的光华,显得如此圣洁,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起月中嫦娥。   胡有财心中隐隐有些期待,连忙上前把木雕握在手中,手上传来如软玉般的触感,令他心神一阵恍惚,然后陷入了一场迷梦之中……   【心雕】   最近一段时间,胡家上上下下都感觉胡老爷似乎有点奇怪,虽然他以前也是整天待在书房,但更多时候是装出来的,心根本不在这里。而最近不同了,人们发现胡老爷没日没夜地待在书房里,就好像备考的学子一般。后来,终于有人从阿全那里探得消息,原来胡老爷居然迷上了一座木雕,而痴迷的程度简直叫人瞠目结舌,于是都想去见识传说中的木雕到底有多大的魔力,却全被拒之门外,大家不由得大感遗憾,继而流言四起。   而处在流言中心的胡有财却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依旧整日流连于书房,陪伴着那座女子木雕,而接触得越久,胡有财就越能从她的身上感觉到一种灵性,在他看来她并不只是一座木雕,而是活生生的人!是的,胡有财确信木雕女子是真有其人,因为在某些时候,他还能看见这女子的身影在眼前晃动,还能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呢喃,从那天夜里看到那个白影之后,这种感觉就开始出现,带给他无比的欢愉。只可惜……   可惜在更多时候她依旧是个冰凉木雕,即使这么栩栩如生,胡有财在想念她的时候,不管他多么诚心地召唤,却总是得不到结果。而当他心灰意冷时,那女子却又再次出现,在他面前起舞,在他耳边呢喃,令他那颗早已枯萎的心蠢蠢欲动。可是,每到这时总会伴随着一阵恍惚感,这让胡有财分不清她的出现,到底是虚幻?还是现实。感慨之下,也叹惜自己垂垂已老,不能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于是乎,胡有财的脑子里升起一个荒诞的念头……   这一日,胡有财让下人又把李三儿二人请到府上。李汉生依旧是一身青色长衫,表情淡漠,似乎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值得他动容。胡有财看了李汉生许久,终于下定决心说道:“李先生,老夫有一事不明,那木雕上的女子,为何会如此栩栩如生?难道真是雕工上有什么诀窍?”   李汉生淡淡一笑,手指点了点胸口道:“人在心中。人若无心便死,而木雕无心便无神。我这一门雕工和别家工匠并无太大差异,而擅长的便是心雕,把人心雕进木中,而木雕有了心自然会栩栩如生。”   胡有财听他说得玄乎,却也听出了一些关键之处,连忙问道:“李先生这么说,莫非那木雕上的女子真有其人?”   李汉生点头称是。   胡有财大喜,搓着手道:“那……李先生能否为老夫引荐这女子?”胡有财听说这女子真的存在,立马打了收入房中的心思,老来贪色这句话果然不假。   李汉生眼神一黯,沉默了许久才缓缓说道:“那是一位故人,可惜已经去世多年,她的音容笑貌至今还留在李某心中,这才以心雕纪念于她。”   “原来是这样……”胡有财无比失落,心中却又生起一个念头,既然她不能陪我,何不让我来陪她。于是对李汉生说道:“那么李先生能不能再雕一座木雕,就按老夫的样貌,最好能雕得年轻一些。酬劳方面,李先生尽管开口。”   “这个……”李汉生长长地看了胡有财一阵,似乎揣测到了他心中的想法,却摇了摇头道:“不成的,我这一门讲究的便是一个心字,非熟悉之人不能入木。我与胡老爷只见过两面,何谈熟悉二字,即使是勉强雕琢出来,也只能是形似而无神。这样的木雕,李某是不会做的。”   胡有财见李汉生说得坚决,也不好硬逼,只是朝李三儿看了一眼,后者会意,便对李汉生劝说道:“李兄,你所顾忌的不无道理,不过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你也别忙着拒绝,胡老爷提出的要求,自然要尽力办到。以后咱多和胡老爷接触接触,熟识了便能入木了。胡老爷,您认为小的说得对不?”   胡有财点头说道:“李三儿这话说得对,如果李先生不嫌弃的话,就在我这府上住一段时间,住到能为老夫雕出一座木雕为止。还请先生不要拒绝……”   李汉生听胡有财的话中除了热情邀请还有一丝胁迫的意思——做不出木雕,就别想出门。无奈势不如人,李汉生只能苦笑着应了下来。而李三儿倒是快活得很,能在胡府白吃白喝,这种好事在他看来哪有拒绝的道理。   于是乎,这事便定了下来。   李汉生二人在胡家一住便是十五天,在这段时间里胡有财虽然急切,却没有过分催促,反正有下人盯着他们,做不出木雕便别想踏出胡家大门。还好,在十六天的午后,李汉生终于开口说可以入木,胡有财这才放了心。   地点依旧是茶亭,这一次李汉生没有用胡有财寻来的上等木材,而是从包里拿出早已备好的材料。胡有财见那块木方黑黝黝的,却看不出是哪种木料,想到这李汉生连水木头也能雕成美人儿,也就没有多问,由得他雕琢。   待李汉生酝酿好情绪之后,也不多话便埋头雕刻起来。或许是材料有所不同,李汉生的气势并不像上次那么飘逸,反而透出一股凌厉感,他的每一刀每一刻似乎都用了很大力气。而随着木料轮廓逐渐清晰,这种凌厉感愈发地沉重,可惜在场的几位并没发现这点异处,而是整个心神都融进了观赏之中。   如果这时候有人俯下身与李汉生对视的话,肯定会被吓一大跳,因为这个平日里云淡风轻的李先生,此时此刻正两眼血红地盯着手中的木雕,脸上表情异常狰狞,似乎有着无尽的仇恨难以述说。   可是,没有人注意到……   一个半时辰过后,李汉生手中一顿,身体细微地颤抖了一阵,待他抬起头时,脸上又恢复了平静,似乎一直就是这个样子。他把已经成型的木雕递到胡有财近前,后者接过一看,雕刻的是一个中年男人,面貌和胡有财现在有几分相似。胡有财双眼一亮,木雕上刻画的和自己年轻时候的样貌一模一样。可是,多看一阵之后,却有些失落,因为这木雕虽像,却少了一股生气,并不能与之前那座木雕女子相提并论。   李汉生看出了他的失落,解释道:“胡老爷别慌,还有最后一道工序未完成。我这心雕一门,对象多数是已故之人,取的是雕刻者心中的一份怀念与寄托,所以木雕才会有灵心。而要用真人入木,还得胡老爷为这木雕开灵。”   “开灵?怎么开法。”   “只要胡老爷一滴鲜血抹在这木雕的额头上,木雕便有了灵性。”李汉生一脸真挚地说着,而他的眼中却有丝寒光一闪而逝。   胡有财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他略微一想,这李汉生说得似乎有些道理,于是叫下人找来银针挑破手指,然后挤出一滴血抹在木雕的额头上,而这鲜血刚一接触到木雕,原本呆板的雕塑突然增加了一丝灵动。胡有财把它握在手中,居然多出了一丝血肉相连的感觉,如同这木雕就是他,而他就是这木雕。   胡有财心中大感奇妙,抬头正想夸赞几句,却见李汉生全身猛地一晃,原本疲惫不堪的脸更显苍白,他看了一眼胡有财,嘴角向上扬起,紧接着整个人便瘫倒了下去。   “李先生。”   “李兄。”李三儿一把扶住李汉生,可是入手一片僵硬冰冷,他心中一惊,手指颤抖着伸向李汉生的鼻尖,却发现对方早已没了声息。李三儿眼中一片骇然,回头对胡有财道:“胡老爷,李先生他,他死了……”   “死了?”胡有财懵了,他搞不懂这大活人怎么一下就死掉了,低头看着手里的木雕,心中多出了一丝怪异,却又说不出哪里有问题。而他自始至终都没发现,李汉生的脸上一直保持着一抹古怪的笑容……   【折磨】   李汉生死了。   像他这样的外人的死,并没有在胡家引起多大的波澜。而胡有财得到了想要的木雕,李汉生便没了价值,但他还是报以感谢之心,给了李三儿一大笔钱,要他厚葬李汉生。当然,最终李三儿会怎样做,便不是他所关心的了,他现在关心的只有自己那座木雕。   说来也怪,这木雕自从用血开灵以后,便莫名地增添了一股气势,胡有财能清晰地感觉到,那是一股戾气,伴随着浓重的血腥味,笼罩在木雕与自己周围。嗅着那依稀熟悉的气息,令他想起了许多掩埋了很久的事……   是夜,胡有财半躺在书房的躺椅上,眼前放着一男一女两座木雕,他顺手拿起属于自己壮年时代的木雕用手细细抚摩着,眼神之中突然多出了一分惆怅。他在回忆,回忆着年轻时那段精彩却又不敢示人的岁月。   灯火摇曳,在半梦半醒之间,胡有财的面前突然多出了一个人影,胡有财抬头看去,见那人依稀青色长衫,一脸平淡的表情。看到这人,胡有财猛地从躺椅上蹦了起来,难以置信地盯着他,骇然道:“李汉生!你不是死了嘛……你到底是人是鬼?莫非是李三儿贪没了你的安葬钱?那你去找他啊!”   李汉生摇头,手指掂了掂自己的胸口道:“我本无心何来生死?看来你真的记不得我了,就连她也忘记了。”说完,李汉生看向书桌上那座女子的雕像。   胡有财眼角一跳,随着李汉生的目光向那木雕看去,经他这么提醒,胡有财只觉得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是啊,你怎么会记得我们。一个杀人如麻的土匪,怎么会记得他害过的人,或者说他连自己都记不清手上究竟沾了多少鲜血。那时候,我还是个小木匠,和嫣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说到这里,李汉生温柔地看了一眼那木雕女子,而与此同时,暗地里忽然传来一声女子的叹息,带着无限的悲伤,和他的话语交叠到一起。   胡有财面色一白,手指颤抖地指着李汉生道:“你……你不是死了吗,我明明把刀捅进你的心口……”说到这里,胡有财突然愣住了,他眼睁睁地看见李汉生解开长衫,而在他的胸口,有一道贯穿的豁口,月光透过那道豁口直直地打在胡有财的脸上。   “你看,我是没有心的。”李汉生脸上多出了一丝狰狞,“正因为我没了心,所以学会了心雕。我把我对嫣儿的爱,和对你的恨都刻在了木头上。我早就可以杀了你,但这样的话太便宜你了,所以我要折磨你!还记得那块木头吗,那是块槐木,现在你和它是一体的,只要它在一天,你永远要受折磨……”   “呵……呵……”在李汉生残忍的目光下,胡有财只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破裂开来,紧接着一股暖流从自己胸口往全身蔓延开来,而暖流过后却是一种窒息的感觉。他捂着心口大张着嘴喘气,可是他越是大口吸气,窒息感就越甚,几口呼吸后,眼前的事物突然扭曲起来,而后闪出一幕幕画面——   在那个宁静的夜里,自己拿一把刀捅进了一个男子的胸口,然后在女子的尖叫声中,他抱起女子奸污了她,最终把那女子送进土匪窝作为自己的投名状,而那女子……   一阵眩晕感过后,当胡有财再次看清眼前的事物,却发现,眼前的一切似乎放大了许多倍,而近处还有两个人,那个瘫坐在躺椅上的老人瞪着眼,满脸的惊恐,到此,胡有财才发现,那个瘫坐的老人居然是自己!   “那么,我在哪里?”胡有财大叫起来,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发不出声音,然后他看见一张脸——是李汉生!李汉生正俯下身盯着胡有财,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   胡老爷死了,就在李汉生死的第二天。   他的死很是蹊跷,却只有寥寥数人为他的死而操劳。因为胡家更多的人正在为争夺家产的事而忙碌。   这时候,如果有人来整理胡老爷的书房便会发现,在胡老爷的木雕收藏中,不知道几时少了一个——就是那个宫装女子的雕像;而如果有人在夜里经过胡老爷的书房,肯定会听见一声声若有若无的呻吟声,那是饱受折磨后,不堪重负的痛苦呻吟,而仔细听过才会发现,那呻吟居然是从胡老爷的雕塑中传来的;再如果,有人掘开李汉生的坟墓会发现,棺材里根本没有尸体,有的只是两座木雕,一男一女拥抱在一起,显得如此恩爱。   可惜,根本没有人留意到这些…… 第八章 饲猴人   〔王青河俯下身,从床底下拖出一个大木箱子,那箱子应该有很多年没移动过了,上面铺了厚厚的一层灰尘,他打开木箱翻找了一阵,然后从里面拿出一根用红布包裹着的条形东西握在手里,然后叫黄二毛跪在自己面前,这才正色地说道:“在此之前,有一个秘密要告知你。三儿并非如传闻中的那么神奇,其实它根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而这一切全是因为我这一门饲猴之术。”〕   【艺人青河】   城南栖凤桥原本是座很普通的石桥,普通得连名字都没有,地点就坐落在城南的一条蜿蜒小溪上以供路人通行。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竟流传出一个传说,说是此地有凤凰降落栖息,本来世上究竟有没有凤凰是无从考证的,但这个传说在当地倒是家喻户晓,于是这座原本普通的石桥也就有了个好听的名字——栖凤桥。   栖凤桥畔有个集市,唤作凤凰集——这名字倒是应景。或许是沾了栖凤桥的光,这集市的人气倒是旺盛得很,而每到一个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这种大集的日子,更是热闹非凡。看那南来的北往的,或是高声喧哗贩卖自家货物;或是低声商讨想争论个好的价钱;或是边走边看边吃边买,忙碌得很;当然,也有那只看人不看货的,往人群里一挤,手就自然而然地伸进了别人的荷包里……   来凤凰集可以买可以卖也可以看,这个看字就有些名堂了——你看那街角巷尾总会有那么一圈人,时不时地拍手叫好,而走近一看,原来是那杂耍艺人看此地人气旺,于是拉个圈子表演点技艺取悦观众,讨点赏钱。至于表演得好不好倒没有人过分计较,大家看的是热闹,图的是高兴。   说起这杂耍,也是有讲究的。   杂耍分为文演和武演,这武演的代表自然是平民百姓最喜闻乐见的胸口碎大石——在场地中央,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赤裸着上身躺在板凳上,胸口放着一块墓碑大的石板,准备好之后,同伴用尽全力一榔头砸下,“砰”的一声响后,只见那石子儿飞溅。啧啧,直看得观众瞠目结舌。然后,那汉子一跃而起,身上却没有半点伤痕,观众们纷纷拍手叫好。末了,便是讨赏钱的环节,当然也顺搭着卖些大力丸虎骨酒什么的——当然,这玩意虽然没有描述中的好用,但味道还算不错,总之吃不死人。   至于文演,相对来说就比前面描述的文雅了许多,这类艺人大多是身穿一袭长衫,打扮得周周正正,所表演的都是些小巧的戏法,多是幻术和手技,表演者把施术的物体来回变换,在场众人明明知道这是骗人的把戏,但在那电光火石之间,任你瞪大双眼总也看不出其中的玄机,直叫人暗叹不已,拍手称妙。   在这些杂耍艺人之中,总有那么几个人靠着独特的演技深得观众们喜爱,其中之一便是有着“饲猴人”之称的王青河。王青河今年四十有七,看起来却像三十来岁,这都因为他生得一张娃娃脸,面白无须,眉弯而嘴翘,看上去特别喜庆。再加上他口齿伶俐,杂耍艺人的“七分靠嘴三分靠手”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往往还没开场就用言语逗得众人哄堂大笑,以至于有着很好的人缘。   当然,如果只是会说的话,王青河还算不得神奇,他最为神奇的便是他所养的那只猴子。说到这里,看官们肯定会想,原来这王青河就是一耍猴的,有什么神奇之处?少安毋躁,容我细细道来……   这王青河耍猴却和普通的耍猴人不同。   猴子这畜生虽然聪明,但终究是野性难驯,所以普通的耍猴人多数一手牵链子另一手拿皮鞭,表演时总会时不时地给它们两下,用以规整教训。这些人真正当得起一个“耍”字,因为在他们的眼中猴子不过是他们赚钱的工具罢了。而王青河不同,在外人看来,这王青河对他的猴子可说是爱护有加,这么多年来连链子都不曾套过,更别说打骂之类了。   每次开场之前,王青河都会先作个四方揖,笑着说道:“南来北往的四方看官,小弟生来愚笨,文不成来武不就,本也无技艺可表演。所幸上天垂怜,有生之年有猴兄相伴,也不算孤独。说起我这猴兄,来头可是不小,它的祖上便是那齐天大圣孙悟空,猴兄虽然没有它老祖的一身降妖除魔的本事,却也有着几分神通,虽不能开口说话,但能听得四方言语。你要不信?那我先请猴兄与诸位一见。”   说完,王青河便回头,向身后半人高的小木屋一躬身道:“猴兄,请出来与大家一见。”他的话音刚落,那小木屋里便走出一个矮小的身影,众人定睛一看,原来是个穿着花马甲的猴子。   这猴子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像极了三岁的孩童,脸上却挂着慵懒的表情,它围着圈子走了一圈,赚尽看客的眼光之后,居然肚皮朝天,四仰八叉地躺在场子中央,不管别人如何叫喊,都置之不理。   这时候王青河一脸苦相地对众人道:“看官们,我这猴兄生来骄傲,这是怪大家没有鼓掌,耍起性子来了。”大家一听这话,都是哈哈大笑着鼓起掌来,倒要看看这猴子能玩出什么花样。   说来也怪。这掌声一响,那猴子两脚一蹬,一个筋斗就翻身立起,脸上慵懒的表情一扫而空,却是满脸堆笑,两条眉毛弯得跟弦月似的,不断朝众人作揖打礼,那动作和它主人王青河一模一样。看得众人两眼一亮,大赞“好畜生”!   紧接着,王青河又介绍道:“诸位看官,小弟刚才说过,我这猴兄神通广大,能听得四方言语,不管你是京片儿、四川话、湖南话、广东话、江苏话……只要你们开口,我这猴兄便有求必应。怎样,哪位看官先来试试?”   王青河说得玄乎,众人却有些迟疑了。过了一会儿,人群中才有人说道:“先打个锣来听听吧。”   这话一说完,那猴子几个翻身,来到道具箱旁,开箱翻了一阵,拿出面铜锣,回头朝人们咧嘴一笑,然后“当当当”地敲打起来,而这一过程中,王青河只是微笑着站在一边,根本没有下任何命令。这下子在场人们都感觉奇怪了,难道这猴子真的能听懂人话?   这一亮相,立马吸引住了众人的眼光,于是乎那些还在迟疑的人们,纷纷跃跃欲试,天南地北的口音从嘴里说出,而这猴子似乎还真能听懂,不管是什么要求,只要不过分,都能够一一满足。   果真神奇!   而更为好笑的是,这猴子还有点好色,只要人群里有美貌女子,它便跑到别人身前赖着不走,引得众人哄堂大笑,也羞得那些女子满脸臊红,但心中却是欣喜,女为悦己者容嘛,这是人之常情。而在这其间,王青河一直插科打诨,连珠妙语从他口中说出,配合着猴子的表演,更是逗得看客们笑声不绝。   这一场表演下来,便是一个多时辰,人累了,猴子也累了。于是王青河对众人说道:“各位看官,相聚便是缘分,我这猴兄天生喜欢热闹,也喜欢为大家带来欢乐。不过,欢乐终有时,大家站累了,喝口水歇息一下再接着看,怎样?”   王青河说得含蓄,而那只猴子也装作一副累得不轻的样子,慢腾腾地拖着双手,脚步一扭一晃,甚是可爱。众人心里明白应该是打赏的时候了,便纷纷挤上前来掏出荷包里的铜板,王青河双手捧着铜锣,翻转向上,众人把铜板放入铜锣中,很快铜锣里就被铜板放满了。   收了赏钱,看客也逐渐散去。王青河便寻个屋檐边坐下,那猴子也蹲坐在他旁边,仔细地把铜锣里的赏钱归拢,然后装进一个荷包里递给王青河。而在这时候,王青河总是笑着用手梳理它的毛发,捻去它身上的杂草与泥土,然后从怀里摸出干粮,分一半给那猴子。   此情此景远远看去,让人有种错觉,这一人一猴亲密得好似一对父子那般……   【拜师】   这人一出了名,打你主意的人就不少。这月初五,王青河累了一天之后回到住处,还未开门,斜刺里就窜出个人影,还未等他反应过来,那人便一把拎过他的道具箱笑道:“王叔,您回来啦,这么重我帮您提。”   待王青河看清那人的相貌,原来是隔壁的黄二毛。这黄二毛年纪二十七八岁,一身干筋痩骨,面无二两肉,看人的时候一对三角眼总会不自觉地乱转悠,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而事实正是如此。   不过毕竟是十来年的邻居,黄二毛双亲还在世的时候对人格外热情,王青河也受过不少恩惠,所以在面对黄二毛的时候,也不像别人那么厌恶他。   王青河朝他点点头,“那就劳烦你了,顺便也进来坐坐吧。”   “那敢情好。”黄二毛应了一声,又伸出手想逗逗王青河肩膀上的猴子,却不想手才伸出一半,那猴子爪子一挥,便在黄二毛的手背上留下几道爪痕,末了还咧着嘴,威胁似的瞪了他一眼。   “三儿,别闹。”王青河拍拍猴子的额头,有些狂躁的猴子三儿这才平复下来。这三儿虽然灵性,但动物毕竟是动物,喜欢和厌恶都摆在脸上,它不喜欢黄二毛,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   黄二毛讪讪地收回手,只觉得手背上火辣辣的痛,心中虽然大骂这畜生,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反倒安慰状地说:“不打紧,这三儿就是顽皮。”   王青河摇摇头,没再说什么,心中却有些计较,这黄二毛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他这么殷勤,多半是又想向王青河借点钱财。说是借,其实根本别指望他能还得上,但想到前两年逝世的黄家二老,王青河的心又软了下来,再加上这小子虽然浑了点,却没有干出什么祸害乡里的事。而且有他在,这梧城的地痞流氓也不怎么敢在这片撒野,那么多少打发点吧。   猴子三儿显然不喜黄二毛,一进家门就自己跑开了,剩下两人各怀心事地走进客厅。王青河刚落座,黄二毛便连忙倒了杯凉茶递到他面前,这倒让王青河有些意外,接过茶杯,有些忐忑地问道:“二毛,你是不是最近手头紧啊?叔这边虽然也不宽裕,但多少也能帮着点的。”   黄二毛笑道:“叔,您看您说些什么啊,好像我黄二毛除了管您借钱,就不上门似的。您放宽心,我这次绝不是来借钱的,就是想来看看您。”   我能放宽心才怪。王青河心中冷笑,却没有追问下去,他倒要看看这小子究竟有什么目的。   于是,两人就这么喝着茶,时不时地聊上几句,而说的都是一些陈年旧事,一直说到黄家二老的时候,黄二毛表情有些黯然道:“我爹娘苦了一辈子,还没有享受到儿孙的福气就这么走了。哎,也怪我不学好,没有给二位老人一个安稳的日子……”   他这么说,王青河也有些动情,安慰道:“二毛,别这么自责。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只要你好生寻个安稳的活计,定下心来生活,二老的在天之灵也会很欣慰的。”   “王叔说得在理。其实这两年也多亏了王叔的照顾,要不是您,我黄二毛早就饿死了。可惜我一直不长进,借您这么多钱,都没还上,实在没有脸面再来见你。”黄二毛说着,声音有些哽咽。   他这么一说,王青河心中的防备也不知不觉间消失了,连忙接话道:“二毛,你叫我一声叔,我自然要照顾你。而且你父母在世的时候也帮了我许多,这些见外的话,以后就别再提了,不然叔不高兴的。”   “谢谢王叔。不瞒您说,我这次来找您确实有事,其实是……哎,算了还是不麻烦王叔了。”   见黄二毛吞吞吐吐的样子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王青河没想那么多便问道:“还有什么事不好说的?你放心,有叔在。”   “其实……”黄二毛沉默了好久,才下定决心说道:“其实,我这次是来拜师的。”   “拜师?”   “是的,我想学王叔养猴,这样有了正事做,那么以后也不会再无所事事了。”说着,黄二毛偷偷看了王青河一眼,似乎想从他的表情中找到答案,“王叔,您觉得怎样?”   “这个……”一时间王青河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刚才把话答应得太满,却没想到黄二毛会提出这样一个要求。他沉吟了好久,这才抬头盯着黄二毛正色地问道:“我问你,正当的活计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跟我学饲猴?”   黄二毛看着王青河那双眼睛,心中有些忐忑,别看王青河平时和颜悦色的,但当他严肃起来,就连黄二毛这种人也有些怵他,便诚恳地说:“王叔,您也知道,我这个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干力气活肯定吃不消。所以想学您养猴,每逢大集时节演上几场,赚点小钱,这生活也就不愁了。而且有了这正事可做,生活也就安定了,就不必和那些杂七杂八的人混在一起,做些坑蒙拐骗的事。”   “也就是说,你想学饲猴的目的是为了赚钱。”   “是的。”   王青河闭上眼思索了一阵,肯定地说:“那我不能答应你。”   “王叔,这是为什么?您养猴不也是为了钱吗?”黄二毛心中一急。   王青河笑着摇头,却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向黄二毛拱手道:“如果没其他的事,我这就不送了。”   这是明摆着送客了。黄二毛强忍住心中的恼怒,装作很遗憾的样子,叹了口气说:“那我就不打扰王叔了。”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看着黄二毛的背影,王青河感慨地说:“人们都以为我饲猴是为了那钱财之物,却不想全都本末倒置了。我说得对吧,三儿?”他的话音刚落,从客厅的角落里闪出个矮小的身影,却是那猴子三儿,三儿跃到王青河跟前,拍了拍他的膝盖,然后朝他咧嘴一笑,那样子好像在安慰王青河一般……   出了王家大门,黄二毛心中还有些不忿,朝大门口狠狠地吐了几口唾沫,心中这才舒服一些。一边走,他嘴里一边谩骂道:“奶奶的,要不是为了学你这技艺,老子会白白的上门听你说教?装什么圣人啊,你不就一臭耍猴的吗,摆什么臭架子,当年你落魄的时候,要不是有我爹娘,哪来你今天的舒服日子!”   这时候,迎面走来一瘌头小子,见黄二毛面色不快,于是笑道:“二哥,你这是被烤了?脸黑得跟锅底似的。”   黄二毛瞪了那人一眼道:“滚一边去,老子心情不好。”   “别啊,是谁惹了二哥,兄弟帮你顺他去!顺到二哥心里舒坦为止。”这瘌头小子敢这么说,却也是有些倚仗的。这人名叫癞子,和黄二毛一样,都是好吃懒做的主,平日里和城南一群臭味相投的家伙聚在一起,整天游手好闲的在凤凰集晃悠,专做些狗皮倒灶的事。大户人家不敢说,但要欺负一下平民老百姓自然不在话下。   黄二毛沉思了一阵,却不想把祸水引到这一片,毕竟大家都是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于是朝癞子道:“没什么,你的好意做哥哥的心领了。走,咱兄弟俩去抽两口。”   “抽两口倒是好事,但……”癞子尴尬笑道:“兄弟最近囊中羞涩,恐怕陪不了哥哥。”   黄二毛猛地一拍癞子的肩膀,笑骂道:“你这小子,我做哥哥的叫你去,自然不会让你出钱。我记得家里还有个老头子生前留下的花瓶,当了也够我们乐呵一阵了。”   癞子听他这么一说,搓手笑道:“这敢情好,您还别说,有两天没抽那东西了,心里还真是急得慌。那兄弟和你一起去,我有家熟识的当铺,也好帮哥哥寻个好价钱……”   【救猴】   自黄二毛拜师未果到现在已经过了二十来天,王青河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每日除了出门逛逛,更多的时间还是在家和猴子三儿呆在一起。至于黄二毛,似乎也没有因为拜师的事生出任何怨气,两人偶尔碰面时,黄二毛依旧是执晚辈之礼,而王青河总会在言语上关心几句,他们都很默契地没有提拜师这回事。这日子一长,王青河也淡忘了这少许的不快。   这一日早晨,王青河刚从睡梦中醒来,正准备给自己和三儿弄些吃食,门外却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打开大门一看,却发现敲门的原来是黄二毛,这人满头大汗一脸的焦急,门刚一打开,便拉住王青河急切地说:“王叔,快救救它,晚了就活不成了。”   听他这么一说,王青河这才发现,在黄二毛的怀里抱着一只灰毛猴子,却是满身的鲜血,一脸痛楚,四肢轻微地抽搐着,看样子受了很大的伤。王青河瞳孔一收,连忙侧身一让说道:“快把它抱进来再说!”   黄二毛应了一声,便走进大门。   两人一路小跑到王青河的卧房,把那灰毛猴子放在床上之后,王青河仔细地检查了一番,它身上大大小小有十几处伤口,都是被利齿撕咬后的样子,应该是某种猎犬造成的。所幸的是并没有伤到致命的地方,却因为失血太多的原因,这灰毛猴子只剩一口气还吊着,虚弱得连疼痛都叫不出声来。   “三儿,去把我的刀伤药拿来。”王青河头也没回就这么吩咐了一声。其实早在黄二毛进门的时候,三儿就发觉了这边的动静,见自己的同类受到如此大的折磨,心中想必也不好受,一脸焦急地守在床头。听得主人的吩咐,吱吱地叫了两声便飞快地窜了出去。   这时候,黄二毛已经打来一盆清水,两人小心地擦拭干净灰毛猴子身上的伤口后,三儿也找来了刀伤药,上好药包扎完之后,见那灰毛猴子的情况已经稳定了,王青河这才松了一口气,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一抬头,见黄二毛还守在旁边,脸上满是疲惫与关切的表情,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没事了,休养一段时间就好。”   “没事就好,刚才可把我急死了。”黄二毛擦拭着额头上的汗,心有余悸地说。   为了不打扰灰毛猴子休息,两人退到客厅了,刚一落座王青河就问道:“二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昨夜我到朋友家吃酒,可能是喝太多的缘故,回来时走到河边被风这么一吹就吐了,吐过之后整个人就觉得天旋地转的,于是就躺在河边睡着了。待今晨一起来,发现不远的地方躺着一个什么东西,走近了看原来是只受伤的猴儿,我见它还有那么一口气在,便把它抱了回来……”说到这里,黄二毛顿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王叔,我当时也是太着急想救它,脑子里第一时间就想到您了。结果这一大早就让您见血,实在对不起……”   “原来是这样。你做得很对,没必要道歉的。”王青河心里虽然有一丝古怪,但见到黄二毛一脸疲惫,胸口又满是鲜血的样子,也就释然了。心想,有句话叫人之初性本善,看来这黄二毛平时虽然浑了点,但心里终究还是善良的,否则也不会为了一只快死的猴儿,搞得如此狼狈。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那灰毛猴子在王青河的细心调理下,伤势总算好转起来,而黄二毛也经常来探望它,偶尔还带些干果之类的吃食给灰毛猴子和三儿分享。或许这就是缘分吧,往日里好吃懒做的黄二毛,却有真情流露的一面,这让王青河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就连一直讨厌他的三儿,对黄二毛也不再那么抗拒了。   至于那只灰毛猴子,这家伙聪明得很,似乎也知道黄二毛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每次黄二毛出现都高兴得很,虽然伤还未痊愈,却总是跟着他进进出出,看情况它对黄二毛甚至比同类三儿还要亲近许多。   眼瞅着灰毛猴子一天天痊愈,王青河对它以后的着落,心中也有着几分想法。这一日,他把黄二毛邀到家里问道:“二毛,再过几天灰毛的伤就全好了,你准备以后怎么办?”   黄二毛愣了一下,回答道:“叔,说实话,我以前真的不懂你为什么会和三儿有那么深厚的感情,但自从我救了灰毛以后,看着它的伤慢慢好转,总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爹娘去世,我一个人总是孤孤单单的,直到有了灰毛,那种孤零零的感觉再没那么浓。我想,等灰毛伤好以后把它带回家,也算搭个伴吧。”   王青河沉默了,从这一段时间的观察,他看得出黄二毛是真心喜爱灰毛的,毕竟感情这东西做不得假。于是思索了好久,他终于下定决心道:“二毛,你还想学我这门饲猴的技艺吗?”   “叔,你是说你愿意传授我?”黄二毛见王青河点头,欣喜道:“自然是愿意的。叔,你喝茶!”   王青河笑着接过黄二毛的拜师茶,饮了一口缓缓说道:“我以前不愿意传授你这门技艺,是因为你当时只想着用它来赚钱,而现在看来,你是真心喜爱灰毛的,那么我便传授你饲猴的技艺。你跟我来……”说完,他朝黄二毛招了招手,往卧房走去。   【饲猴之术】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卧房,见俩猴子也正好在卧房中嬉戏,王青河沉声对三儿说道:“三儿,你先出去,灰毛要留下。”三儿回头看了王青河一眼,似乎明白了什么,回头朝灰毛吱吱地叫了一阵,好像在传达什么信息,末了才独自窜出大门。   王青河俯下身,从床底下拖出一个大木箱子,那箱子应该有很多年没移动过了,上面铺了厚厚的一层灰尘,他打开木箱翻找了一阵,然后从里面拿出一根用红布包裹着的条形东西握在手里,然后叫黄二毛跪在自己面前,这才正色说道:“在此之前,有一个秘密要告知你。三儿并非如传闻中的那么神奇,其实它根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而这一切全是因为我这一门饲猴之术。”   原来是这样。黄二毛的心中隐隐有些期待。   “我这一门饲猴之术,源于古驯兽术,此术在千年之前本用在战场之中,我们的祖师爷便是以此术驱使猛兽和敌人作战。但是,野兽虽然凶猛,却也敌不过千军万马,这么多年下来,我们这一门也逐渐落魄了,传人却是一代不如一代,再也驱使不了大型的猛兽,以至于从战场上的猛将沦落为民间的表演艺人。而再传到我这里,就更为不堪……”说到这里,王青河长叹了一口气。   黄二毛见王青河神色黯然,忙安慰道:“王叔,您别伤心。这老祖宗的好东西,只要一代代传承下去,总会有一天重新焕发光彩的。”   王青河却苦笑地摇头道:“不成了,这古驯兽术传到我这里,只剩下十之一二,从主仆的关系,变成了友盟的关系……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在这一生中有个忠诚的朋友陪伴在你身边,你不会怕他害你,不会担心他图你什么,就像我和三儿一样。”   原来如此……黄二毛点头,他终于明白王青河和三儿的关系为何如此亲近。   “这友盟关系签订之后,灰毛便会是你最亲近的人,任你的想法所驱使,但是从这一刻起,你们的命运也会联系到一起,如果它或者你受了什么灾难,也会应验到对方的身上!黄二毛,我再问你一次,你是否愿意?”王青河话里的每一个字,如重锤一般敲在黄二毛的心上,这让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但转念想来,自己做那么多事,不正是为了这一刻吗?想到这里,黄二毛把心一横说:“我愿意!”   “那好,我这便要去你一滴心血,当你心血溶入灰毛的心中,这友盟之约才能算数,而这就是真正的饲猴术!”王青河说完,把手中的红布一掀。黄二毛只觉得眼前有红影晃过,耳边似乎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呼嚎之声,而空气中也多出了几分浓重的血腥味。   待他抬头看去,却见那红布之中,原来是把一尺来长的锥子,那锥子通体黑黝黝的,在阳光的照射下隐隐泛出红光,锥柄上弯曲地刻画着一些蝌蚪状的文字,一直往下延伸到锥尖处,那尖利的锥尖仿若蚊虫的口器,闪着乌光,看得人心生寒意。   王青河不由分说,掀开黄二毛的衣服露出胸口,然后把那锥子朝他胸口一刺。黄二毛只觉得胸口微痛,虽然并不那么凛冽,却隐隐有种古怪的感觉,低头一看,却见那锥尖只入了半分,这才松了口气,心想原来王叔不是想害自己。而就在这时,那铭刻在锥子上的蝌蚪文字竟然突兀地亮了起来,又立刻熄灭,但那妖冶的红光却在人的视野中残留了好久,看得人背皮发麻。   黄二毛惊恐万分,却又不敢有任何动作,只能求助地看向王青河,后者却回给他个少安毋躁的眼神,待文字再次亮起时,王青河手上迅速地一退,那锥子便回到了他的手中。黄二毛心有余悸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却发现胸口的皮肤居然完好无损,这叫他惊奇不已。   王青河没有理黄二毛,挥手招来灰毛,似乎是三儿之前的叫声起了作用,这小家伙好像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比黄二毛还要镇定几分。王青河含笑拍拍它的脑袋,然后把泛着红光的锥子刺到了它的胸口。小家伙脸上闪过一丝痛苦之色,却立刻安定了下来,这时候王青河低着头,嘴里默默地念叨着什么,黄二毛听不清楚,想来应该是什么咒语之类,而在他的念叨声中,锥子上浮现出的红光逐渐收敛了下来。   这一过程一直持续了一炷香的工夫,待到锥子上的红光完全黯淡之后,王青河这才收回手,身子无意识地晃了晃,一脸惨白,好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般。而与此同时,黄二毛突然发觉,自己的心里似乎多出了某种东西,当他下意识地看向灰毛,却生出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就好像灰毛是他身上的手脚,只要他在意识中驱动,便能控制灰毛的任何动作。   直到现在,黄二毛才终于清楚地体会到王青河话中的涵义,也终于明白他的表演为什么如此神奇。   这饲猴之术,果真非同凡响!   “好了,你这便带灰毛回去吧。”王青河歇息了一阵,脸色好了一些,“回去好好调教灰毛,有它在,你这辈子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衣食无忧。”   黄二毛感激地向王青河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把灰毛放在肩头走出卧房。但王青河却没有发现,当黄二毛走出大门之时,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与鄙夷……   【自作孽】   这几个月来,城西的一户姓胡的大户家中出了件怪事,每隔个七八日,账房里的钱银总会莫名其妙地失窃,虽然每次失窃的数目不是很大,但精于计算的账房先生总会算出个明细来。胡家是什么人?梧城第一大户!而且暗地里的一些隐秘勾当根本不是一般人能知晓的。现在居然有蟊贼胆敢盯上胡家,而且不只一次作案,这明摆着是在胡家光鲜的脸上重重地扇了好几耳光。   胡家一怒,梧城保安队就倒了霉,为了抓住这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神偷,保安队长亲自出马,带着十多个保安队员在胡家账房外守了半个月,直到昨晚,才终于看清了那位传说中的“神偷”——居然是一只猴子!   说起在梧城谁最会耍猴,是人都知道:凤凰集的饲猴人王青河。而且,就这王青河名气最大,养的猴子最具灵性。   于是乎,急需破案的保安队长抓住了这个线索……   “二毛哥,不好啦!”癞子急冲冲地推开黄二毛家的大门,却发现卧房里烟雾弥漫,而黄二毛和他家的灰毛猴子正躺在炕头上,一人一猴手里均提着烟枪,抽得那叫个逍遥自在。癞子连忙关上门,然后上前夺过黄二毛的烟枪,猛抽两口说道:“二毛哥,大事不好了。我刚才过凤凰集的时候看见王青河被保安队的人抓走了!”   “抓就抓了……拿回来,我瘾还没过足的。”黄二毛含糊地说着,抢过烟枪,还未放在嘴边,整个人突然坐了起来,“你说什么,王青河被抓了,为什么被抓的?”   癞子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压低声音说道:“你说为什么被抓,还不是我们干的那事!我早就说过城西就属胡家不好惹,你偏偏不信,整个西城的大户都要偷个遍,现在果真出事了,我听说保安队长在胡家埋伏了半个月,等到现在才出手抓人。”   “完了,肯定是灰毛被他们发现了。”黄二毛惊得手一松,烟枪掉在了地上。   原来,黄二毛先前拜师学艺只不过是个幌子,要他这种人卖艺讨生活,那是老猫嗅咸鱼——休想,他之所以要学饲猴之术,却是把主意打在了横财之中。他探察过,西城那些大户人家的账房都是有铁栅栏的,人进不去但小动物却进得去。见王青河能把猴子训练得如此灵性,便想方设法地学他的饲猴之术,好让猴子为他偷取钱财。   可惜,第一次登门拜师却碰了个钉子,于是他想了个苦肉计,让癞子逮来一只猴子,然后让猎狗咬得它奄奄一息,自己又跑到王家求救,于是才有了后面的这一连串事情。到头来,饲猴之术终于骗到了手,所调教的自然是偷窃之术。这几个月来西城的每家大户都被灰毛光顾过,而偷来的钱财全被他和癞子挥霍掉了。   原以为以后的日子都会像这几个月里那么舒服,却不想,大祸终于临头。   黄二毛越想越气,“他娘的,这西城胡家那么有钱,我们只是在他手指缝里顺一点儿,有必要那么较真吗!癞子,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癞子沉吟了一阵道:“还好这次有王青河顶罪,否则我们俩吃不了兜着走!不过我觉得这也不保险,指不定姓王的会不会把你供出来,毕竟你是他唯一的传人。唯今之计就是先把灰毛处理掉,就算保安队要来抓人,没了物证,你就来个死不认账,反正没有人知道你会耍猴的事,到时候我们城南的兄弟再帮你走动一下,应该没有问题。”   黄二毛觉得癞子说得在理,转眼看向灰毛,这畜生倒好,还吧唧吧唧地抽着大烟,一副逍遥自在的样子,果真是什么主人养什么畜生!   老子都快没得抽了,你倒开心得很。黄二毛心中一气,一脚就把灰毛从炕上踹了下来,灰毛惨叫一声,双眼委屈地看着它的主人,它不明白为什么刚才还好好的,转眼间主人却如此对待自己。   黄二毛被它盯得心中生寒,转过头向癞子摆手道:“扔远点,别让它寻着路回来,否则麻烦就大了。”   癞子应了一声,一把拎起灰毛便出了门。   是夜,黄二毛和癞子手拿烟枪舒坦地躺在炕上,他们之所以如此逍遥是因为傍晚的时候得来消息,说是王青河抵不住重刑认了罪,承认自己就是连盗城西十一家大户的狂贼。而癞子那边也处理好了灰毛的事,以后无论怎么追查,也查不到他们的头上。   可是,黄二毛心中还是隐隐有一丝不安,猛抽了几口大烟之后,他顺口问道:“癞子,你到底把灰毛弄哪儿去了?”   “这个,”癞子支吾了一阵,这才回答:“我说了你可别生我气,我卖了。”   “卖了,卖得好……那钱呢。”黄二毛点点头,然后把手伸到癞子面前。   癞子满脸的烂笑:“我……先前去金雀巷花光了。”   “好你个癞子,你他娘的翅膀长硬了!去金雀巷找窑姐儿都不叫哥哥一起。”黄二毛踹了他一脚,还待奚落他几句。突然,脸色一变,“你,你卖给谁了?”   “卖给城南玉石王家了,那家少爷好吃猴脑,嘿嘿,所以卖了个好价钱。”   “什么!”黄二毛隐约想起一件至关重要的事,他手一抖,身子猛地从炕上坐了起来。而就在这时,只觉得头骨轰的炸开来,紧接着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脑袋中猛地一搅,整个人便抽搐着软了下去,而在他意识的最后一刻,耳边依稀地回响起一段话——   这友盟关系签订之后……   你们的命运联系到一起……   灾难,也会应验到你的身上!   梧城,流传着很多传说,而同时发生在那个夜里的两段传说最为诡异——   第一段是说在这个夜里,有个黄姓后生突然暴毙,他的死相极惨,是被人把头盖骨生生敲碎,挖走了全部脑浆,那样子就好像……被吃了脑的猴子;   而另一段是说在梧城保安队的监狱里,一个姓王的犯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消失了,让所有人匪夷所思。   而许多年后,在另一个城市出现一个神奇的艺人,他本人很沉默,但他养的猴子却能听懂四方言语。人们问起他的姓名,他只是淡淡回答出三个字——饲猴人。 第九章 虫师   〔这“西府霸王”说来也怪,一般蛐蛐的寿命只有百日,至于专门饲养的斗蟋勉强也能活个一年半载的,而这只奇虫居然足足活了两年,而且凶性依旧,实在神奇。而刘海就是靠着这只奇虫和自身精妙的控虫手法,在这两年里未尝一次败绩,有心人曾算过,他已经连胜了九十多场,当真算得上是百战百胜。〕   【虫师】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谁会想到,一只小小的虫子,也能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城西富贵坊是有名的销金窝,在梧城有这么一个说法:一坊四街十八巷。这一坊指的就是富贵坊;四街指的是富贵坊中的四条街道,分别对应着吃、喝、玩、乐;而十八巷便是这里的十八处最有名的去处。   人生在世总跳不开酒色财气这四个字,而这些东西在富贵坊里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在这里,吃、喝、玩、乐依次循环,你看那翠竹巷的四方美食,福寿巷的美酒大烟,月耳巷的赌坊赌肆,金雀巷的青楼美人……林林总总交汇到一起,俨然成了一个生生不息的小世界,就算你是腰缠万贯的大商贾,或是见惯了花花世界的高官贵人,只要入得富贵坊一样是流连忘返,恨不得在这人间天堂终老一生。   富贵坊翠竹巷是酒楼餐馆的聚集地,其中最热闹的便属听风楼。这听风楼实际上是间茶楼,除了喝茶以外还兼搭着贩卖各地小吃和美食。说听风楼最热闹,并不是因为这里的茶有多香,小吃做得多精致,而是这里还是一群斗蟋人的聚集地。   斗蟋,又名斗蛐蛐,是一项来自民间的逗趣游戏,始于秦汉,传至唐宋时期开始逐渐兴旺,而经过上千年的演变,原本的逗趣游戏也变了性质,演变成了正儿八经的赌博。待到明清时候赌斗蟋蟀之风攀至鼎盛,朝野之间上自皇亲国戚,下至平民百姓都对这项赌博活动产生了一种近乎狂热的迷恋,更有“万金之资付于一啄”之说。而清代蒲松龄先生的《促织》一文,可是道尽了其中的酸楚。   斗蟋的规则很简单,因为蟋蟀这种虫儿天生好斗,两只聚到一起便会有一番争斗。有了争斗,自然就会有胜负,而庄家开出赔率,众人下注之后便开场赌斗,待盆中的虫儿斗出胜负之后,该赔的赔,该吃的吃,然后再开下一场。这规则简单,一听之下便能明了,但当你精通之后却发现,在这小小的虫儿身上,还隐藏着莫大学问。   看一只蛐蛐是否厉害,胜算几何,最重要的就是相,相的是虫儿的凶性与战斗力。   首先便是看蛐蛐的外貌,有句话叫“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说的便是蛐蛐的体色,虫有青黄紫红黑白,且通体无杂色者,排名靠前者凶性越甚。   其次便是体态,通常来说头越大越好;头要大而圆硕,前额要突出,牙要阔而长,项要结实饱满;翅膀要宽阔,状若宝剑,并且紧贴身体,尾枪尖长细柔;四肢要粗壮而修长,白净有光泽。因为这样的虫儿战斗力才强。   如果一只蛐蛐具备以上两项条件,就可以说是一只好的蟋蟀,虽然比不上那些异种,但在寻常的赛场上的赢面也是很大的,这样的虫儿放到市面上至少也能卖五六十个银元。不过,单凭这些就想赢得一场比赛却远远不够,而另外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便是——虫师。   虫师,在民间又称为虫把式,一般情况下,这些赌斗的蛐蛐都是经他们饲养调教,上场时由双方虫师手持簧草,微微拨动各自的虫儿,引它们斗在一起,从而分出胜负。这活计在外人看来简单得很,也容易忽视虫师的存在,但是真正精通此道的行家却知道,一个好的虫师才是左右一场赌斗的关键。   有句古话说得好,千军易得,良将难寻。因为只有虫师才真正了解自家虫儿的特性,倾听着虫儿的鸣叫,便能从中读懂它们的心情,簧草拨动之间向虫儿传达着自己的意图,或出击、或防守、或游斗、或对峙……虫儿在虫师的手中犹如战阵上的武将。而虫师,便是那坐镇后方指挥千军万马的元帅。   一只好的蛐蛐和一个优秀的虫师结合到一起,那原本属于民间小儿的逗趣游戏,便真正成为了让人疯癫沉迷,倾家荡产的赌博……   听风楼能坐上翠竹巷的头把交椅,自然有它的门道,别的不说,单看这里养的十来位虫师,都是一等一的好把式,而且每个虫师的手中都有上十只好虫,这么华丽的阵容可不是普通商家能支持得了的。靠着这些个虫师和好虫,便能聚集大量的斗蟋赌徒,听风楼每天开那么几场斗蟋,光入场费就赚得盆满钵满,更不说其中的一些隐秘勾当,实在是暴利行业。   而在这些虫师之上还有那金牌虫师,只要是做这斗蟋行业的,每家都有这样的人物存在,这类虫师平日里是不出战的,好吃好喝地供着。有道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待每年入秋蛐蛐大量繁衍生息的时候,听风楼便会举办一场盛大的斗蟋大会,约战各省的行家,迎来各地的权贵。   这么隆重的场面便不是那些一般虫师能应付得了的,自然该那些金牌虫师出马了,而在这些虫师的背后都有那豪门巨贾支持,除了金钱方面的赌斗,还有私底下的利益瓜分。不过这其中的细节不为外人所知罢了。   刘海是听风楼的金牌虫师,从三年前斗蟋大会一举夺魁开始,就稳坐听风楼第一虫师的宝座,传闻他的祖上就是皇宫里的虫师,靠着祖传流传下来的控虫术,深得皇帝老儿的喜爱,不过到了他父亲那一辈地位却大不如前了。   辛亥革命后,清政府被推翻,他们这些宫廷艺人也只好流落民间,辗转几年之后,已入不惑之年的刘海虽然没有学得祖上全部真传,但在虫师之中也算得上佼佼者,于是借着斗蟋大会的机会,投入听风楼门下做起了老本行。   此时正值秋高气爽之季,一年一度的斗蟋大会如约而来,蛐蛐鸣叫响遍整个翠竹巷,引得众赌徒心痒难耐。不过,今年的排场似乎要比往年大些,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听风楼门口搭起了一方齐腰擂台,这擂台十米见方,能容多人站立。在擂台的中央摆着一张黄花梨木的小圆桌,桌上放着一个墨玉斗盆,旁边整齐地码着斗蟋的一列器具,每一样都是做工精致,每一样都是价格不菲。   而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那擂台边上竖着的一面大旗,上书“百战百胜”。   往年的斗蟋大会都是在听风楼中进行,每到这个时候只有那些巨贾权贵才有那一席之地,而寻常的百姓连听风楼的门都进不得,只能在外面专设的盘口,听些小道传闻,自己判断胜算几何之后才敢下手。今日却不知为哪般,看热闹的人越积越多,到了辰时三刻,擂台边已经挤得人山人海。只听得鸣锣三响,从听风楼里走出一位身着锦袍的富态中年人,常来此地的人必定认得,这人便是听风楼的大掌柜张三爷。   张三爷走到擂台前,先抱拳作了个四方揖,清了清喉咙说道:“诸位客官,小店常年受大家的光临和喜爱,才有现在的成就,在这里张某人先感谢大家的厚爱。今日是斗蟋大会的好日子,但本店店小,以往每年都不能把诸位迎进店内观赏盛况,实在有负众望。于是,今年斗蟋大会有了新规矩,所有赛事都在这擂台上比斗。”   张三爷话音刚落,台下立刻传来雷鸣般的掌声,斗蟋大会的盛况谁不想亲眼目睹?但往年能进入听风楼的都是有钱有势的权贵,这些平头老百姓仰断了脖子,只要能从窗户缝里听听斗蟋的鸣叫,这样也算是心满意足了,而今天不同了,终于能看上一眼,心中自然对张三爷感恩戴德。   站在台上享受了一番崇敬之后,张三爷这才很有气度地压了压手说道:“那么现在有请我们听风楼的金牌把式刘海。”   台下又是一番哄闹,这时候从后台走上一个黄脸汉子,手捧一个铜质斗蟋盒,满脸笑意地走到台前,朝台下众人挥手致意。张三爷退到那人身边小声说道:“刘海,这次的排场是少东家要捧你,所以专为你而办的,看到那面旗没,你可不能有什么差池,你堕了名头不要紧,要是削了少东家的脸面,哼哼……”   这话说得恩威并施,刘海连忙躬身道:“刘海多谢少东家和大掌柜的偏爱,请您放心,'西府霸王'这几天状态好得很,便是大公鸡也敢斗个胜负。”   张三爷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这刘海的实力张三爷倒是清楚得很,刚入门那会儿,虽然位列金牌虫师,但也不能说必胜,直到两年前寻到一只奇虫,这虫儿生得好看,通体呈琥珀色,指天须,寿星头,利剑翅,柳叶身,四肢健硕,鸣声震天,好生威猛!这虫儿看起来就像一把铜锤,力大而性凶,于是刘海给它取名为“西府霸王”——取自李元霸的武器擂鼓瓮金锤。   这“西府霸王”说来也怪,一般蛐蛐的寿命只有百日,至于专门饲养的斗蟋勉强也能活个一年半载的,而这只奇虫居然足足活了两年,而且凶性依旧,实在神奇。而刘海就是靠着这只奇虫和自身精妙的控虫手法,在这两年里未尝一次败绩,有心人曾算过,他已经连胜了九十多场,当真算得上是百战百胜。   刘海这一路高歌猛进,不知为听风楼赚来多少利益,以至于少东家劳师动众地为了他一人,举行这么大的排场。   虫师就是这样,你赢了赌斗自然是名利双收,就连东家也要捧着你。而连番的胜利无形中把刘海推上了一个神坛——不败的神坛。在外人看来刘海是永远不败的,而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响着刘海,令他不自觉地忽略了一个问题:如果有一日输了,结果会怎样……   【斗蟋】   一般来说斗蟋之前都要有一定的仪式,事先要把比斗的蟋蟀隔离一天,以防止作弊,接着称量每只蟋蟀的体重,要精确到几分几毫,然后体重对等的才能配对赌斗——这和后世的拳击比赛有点相似,分轻量、重量级比赛。   不过这斗蟋大会的规矩又有些不同,因为参加比斗的都是虫师中的佼佼者,比的是各自的手上功夫和身家底蕴,这些人哪个没有异虫在手?所以不能用寻常方式对待,能一路过关斩将杀到最后的,自然是斗蟋大会的最终赢家。   这斗蟋大会的开幕战,自然是由东道主听风楼的刘海开打,迎来的对手是暖春巷回雁阁的金牌虫师胡黑。刘海一脸不屑地看着擂台另一头的胡黑,心中满是讥讽,这胡黑和他是老冤家了,因为同属富贵坊,听风楼和回雁阁自然有着不小的竞争与仇怨。而自从刘海在三年前横空出世,这胡黑就一直被他稳压一头,除了每年一度的斗蟋大会,胡黑还和刘海约斗多场,却从未胜过。   “黑蛮子,看来你今年的运气不太好啊,第一场就遇到我,再这么下去你们回雁阁就快开不下去了。”刘海对胡黑讥笑道,他说的是实话,因为这两年听风楼总能在大小比斗中力压回雁阁,以至于回雁阁的地下利益被听风楼瓜分了大半。   这胡黑人如其名,长得又黑又蛮,要是生在古代看面相就像驰骋沙场的猛将。他冷冷地看了刘海一眼,沉声道:“比斗还未开始,谁赢谁输还不见得。”   “是吗,那我倒要看看,这些日子不见你倒是长了多少本事。”   “能赢你就够了。”胡黑丢出这句话后,便不再看刘海。说起来这胡黑在虫师之中也是一等一的把式,在这富贵坊也算得上鲜有对手,怪只怪生不逢时,居然遇到了刘海这个煞星,他对刘海可说得上是苦大仇深。   两人对话之时,比斗前的准备已经备齐,鸣锣三响之后,一位须发花白的老人走到二人之间,这老人是本场的评判,是位有名的斗蟋的行家。他双手接过刘海的斗蟋盒,把盒中的虫儿引进墨玉斗盆,仔细观赏了一番才对台下众人唱道:“听风楼刘海,所持斗蟋'西府霸王',至今连胜九十一场!”   唱罢,台下响起一阵欢呼之声,老人捻着胡须点着头,羡慕地看了一眼斗盆中的“西府霸王”,这才懒洋洋地接过胡黑的斗蟋盒,把其中的虫儿引进斗盆,同时唱道:“回雁阁胡黑,所持斗蟋……天啊,这是……青头寡!”   青头寡!   刘海心中一震,忙把视线落在斗盆之中,待看清胡黑的斗蟋之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胡黑这只斗蟋长得极其古怪,个头要比寻常斗蟋大上一倍,通体乌黑铮亮,而头部和牙齿却是一片青绿,两眼通红闪着嗜血的光,那虫儿一入斗盆,就发出尖利的鸣叫,声如半夜鬼哭,听得人背后发寒。   “果然是青头寡。”刘海眼角微颤,脑海中浮现出祖传古书中对于这只凶虫的描述——青头寡,性凶而力大,生于百年古墓之中,长年吸收尸气鬼气,双瞳泛血,齿含尸毒,非异虫不能斗之。   好家伙,这黑蛮子哪里得来这种品级的异虫。刘海心中感叹,抬头看向胡黑,而后者一脸得意,指了指斗盆中的虫儿讥笑道:“怎样,刘大师对我这只青头寡还看得上眼吧。看样子你这'西府霸王'今天要成无头王八了。”   不就是异种吗,别以为得了只好虫就能胜我,虽说青头寡确实要比西府霸王略胜一筹,但这场赌斗除了盆中的虫儿,还得看虫师手上的本事。刘海虽是这样想,但整个人还是提起了十二分精力。   过了初时的震惊之后,作为评判的老人已经压住了激动心情,不过脸上还是有些期待,他又一次着重地介绍了胡黑和他的虫儿之后,抽出了斗盆中的隔着两只虫儿的栅栏,宣布比赛开始。   栅栏刚一抽开,两只极品异虫终于第一次见面,或许都知道对方是难缠的对手,这最开始对峙鸣叫,便一浪高过一浪,谁也不让谁,势要第一时间压过对手的气焰。   两只虫儿的叫声此起彼伏,听得在场众人心神激荡,而原本稳坐在听风楼二楼窗边的巨贾权贵们,此时此刻也失了仪态,纷纷长伸着脖子朝擂台中央张望。   刘海侧着耳倾听斗盆中虫儿的鸣叫,越听心中越喜,看来“西府霸王”的斗志被这青头寡完全激发出来了,气势一路飙升,这是个好现象。先前刘海最怕的就是“西府霸王”在这青头寡面前失了斗气。毕竟它的对手在品级、凶性和战力方面,确实要胜过它一筹。   此时此刻,刘海负手而立,整个人完全沉浸在一种气定神凝的状态之中,在外人看来,倒有几分沙场秋点兵的意味。而实际上,他是在感受着虫儿身上的战意,他在等,只等战意攀升到最高时,便是他出手的时刻。   “来了!”当虫儿的气势达到顶峰的时候,刘海两眼一睁,眼中闪出亮光,手捻簧草飞快地在虫儿的触角上来回拨动起来。而这时,胡黑才作势出手,却慢上了半拍,“西府霸王”已经迅速地朝还未准备完全的青头寡冲了过去,两只虫儿当下就咬在了一起。   “黑蛮子,你的虫虽好,但你本人的技巧却不止比我输一筹啊。”刘海头也不抬地讥笑着,他心里明白,这场比斗将会异常艰苦,要赢得胜利,必须把握住每一个细节。而他说这句话的目的,便是在心理上先给胡黑一记猛击,毕竟两人在以往的多次比斗里都是刘海获胜,积威之下,胡黑的心中肯定是有阴影的。   果然,话音刚落,眼角的余光就瞟到胡黑的右手轻微地一抖,刘海嘴角一扬,簧草在“西府霸王”的背脊上连点两下,得到主人号令,这虫儿两只后腿一蹬,上半身微微扬起,然后向左侧一倾,就要把青头寡摔出去。   这奋力一击如果成功的话,便能极大地打消青头寡的气焰,那么后面的比斗就好办了。可惜的是,极品就是极品,就在“西府霸王”要把它摔出去时,青头寡的身体也往左侧一横,堪堪抵挡住了这一波攻势。   耳边传来一声长吁,不用看也猜得到这黑蛮子脸上的表情有多精彩。刘海心中叹息,这当头一棒不能敲掉青头寡的气焰,后面的比斗就艰难咯……   【悍战】   比斗继续进行,经过初始的几回合角力之后,双方都没有占到多少便宜,青头寡果然犀利,好几次攻击都足以致命,而刘海这边靠着精妙的控虫技巧,躲过了几次攻击,并且狠狠地还以颜色。   眼看快到了半盏茶工夫,双方依旧没有分出胜负,这在平时是不多见的。不过这两只虫儿斗得精彩,作为评判的老行家的现场解说也相当独到,众人都被深深地吸引着,就算斗上一天一夜也没有谁会不耐烦。   斗到了这个时候,就不只是单单靠气势和凶性就能赢得赌斗了,刘海一边指挥着“西府霸王”与青头寡缠斗,心中却有着另一番计较,他感觉今天黑蛮子的战术有些古怪,以往比斗虽说自己能稳赢,但他也承认,黑蛮子的技巧也算是有些过人之处的。而今天却不同,黑蛮子所用的战术几乎都是横冲直闯,蛮不讲理地以伤换伤。虽说这青头寡确实厉害,但也不能这样打啊。   想到这里,刘海心中突然生起一个不好的念头——难道……这黑蛮子原本就打算拖垮“西府霸王”?   与此同时,“西府霸王”相当狼狈地躲过了青头寡的一击,顺带着就要朝青头寡的侧面咬过去,而青头寡却不管不顾,摆头做出搏命的姿态,刘海心中大惊,连忙引着自家虫儿退守,然后下意识地看了黑蛮子一眼,却见胡黑一脸狰狞,嘴角却布满笑意。   “他果然是打着这个主意!”刹那间,刘海终于猜出了对方的想法。原来他一开始的打算就是靠着青头寡和自己拼出一场血战,所以才会摆出硬斗硬的架势,赢了固然好,就算输了,“西府霸王”也不见得能全身而退,这就是民间常言的“舍得一身剐,要把皇帝拽下马”,只要这第一场把“西府霸王”打残了,后面自然有别人来收拾刘海!   想通了这一切,刘海只能诅咒这黑蛮子太过阴狠,心中一口怒气难平,但一时之间却无法宣泄。对方敢拼命,但自己不敢啊,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才第一场,要是“西府霸王”真的被废了,那后面该怎么打?   自己手上虽然还有几只好虫,却无法与其比肩。如果后面几场再出一只青头寡这般品级的异虫,斗蟋的品级差得太多,便不是光靠操作弥补就能取得胜利的,到那时如刘海这般人物,也只能饮恨当场了。   比斗还在继续,其中有好几次绝佳的机会,刘海都放弃了,在他看来,这些机会里面隐藏着巨大的陷阱,为了保证“西府霸王”全身而退,他不得不另寻一个稳妥的战术。又斗了几个回合,青头寡的攻势愈发凶猛,在外人看来胡黑这边应该占尽了优势,那么赢下比赛应该不成问题了,以至于那些原本买了刘海获胜的赌徒们纷纷捶胸顿足。   可是,在这段时间观察中,刘海突然发现,随着青头寡的攻势渐猛,黑蛮子的脸上居然出现了急躁的表情,这本不是一个领先者应有的表情。   那么,这黑蛮子到底在想什么?带着这个疑问,刘海双眼牢牢地盯着斗盆中的青头寡,片刻后,他的双眼突然一亮,终于想通了整个事情的缘由。   “好险!我差点忽略了这一点。”刘海长出了一口气,经过一番思索,他终于想到,黑蛮子这只青头寡虽然强悍,却是今年的新虫,它的凶性和力量都处于巅峰,遇到一般的对手光靠开门三板斧就能赢得战斗。可是,这样的虫儿有个致命的弱点,便是经验和持久力欠缺,如果遇上力量能与之抗衡的对手,谁先力竭,谁便是输家。而刘海手上的“西府霸王”正好是耐力与经验兼备的老虫,正好是青头寡的克星!   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刘海重新拟定了战术,在保证自身不受大伤的前提下,以缠斗为主,耗尽青头寡的体力,待它力竭的时候,便是全力一击的时刻。果然,当感觉到刘海改变战术的时候,胡黑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指挥着青头寡发起一连串凶猛的攻势,而刘海却不紧不慢地拨动着簧草,一脸轻松的笑意,只待最后时刻的到来。   虫师与虫师之间的对决便是如此,就像战场上一样,在实力对等的情况下,以战术完全压制对方,其结果只有一个,那便是——胜利!   【古怪】   “听风楼,刘海获胜!”   随着评判的一声唱喝,擂台下响起一阵阵欢呼。刘海如得胜归来的将军,向台下拱手致意,至于那胡黑正呆呆地看着斗盆中被咬断腿的青头寡,一脸沮丧。他不敢相信,这刘海的控虫技巧居然达到了这般境界,那“西府霸王”在他手中简直是如指臂使,随心操控。   刘海轻蔑地看了胡黑一眼,冷声道:“要不是怕你伤了我的'西府霸王',早就该结束战斗了。黑蛮子,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歹毒,不过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你那青头寡本不该是这个下场,但刘某人要给你一个教训,以后做人规矩点!”   胡黑恨恨地瞪着刘海,他心中明亮,这斗蟋场中很少出现生死相搏的场景,所以青头寡力竭那刻,他本想把虫儿引到一边弃权认输,但刘海却抢先一步,让西府霸王作了致命一击,让他白白失去了一只极品异虫。   成王败寇,现在再说什么也没用了。胡黑朝刘海一抱拳,便再也不管斗盆中的虫儿,踉跄着下了擂台。   跟我斗!刘海心情大好,享受了一番众人的崇拜之后,这才小心地把胜利的功臣引进斗蟋盒,转身走进听风楼。   这听风楼的一楼有一处偏堂,是专门划给虫师休息之用的,而刘海既是东道主,又是胜利者,他一人自然占了最好的一间隔厅。   刘海先给虫儿喂了些吃食,然后靠在太师椅上,只觉得异常疲乏。刚才那场比斗可说是消耗了他极大的精力,其中的凶险程度胜过以往每一次比斗,所以不能有半点松懈。他闭目养了一会儿神,这才感觉好了许多,抬头看向窗外,擂台上另外两个虫师斗得正酣,而擂台边那面大旗在阳光下迎风飘扬。   “百战百胜。”刘海嘴角一扬,心中升出一股豪气。他仔细一琢磨,如果一路赢下去的话,到了决赛正好是自己第一百场连胜,到那时才真正算得上百战百胜。   刘海想得入神,忽然发觉眼角边闪过一个身影,他下意识朝那人看去,却是个步履蹒跚的佝偻老头。看见这人走进隔厅,刘海连忙起身扶助老人道:“爹,您几时来的。这天凉了,还是少出门为好。”   这老人正是刘海的父亲,以前刘海的比斗他可以说是每场必到,但自从去年老人得了场重病之后,身体大不如前,便很少来为儿子加油鼓气了。见儿子表情有些担忧,刘老爹拍了拍刘海的手背说:“放心,这几日身体好了许多,便来看看,你小子,终于能独当一面了。”   “那么说,您看了我的比赛?”   刘老爹笑道:“那是自然,刚才在人群里你没注意到我,我也就不打扰你。”   “原来是这样。爹刚才那场太精彩了,那是只青头寡,我的西府霸王赢了青头寡!那可是极品异虫啊!”回想起刚才的比斗,刘海压抑不住的兴奋。连比带画地对刘老爹讲述着其中的细节,活脱脱一个大孩子。   刘老爹捻着胡须,满脸笑意地听着,心中满是自豪。可是,待刘海讲述完整场比斗之后,刘老爹的表情忽然凝重了许多,连忙问道:“海儿,你说那胡黑一开始就打着以伤换伤的主意来和你拼命?”   “是啊,这黑蛮子歹毒得很,不过我也给了他一个狠狠的教训!”   刘老爹沉吟片刻,抓住刘海的手低声道:“孩子,听爹一句话,这往后的比赛不能再赢了。”   “您说什么?”刘海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父亲,这世上哪有见不得孩子得胜的父亲?   刘老爹目光灼灼道:“孩子,你可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这个道理我自然知道,不过我背后有这整个听风楼撑腰,谁敢动我分毫?爹,您看见擂台上那面大旗没,这是少东家特意为我撑的排场。您现在要我输,不是打少东家的脸面?只要我赢下去,天大的事自然有少东家为我挡着。”   “少东家……”刘老爹冷哼一声,“孩子,你还年轻。这富贵坊的水深得很哦。以后的比斗就算是放水,也要输上几场,才能保你平安啊!”   刘海被说得心中不快,反驳道:“爹,这话你可不能随便说,要传到少东家耳朵里,咱俩就倒霉了。再说了,要赢我刘海就得拿出真本事,我是不会故意输的,这百战百胜的名号我是拿定了!”   刘老爹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还想说些什么,但这孩子的脾气他是知道的,认准了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而且刘海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之势,要是真的在这斗蟋大会输了脸面,恐怕第一个不放过他的便是这少东家,规劝的事只能以后再作计较。   “老咯……”刘老爹长叹了口气,蹒跚着出了隔厅。   刘海看着老父落寞的背影,心中着实不好受,但父亲要他故意输掉比赛,却是他完全不能接受的。   刘老爹没走多久,听风楼掌柜张三爷又走了进来,刚进门就朝刘海拱手贺喜道:“刘海,恭喜你又赢了一场,离百战百胜更近了一步。”   刘海连忙回礼道:“承蒙三爷抬爱,小的这可受不起。”   “受得起,你是有功之臣嘛。”张三爷摆摆手,又道:“少东家就在楼上,看了你的比赛说想见你一面,你收拾妥当了就跟我走,我在这儿等你。”   刘海听说是少东家要见他,连忙洗了把脸,再换了身干净体面的衣服,向等得有些不耐烦的张三爷告了个罪。张三爷上下打量了刘海一番,见没有什么失礼之处,这才招手让他跟在自己身后出了隔厅。   刘海一路小心地跟着张三爷,目不斜视,不敢有半分失礼。在这听风楼呆得久了,自然知道一些寻常人不知道的秘密,这听风楼的东主姓乐,传闻这乐家的后台是个不得了的军阀,除了梧城富贵坊,在其他几个城市都有产业,而这富贵坊的产业尽归这乐家的少东家打理。   刘海心中有些忐忑,虽说自己是听风楼的金牌虫师,但他知道,自己在少东家面前什么都不是。自己以前赢过不少比赛,也没和少东家打过几次照面,却不知今日少东家指名要见自己是为何事?   不到半盏茶工夫,张三爷把刘海领到三楼的一处暖阁,先轻轻地敲了两下门,听到里面回应以后,向刘海打了个眼色,这才推门进去。刘海一进门便看见靠窗边的躺椅上斜靠着一个玄衣青年,连忙作揖道:“小的刘海见过少东家。”   少东家外表看起来二十五六岁,鹅蛋脸柳叶眉,生得比一般女子还俊俏几分,可惜眼神过于阴冷,让人感觉在他的身上盘旋着一股邪气。在刘海进门的时候,少东家的眼睛就一直盯着他,直盯得刘海心生寒意。   过了好久,少东家才收回目光,指了指案台上黄铜做的望远镜说道:“刘海,刚才的比斗我看了,过程相当精彩。赢得好,也赢得妙,你这次又为我听风楼赚了不少,可说是有功之臣啊!”   刘海忙谦卑地说:“这都是托少东家的福,小的还要感谢少东家撑这么大的排场。”   “嗯,”少东家点点头,“胜不骄,确实是个人才。要是再能做到败不馁,便是这天下第一的虫师了。”   刘海感觉少东家这句话有些古怪,但是一时之间却想不通透,与此同时,少东家又发话了:“刘海,你可知道现在有多少人买你夺冠?”   “小的只是小小的虫师,这生意上的东西,确实不知。”   少东家深深地看了刘海一眼,“你的西府霸王斗败了青头寡,现在几乎所有人都买你获胜,不管赔率压得多低,也照买不误。聚沙成塔啊,搞得我这坐庄家的都不好收盘。我就在想,如果你要是输了……”说到这里,少东家再没有言语,只是满脸笑意地看着刘海。   “这个……”刘海干笑两声,“小的为东家办事,自然是竭尽全力。”   少东家挥挥手,笑道:“别紧张,我不过是一句玩笑话而已,后面的比斗给我好好打,一定要赢,也不枉我为你撑了这么大的场面。我这人做事有赏有罚,你今天有功,掌柜的,给我重重打赏。”   张三爷应了一声,然后转身拿出个托盘,捧到刘海跟前。刘海往托盘中看去,好家伙,里面整齐地码着十封银元,这一封是十枚,十封就是一百块大洋!   刘海两眼圆瞪,暗暗吞了吞口水,搓着手道:“这个,小的怎么受得起啊。”   “受得起,有功之臣嘛。你要不拿,本少爷可不高兴的。”   “那小的就却之不恭了。”刘海说着,双手接过托盘,然后向少东家深深鞠了躬。   少东家点点头,“没事了,你下去吧……回去好好想想我今天说的话,明白吗?”   “是的,少东家每句话小的都记在心里,细细琢磨。”虽然依稀感觉到少东家那番话语之中还有别的涵义,一时之间却想不通透,以后慢慢再琢磨。感受着手中沉甸甸的托盘,刘海心里说不出的兴奋。   【阴谋】   十五天,连续七场比斗,刘海一路过关斩将,终于闯到了最终的决战,只要战胜了下一位对手,他便能连续四年夺得斗蟋大会的冠军,而且也把自己的连胜场次扩大到一百胜,成为当之无愧的百战百胜。   不过,这半个月下来,刘海的心中隐隐生出一种不妙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越临近决赛愈发强烈。自从战胜胡黑以后,接下来的七场比斗,虽说对手不同,但他们用的全部是同一种战术——以伤换伤。   所谓反常即为妖,哪个虫师不爱惜自己的虫儿?而刘海的对手,却不惜以虫儿性命的代价,来换取微弱的战果,这连番七场搏命下来,便是铁打的虫儿也撑不住。看着满身伤痕的“西府霸王”,刘海终于明白了老父的一番话,果然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可是胜利就在眼前,绝不能就此放弃。而刘海也想过,换别的虫儿上场,让“西府霸王”歇口气,但他不敢赌,现在的局势本就对自己不利,如果临场换将,天晓得下一场的对手会是怎样的狠角色?   毕竟是精心培养了两年多的虫儿,为自己立下了汗马功劳。这几日里,它身上每多出一条伤痕,刘海的心中便多一分折磨。刘海拍了拍斗蟋盒说道:“老伙计,这是最后一场,撑过了就可以歇息了。”似乎是听懂了刘海的话,斗蟋盒中传来一阵鸣叫,带着一股蓬勃的战意,听得刘海热血沸腾。   “斗蟋大会最终决赛,由西子楼乐恒对听风楼刘海。”   西子楼……刘海听到这个名字,心中有些疑惑,他依稀记得这西子楼似乎也是少东家在富贵坊的一处产业,不过名声并不响,怎么也有资格来参加斗蟋大会?而就在这时,张三爷走到他的身旁低声叮嘱道:“少东家要你这场输。”   刘海浑身一颤,机械地转过头看向张三爷,后者冷笑了一声说:“刘海,花无百日红。你赢了那么久也该输一场了。你看那台下的赌客,还有好几个南方来的富商,全是下了重注买你赢的,少东家这次把外盘全收了,只要你一输,便是数不尽的银元。该怎么做不用我教你吧……”   刘海只觉得脑子轰的一炸,整个人也恍惚起来。他没有想到,自己一直的靠山,居然在最关键的时刻抛弃了他。这三年来,他不知道为听风楼赢得了多少利益,可是到头来少东家会在这里,以这样的方式让他输掉比赛。而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一阵惊呼,刘海扭头看去,只见那评判老人一脸震惊,手指颤抖地指着斗盆,嘴巴一张一合却说不出半个字来。   刘海心生古怪,顺着老人那枯瘦的手指向斗盆中看去,却见那斗盆之中横着一只青色的斗蟋,鸣叫间现出翅膀下一丝耀眼的金芒。   “这是……铁头金翅青王!”刘海难以置信地呼出那虫儿的名字,而张三爷也在他耳边适时地说道:“看见没,这是少东家花大价钱买来的,青种虫王之首。你那'西府霸王'算是黄种虫王,却也比不过它。我再给你说明白些,少东家今年想扩大西子楼的生意,而你的对手是少东家的外系表弟,以后便是西子楼的金牌虫师。所以你这场打精彩些再输,最好让青王打死'西府霸王',往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原来是这样。刘海惨笑地看着斗盆中的铁头金翅青王,张三爷说得半点也没错,六色系斗蟋青种排名第一,而青头寡只是沾了一点青字的异种,便如此难缠,更不用说这正宗的青种虫王,就好比豺狗就算长到水牛般大小,也不是老虎的对手。   少东家你好计算啊!刘海抬头往三楼的一处看去,虽然那里窗户紧闭,但他却知道,在那后面有一双阴冷的眼睛正盯着自己,这双眼睛的主人只要一个念头,便能控制自己,就好像他操控斗盆中的虫儿那般。   一切都明显了,少东家那句话也很明白了,他先把刘海捧到最高处,然后在他百战之时,踏着他的肩膀捧出另一个神话,而收回的不只是眼前的大量赌资,顺带也打响了西子楼的名气。而为了防止刘海最终倒戈,先是让八位虫师打残“西府霸王”,这样还不保险,甚至重金买了铁头金翅青王作为最终的筹码。   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当刘海第一脚踏进,便永远不能翻身,三年来苦心积累的荣耀一日之间付之东流,全作了别人的嫁衣。   刘海可以想象,如果自己这场输了,结局并不会像张三爷描绘得那么美好。他可以出卖你第一次,就不在乎出卖第二次,第三次……当你的价值被利用尽后,其下场不言而喻。   可是,在当下,刘海还有得选择吗?   “这就是你的'西府霸王'?我看也不怎么样嘛。你可知道大霸不过五,小霸不过三的道理?今天便是那李元霸附身,也要他身首异处!”说话的是西子楼的虫师乐恒,既然早就知道了结局,便没什么兴致,只待打赢了刘海成为斗蟋大会的冠军之后,便去金雀巷找两个美人儿快活一宿。   刘海冷冷地盯着乐恒,心中燃起熊熊的怒火,这样的蹩脚虫师平日里他都懒得搭理。而今天这种人居然也敢侮辱他的虫儿,实在令人愤怒!而斗盆中的西府霸王似乎也感受到了刘海的怒意,迸发出一声声高亢的鸣叫。   感受着它鸣叫中的战意和不屈,刘海挤出一个惨淡的笑容,手捻簧草在西府霸王的背脊上点了三下,低声道:“老伙计,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战,他们要精彩,那我们就送他们一场精彩的战斗!”   “斗蟋大会最终决赛,开始……”   【结尾】   梧城富贵坊是个充满奇迹的地方,有的人曾在这里一夜暴富,而有的人也曾在这里家破人亡。冬日渐近,活跃在富贵坊的斗蟋赌局,也随着虫儿百日生命的消散而逐渐沉寂,只待来年入秋再次兴起。   赌局虽然沉寂了,但关于今年斗蟋大会的话题却是经久不衰,最后那场虫王之争更是永久的主题:一只黄种异王在双腿尽断的情况下,最终反戈一击,咬断了正宗青王的脖子,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众人感叹之余,也不得不对虫师这个职业产生了更高的敬意——正是因为一个优秀的虫师,虫儿才能爆发出超越自身数倍的潜力;也是因为一个低劣的虫师,令百年难得一见的正宗青王皇冠蒙尘。   在那个秋天,因为刘海的最终胜出,众赌徒满载而归,其中不乏一夜暴富之人;   在那个秋天,连续夺得四届斗蟋大会冠军,集财富与荣耀于一身的听风楼,居然在一夜之间倒闭了,其中的缘由却不得寻常之人所知;   也是在那个秋天,百战百胜的传奇虫师刘海横死街头。   很多人还记得当时的情景,那夜子时,当富贵坊里的人们还沉醉在温香暖玉之中,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声惊天的虫鸣,那声音中带着无限的悲凄与哀怨,如半夜鬼哭,惊醒了众人。当人们寻声而去,却骇然地发现白日斗蟋大会的胜者刘海竟然倒在血泊之中。   人们在震惊与叹息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在刘海的怀里,一只断了腿的斗蟋,在发出最后一丝鸣叫后,声嘶力竭而亡…… 第十章 捕蛇人   〔但谁也没有想到,就在众人欢庆的时候,那原本黯淡的蛇目突然闪过一丝红光!紧接着“噗”地一声,那蛇头上的蛇冠居然猛地炸开来,在那血肉之中居然窜出一条两寸长短的小蛇,以肉眼不可及的速度朝罗老先生扑去!〕   【梧城蛇王】   在城东,很少有人不知道蛇王陈家。这蛇王,并不是人贩子的意思,而是货真价实的毒蛇。蛇这东西虽然有剧毒,却是一身的宝贝,蛇头、蛇眼、蛇蜕、蛇膏等均可入药,蛇胆更是化痰明目,而蛇肉、蛇血滋阴壮阳,亦可入菜做食疗之用。即便是蛇毒,用到恰当处也是救命的良药。   陈家世代在梧城生活,靠的便是祖上传下来的捕蛇技巧。陈家世代捕蛇,却又和一般的捕蛇人不同。   梧城这个地界,蛇的种类不多,也就那么几种。一般的捕蛇人通常只捕捉乌梢、菜花这类的无毒蛇,要是遇到青竹飚——也就是竹叶青,也敢斗上几个回合,因为这类蛇虽说有毒,大多伤不了人命,若是遇上五步倒、笋壳斑这类凶蛇,只有掉头逃命的分儿。   众所周知,蛇的毒性越大,价值便越高。一般的无毒蛇,没多大的价值,只能拿到餐馆卖个小钱,变做食客的盘中餐,就连泡酒也是糟蹋了好酒,更别说做药。而剧毒蛇又有几人能逮,几人敢逮?于是乎,陈家与一般捕蛇人的区别便体现在这里。陈家靠着祖上传下来的捕蛇技巧和秘制的蛇药,专逮毒蛇。   有人曾见过陈家老爷子捕蛇,当时对上的是一条五步倒。   这五步倒官名白花蛇,性凶而剧毒,若是被咬上一口之后不及时处理的话,五步之内必定倒地见阎王去。当日陈老爷子本是去邻省探望老友,和他一起的是几位出外办事的熟识,于是大家结伴而行。当走到一处密林时,忽见小道上盘着一条五尺有余的大蛇,三角头,冲天吻,全身方形的大斑纹。   有识得此蛇的行人大呼道:“五步倒!”于是便要捡石头砸去。   陈老爷子立马喝止了那人,然后缓步走上前去。待走到离它还有四五步的距离,那蛇似乎也感觉到了前方的动静,蛇头猛地一转,对向陈老爷子的方向,猩红的信子一伸一缩之间嘶嘶作响,着实凶恶!与此同时,陈老爷子脚步一停,这一人一蛇便对峙起来。其余的路人看到这样的情景,心中都有些胆寒,略微向后倒退几步。   那陈老爷子出门访友,自然没有带捕蛇的工具,却见他两眼注视着蛇的动静,小心翼翼地弯下身,捞起一把泥沙便猛地朝那毒蛇撒去。   说来也怪,这蛇遇到泥沙便像面粉遇到水一样,整个身子瑟瑟地缩成一团。而就在这眨眼工夫,陈老爷子出手如电,左手两指夹住它的七寸,右手抓住蛇的尾巴,就这么一抖——原本凶性十足的“五步倒”突然如受了雷击一般,全身松软下坠,就连一直上翘的蛇头,也耷拉了下来。   吃过蛇的人都知道,蛇皮之下,蛇肉之中有着无数根半圆形的骨刺,形成了一个保护着内脏的圆形,而这些骨刺每一根连接着脊椎,除此之外便无别的骨骼,也就是说蛇的身体便是靠着这根脊椎支撑着。而陈老爷子这一抖,看似轻巧,实际上是用暗劲把这条“五步倒”的脊椎生生抖散了,没有了支撑,蛇自然再无力反抗。   众人见危机已除,都是松了口气,虽说陈老爷子这套捉蛇的原理很多人都懂,但能徒手抓捕“五步倒”这种剧毒之物,除了非凡的眼力和经验,胆量也很重要。单单这一点,便不是寻常捕蛇人能够有的。   想通了其中的关节,众人对陈老爷子这套捕蛇的本领愈发敬佩,待回梧城之后竞相传言,久而久之,市井之中传得越来越玄乎,而东城蛇王陈家的名头也愈发响亮。后来更有说书先生把陈老爷子徒手捕蛇一事“大大加料”之后编成了故事,每每说到这一节时,就好似亲眼见过一样,连比带画吹得口沫横飞,而在座的听众自然是瞠目结舌、连连点头,听完大呼过瘾,心中对这蛇王陈家更加崇拜。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隔多年,陈老爷子的故事在说书人口中依旧鲜活,甚至更具传奇特色,但他本人却已到迟暮之年,陈家这份不大不小的家业也自然而然落到了儿子陈霖的身上。   这陈霖的名气虽说没有老蛇王陈老爷子响亮,但手上的捕蛇技艺却尽得老父真传,撑起这份家业自然没有问题。再加上他本身是个热心人,邻里好友有被蛇咬的,他都会热心帮忙救治,甚至有出远门的,也常常来找他求几味驱蛇治毒的独门秘药,所以他在东城这一片的口碑相当好。   【祸端】   这一日下午,陈霖正在家中整理捕蛇的工具,闲了一整个冬天骨头都生锈了,眼看着三月三临近,终于有事做了。工具才整理到一半,门外响起“笃笃”的敲门声,陈霖放下手中的活计,开门一看,见门外站着两人,打头的那个是他的老友王力,王力的身后跟着一位乡农扮相的老人,满脸的愁容,却眼生得很。   陈霖看了两人一眼,然后对王力招呼道:“阿力,整个冬天都没见到你,在忙些什么啊?”   王力冲他一笑,“瞎忙活,赚几个糊口钱,哪有你蛇王过得舒坦。”   “什么蛇王啊,那都是朋友们胡乱叫的,莫要拿这个取笑我。嗯,咱进门再说。”陈霖说完让出大门口,引二人进了客厅。   这一路,都是陈霖和王力在说话,那老农却一直紧皱着眉头不发一句言语,陈霖暗暗观察了老农一番,没什么特别之处,再看他满脸的愁容,想来应该是有事,既然托到王力上门,那应该是有交情的,陈霖心中暗叹一声,能帮就帮一把吧。   三人分主客坐定之后,王力喝了口茶,这才对陈霖介绍道:“陈兄弟,这位老先生姓罗,是我父亲的好友,家住在城外凤凰山,最近家中出了点事,所以托我来找你帮忙。平日里罗叔对我甚好,这次他有事我肯定要尽力相助的。兄弟,咱两人几十年的朋友了,这个忙你一定要帮哦。”   陈霖心想,城外凤凰山山中多有毒蛇,想来这位罗老先生的事应该与蛇有关,否则也不可能找到自己,于是拱手对那乡农道:“既然是阿力的父辈之交,那便是我陈霖的长辈,自然要尽心尽力帮忙的。敢问罗老先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罗老先生听陈霖愿意帮忙,脸上的表情稍微舒展开来,正要说话,突然整个人一抖,猛地站立起来,双眼圆瞪,手指颤抖地指着客厅的某处,惊悚地呼道:“蛇……蛇!”   陈霖心中一凛,忙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却见客厅的角落里缓缓游出一条四尺来长的蛇,这蛇通体草黄色,蛇背的前、中段有黑色的蝶形斑纹,待它游到众人面前时,蛇头向上一扬,显出眼后一条黑纹。信子伸缩之间,居然对罗老先生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见罗老先生面色发白,陈霖连忙安慰道:“老先生莫怕,这只是条黑眉而已,不伤人的。”说完,手指在那蛇头上轻轻点了两下,说来也怪,那蛇儿立马耷拉下了脑袋,却还是有些不甘地朝罗老先生方向一探,这才缓缓游走了,最终隐没在角落的阴影之中。   罗老先生这才安心坐下,长吁了口气道:“原来是条黑眉,却叫陈先生笑话了。”   “您是长辈,唤我陈霖便可。”陈霖客气了一声,心中有些疑惑,这黑眉是无毒蛇,平日里食老鼠、壁虎为生,食量颇大,一餐要吃掉三四只老鼠,比寻常的家猫还厉害几分。陈家既然是捕蛇世家,那么家中有一条黑眉并不奇怪,但令陈霖诧异的是,这罗老先生居然会被它吓到,想那凤凰山中最不缺的便是毒蛇啊!   三人又饮了几口茶,见罗老先生脸色平复了下来,陈霖这才试探着问道:“罗老先生,刚才听阿力说您家中出了点事,莫非是与蛇有关的?”   罗老先生点头道:“这个……确实是与蛇有关,听闻小侄与先生有几分交情,所以厚颜来拜会,想请先生出手相助……”话说到这里又停住了,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陈霖是小辈,又不好开口,一时间三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陈霖瘪瘪嘴,他和王力相交多年,这罗老先生自然也算得上是他的长辈,却一口一个先生的叫着,着实有点生分。他无奈地看向王力,后者耸耸肩,然后轻拍了一下罗老先生问道:“罗叔,要不这个事还是我来帮你说?”   “算了,既然是我来求先生,自然是我亲口说的好。”罗老先生长叹了口气说,"我住在凤凰山腰上,靠着山坡下的几亩薄田过活,原本日子过得倒也安乐,却不想在这个年纪却惹上了一件祸事。   "我记得那是去年夏天的事,那天夜里很热,我老伴半夜去上茅厕,没去多久突然听到她的尖叫,而我这年纪瞌睡本就不多,立马惊醒了过来。当时我还以为有蟊贼进了家门,于是抄起切猪草的菜刀就撵了出去。   “还未走出里屋,却发现老伴靠在门边一个劲地抖,再看外屋,鬼影子都没有一个,当时我就气了,骂道:'大半夜的你嚎什么,我还没死!'不想老伴却一把拉住我,指着外屋的一处说:'老头子,你看那是什么?'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还想再骂,这时老伴把油灯递了过来,待我再看一眼,吓得差点连油灯也扔了。我看见,在那外屋的地上居然绞着两条蛇!”   “绞着两条蛇?”陈霖摸了摸下巴,“那您当时看清楚没,它们到底是怎样绞的?”   “这个……”老头尴尬地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在凤凰山住了那么多年,蛇也见过不少了,这两条畜生绞在一起,自然……自然在做那事……”   “哦。”陈霖点点头,脑海中联想出当时的情景,这春夏季节本就是蛇交配的季节,却不想这两条蛇竟然选了罗老先生的外屋中交尾,如果当夜他老伴没起夜的话,到了下半夜那两条蛇完事以后自然会离开,也不会出这样的事,想来这两位老人当时被吓得不轻吧……想到这里,陈霖突然感觉哪里不对,待他往深处一想,脑海中如闪电划过,终于想到了一件相当重要的事,于是连忙抓住老头的手问道:“罗老先生,你是不是把那两条蛇惊走了?”   罗老先生摇了摇头,陈霖这才松了口气。可是他接下来的话却让陈霖哭笑不得——“我要是把它们惊走就好咯……我,我直接就上了刀子!”   陈霖倒吸了一口凉气,开始意识到这件事不是那么简单了,他为罗老先生蓄满了一杯茶,然后问道:“罗老先生,你把后面的情况仔仔细细说给我听。”   “当时我看那两条畜生绞在一起,见了人也不躲开,反倒吓了我老伴一跳,心中气得很,于是紧走几步,上前抄起手中的猪草刀就劈了下去,却不想只劈中了其中一条。那应该是一条母蛇,当时就被我劈成了两段,而那条公蛇眨眼间就游到了一边。这时候,我儿子也被外屋的动静惊醒了,两盏油灯一照,这才看清楚,好家伙!那条公蛇足有七尺多长,身子比酒杯还粗!就连……就连那东西也有小指长,血红血红的……”   “咳咳……”陈霖干咳了两下,他自然听得出,罗老先生说的那东西是指何物,心想你倒是看得清楚,但脸上的表情依旧严峻得很:“然后呢?”   “然后,我还想把那条公的也宰了,却不想那畜生精明得很,见人多了立马逃了,我追不上便把猪草刀扔了下去,只听得那畜生怪叫一声,便再也没了响动。待我上前一看,原来只砍下了一小节尾巴,而那畜生也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   “呼……”听完罗老先生的口述,陈霖沉默了片刻,这才连连摇头叹道:“古有'蛇蝎心肠'一词,虽是用来比喻人心,却指出了这两种毒物的本性。蛇这东西最是睚眦必报,如果我是罗老先生的话,要么不下手,要么便把那两条蛇一齐除掉。你当时杀了母蛇,却逃走了公蛇,想来那毒物日后必来报复。”   罗老先生和王力对视一眼,前者低头默然不语,而后者苦笑着拍打陈霖的肩膀道:“蛇王果然是蛇王,你猜测的一点没错。”   陈霖瞥了王力一眼,心想你这不是废话吗,普通的山林之中蛇的报复心最重,况且蛇在交尾时是万万不能打扰的,现在不只把人家配偶杀了,还伤了它一尾,不报复才怪!他旋即问道:“后来那条母蛇是怎么处理的?”   “这个……本想吃了,却又觉得可惜,于是拿来泡酒了。”罗老先生面色赧然道。   好嘛,这仇可算结大了。陈霖能够想象接下来将会是怎样的情况,却还是耐心地问:“罗老先生,接下来怎样?”   “后面一段时间倒是相安无事,我也就渐渐把那晚的事忘掉了。谁想到,待入秋以后,我家附近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毒蛇,虽说往年也有,却不像去年这么多。而且每隔几天就会有蛇窜进我家里,还好防范得及时,没出什么祸事,一直到了冬天才清静。算算,这一个秋天,我就打了十多条蛇。当时我也隐隐猜到是那公蛇报复,想来报复了一个秋天该完了,谁知道就在前几天,我做了个梦……”   说到这里,罗老先生脸上浮现出忧虑的表情:“前几天我一直做同样一个梦,梦里一个身穿土黄色长袍的中年男子狠狠地看着我,然后咬牙切齿地对我说,我杀了他妻子和腹中的孩子,那么他也要我的妻儿陪葬!这一定是那公蛇托梦于我,他还要报复!再过不久就到三月三了,到时候群蛇出洞……陈先生,您是蛇王,一定有办法帮我的,您说是不是?这祸事都是我一个人闯下来的,我不能让我老伴和儿子有事!”   说着,罗老先生猛地抓住陈霖的手,两眼圆瞪,呼吸也越来越沉重,想来这几日心中一直担忧这件事。于是陈霖安慰道:“您放心,这事我一定帮忙。您老别激动,总会好起来的。”说完,陈霖给了王力一个眼色,要他先安慰罗老先生,然后径直走进了里屋。   过了没多久,陈霖从里屋出来,手中拿着一个油纸包,把油纸包放到罗老先生的手中道:“罗老先生,这是我陈家独门秘制的驱蛇药,里面有雄黄和其他几味蛇药,你且拿回去,一半撒在房屋里外,记住,一定要把你家全圈进去,不能有一丝空隙。至于另一半,每日清晨就酒服用,可保你家宅无忧。待三月三之后,那畜生要真敢来,那我便与它斗上一斗。”   “这……能成吗?”罗老先生愣愣地看着手中的油纸包,困扰自己那么久的祸事,难道只靠这一包蛇药就真能解决?   王力看出了罗老先生的疑惑,连忙说道:“叔,您就放心吧,我这兄弟可是远近闻名的蛇王啊,您在梧城随便打听一下,有几个不知道他的名讳?他说没事就绝对没事,您这几天也别忧心了,回去好好睡一觉。”   罗老先生这才安心,向陈霖鞠躬道:“那就谢过陈先生了。”   陈霖连忙让到一边拱手道:“不敢,三月三日之后,我定来凤凰山登门拜访。”   【蛇咒】   送走两位客人以后,陈霖一个人坐在桌边,手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面,似乎在思索些什么。片刻之后,只听他嘴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伴着那个声音,角落里缓缓游出一条蛇,正是先前那条黑眉。   那黑眉似乎是听到了主人的召唤,游到了陈霖的身旁。陈霖俯下身用手一引,那蛇儿攀着陈霖的手臂游了上来,一直游到他的肩头才停下来,整个蛇头直立起来,口里发出嘶嘶的声响,似乎在向主人传达什么信息。   陈家世代捕蛇,对饲蛇自然也有一套手段,虽不说能听懂蛇语,但根据蛇儿的动作姿势,也能读懂蛇儿想表达的含义。但这一次,陈霖听了很久却还是云里雾里,没搞懂蛇儿的真正意思,反倒是那黑眉先读懂了主人的疑惑,急切地从肩上游了下来,然后在地面上绕着圈游来游去。这蛇儿动得欢,陈霖却看得愣,这场景外人看来可说是相当滑稽。   接下来,那黑眉游累了,又盘成一圈,前半段躯干直立起来,蛇头向前探出,信子吞吐之间发出嘶嘶声响,却是摆出了蛇类常见的攻击姿势。这一下,陈霖终于看出了一些门道,顺着蛇头的方向看去,见桌上摆放着半杯还未收拾的茶水,他回忆起那是罗老先生喝过的,再前后一联系,这才恍然大悟。   “你是说,那罗老先生身上有什么东西驱使着你要攻击他?”说来也怪,陈霖的话音刚落,那黑眉便不再做那些怪异的动作,慢悠悠地盘在他面前,似乎是肯定了主人的猜测。   “这倒有些古怪了。”陈霖嘴里嘀咕着,从衣兜里摸出一颗鸟蛋放在黑眉的身旁,那蛇儿知道这是主人的奖赏,欢喜地在陈霖脚边旋了一圈,然后一口吞下那鸟蛋,便鼓着脖子找地方消化去了。   “我说我那黑眉蛇儿怎会无缘无故地对罗老先生摆出攻击姿势,原来是有原因的。”结合多方面信息与自身经验,陈霖终于把前因后果全弄明白了。首先,蛇是一种报复心很重的动物,特别是它在产卵或交配的时候,如果有人骚扰了它,便会被它记恨。再则,这次罗老先生不只打扰了,并且杀一条伤一条,那么等那逃走的蛇养好伤后,等待罗老先生的便是那条蛇以及它全族的报复。   这事说起来有些玄乎,但事实确实是这样。也不知道是用了怎样古怪的方式,蛇类总会记住并找到祸害过它们的人,然后施展报复行动。这或者是依靠气息,亦或者是依靠感觉,而在陈家祖传的捕蛇札记里面用了两个字来形容这种情况——蛇咒!   蛇咒,并不是咒语,而是一种诅咒。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像一抹挥之不去的印记依附在人的身上。蛇咒的本身并不能对人造成什么影响,却能让施咒的蛇和它的同类寻找、辨认出来,并且实行报复。而解除诅咒的方法只有两个,待施咒的蛇真正报复过后,那蛇咒便会消失;或者施咒的蛇死掉。   着实古怪!   当然,陈霖并不怕蛇咒,做了那么多年的捕蛇人,死在他手里的蛇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而且蛇咒只能在很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这些作为禁忌都记录在陈家的捕蛇札记里面,牢记并遵守这些禁忌,便不会有祸事。打个比方,如果是陈霖遇到罗老先生当晚的情形,要么不打扰,要么两条蛇一并除掉。   言归正传,其实陈霖以前也遇到过蛇咒这种事,但情况没那么严重,受害者或是被咬一口,或是家里被蛇骚扰一阵子就完了。起先陈霖也是打着这样的念头,才只给了罗老先生一包蛇药。但看过黑眉的反应以后又有些诧异,前面在罗老先生的描述中,陈霖猜到逃走的那条蛇应该是条笋壳斑,而那蛇咒居然能影响到黑眉,并且让一条家蛇对人类摆出攻击姿势,这蛇咒不简单啊。   不过,陈霖也不是太放在心上,临近三月三,虽然有蛇先从冬眠中醒来,但数量并不多,只要罗老先生正确使用了那包蛇药,那么这几天便没有问题,待三月三群蛇出洞的日子,那蛇还执意上门来报复的话,便逃不过陈霖的捕杀!   接下来是几天平静的日子,罗老先生再没有来过。或许是那蛇药起了作用,陈霖也乐得清闲,一直到三月初二。   这日午后,陈霖躺在院子的躺椅上慵懒地抽着旱烟,他的妻子坐在他旁边缝制衣物,两口子看着五岁的娃儿蹲在地上逗弄那条黑眉,不时传来欢声笑语。   这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却被一个不速之客打断了——是王力。这厮推门进来,不由分说拉着陈霖就要往外走,后者皱着眉头甩开他的胳膊道:“你这小子,什么事那么心急火燎的?看把孩子吓的。”   王力听他这么一说,回头一看,这才看见陈霖的娃儿噘着嘴,一脸不满地瞪着自己,眼眶里湿漉漉的,眼看就要放声大嚎。王力这才想起,刚才进门时没留神差点踩到了那条黑眉,四下一探,却发现那黑眉早已躲到墙角去了,显然吓得不轻。王力长这才松了口气,勉强挤出一个和蔼可亲的笑容对娃儿说:“籽言啊,叔刚才走得太匆忙,没留神,是叔不对。过两天叔带你去凤凰集吃好东西,看杂耍怎样?”   听到有东西吃,还能看杂耍,籽言终于破涕为笑。陈霖指着王力笑骂道:“你这家伙,每次都这么哄小孩,却一次也没兑现过,最后还是落在我身上。也不知道你这叔是怎么当的!”   “这次一定兑现。”王力讪笑一声,面色却又严肃起来,“瞧我都把正事忘了,快跟我走,罗老先生的儿子被蛇咬了!”   陈霖愣了一下,忙问道:“怎么回事,我不是给了他蛇药吗,怎么还会被咬的,现在情况怎样?严重不?”说话间妻子早已把陈霖捕蛇时用的布口袋递了过来,陈霖朝妻子点点头,温柔地笑了笑,然后对王力道:“还是边走边说吧。”   一路上王力把事情说了个明白,原来并不是陈霖的蛇药不管用,而是这罗家的浑小子不识好歹!   那天,罗老先生把蛇药带回去以后,便照着陈霖的嘱咐在房屋外撒了一圈,余下的都兑成了酒水给家里人服用。前两天还相安无事,就连罗家院子这一片都很少有蛇出没了,但那罗家小子喝不惯酒里雄黄的味道,又见这两天都相安无事,于是就再也不喝那蛇药兑的酒,罗老先生劝了好多次也不听,最后只得听之任之。   待到今天上午,那罗家小子有事下山,没走出家门几步,就被草堆里窜出的一条蛇给咬了。他哭爹喊娘地嚎了好一阵,终于引来罗老先生两口子,把他给救了回去。吃了蛇药以后,又叫唤了大半天,这才安生。   罗老先生觉得儿子这么做太丢人,辜负了陈霖赠的蛇药,没脸再上门求治,只好叫王力过来想办法。而王力只能想到陈霖,这才找上了门来。   陈霖听完王力的讲述,只是冷笑了一声,没有回话。讳疾忌医的道理谁都懂,但放自己身上就未必能做到了。但罗老先生和王力他老爷子是父辈之交,那么也就是他陈霖的长辈,他也不好多作评价。   两人一路上了凤凰山,还没走到半山腰,就看见前方树林深处有几间土房,想来应该是罗老先生的家。但让陈霖心惊的是,刚踏上这一片地界,便隐约听见附近草丛中有些许响动,这些响动虽然细微,但瞒不了陈霖的耳朵。这么多年的捕蛇经验告诉他,这一片地界的草丛中起码藏了四五十条蛇!   那种被无数眼睛窥视的感觉,就连这位经验老到的捕蛇人,也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到了罗家,两人向罗老先生打了声招呼,便走进了罗家小子的房间。虽说这家伙挺不识好歹,但终究是一条性命,陈霖也不好计较之前的事。   那小子躺在床上假寐,嘴里还“嗯嗯啊啊”地叫个不停,陈霖走进一看,见他脚肚子上肿起了一大团,还能清晰地看见齿孔,于是伸手在齿孔旁挤了挤。那罗家小子本就是半迷糊的,感觉有人在弄他的伤口,腾地一下就翻身坐起来。见是个不认识的人,这还得了!一把就推开陈霖,张嘴就要骂浑话,却发现后者抬起头看着自己,表情看不出一丝喜怒,而双眼却异常冰冷。罗家小子浑身一颤,到嘴的浑话咽了下去,因为陈霖的眼神冰冷得让他莫名胆寒,甚至有种和蛇对视的错觉!   “孩子,不许无礼!这是陈先生,家里的蛇药便是他赠的。”罗老先生见气氛有些不对,连忙缓和道。   那罗家小子吃了个暗亏,又听老父介绍这人便是梧城蛇王,而自己这伤还要求人医治,自然不敢再造次,连忙一阵恭维。陈霖也就懒得和他计较,察看了一番伤口,只见红肿之下,有些淡黄色的脓水溢出,却没有变黑,想来没有太大问题。接着又听了罗家小子的描述,确定咬伤他的只是一条无毒蛇,只不过这蛇生活在山林之中,多多少少沾染了瘴气山毒,所以才会出现红肿发脓的症状,并无大碍。   “没出息,一条无毒蛇而已。”陈霖心中有些鄙夷,却没有表现出来。他虽然心善,却不是好欺负的主,打好主意要给这混账小子一点教训,于是用小刀在他腿肚子的齿孔上划了个十字口,然后用力把里面的脓水全挤出来。陈霖有心让他长点记性,用力大,挤得又慢,直疼得那小子哭爹叫娘。罗老先生不明就里,还在一旁恭维陈霖医术高明。   王力倒是看出了其中的蹊跷,但他早看罗家小子不顺眼了,自然不会点破,笑眯眯地站在一边看陈霖施为。   待陈霖把脓水全挤出来之后,那小子早已痛昏了过去,没了那烦躁的叫唤声,陈霖做事也顺心些,两三下上好药包扎完伤口。罗老先生见儿子“安稳”地睡过去,在一旁喜笑颜开,定要留陈霖两人吃了晚饭再走,陈霖有些事要探查,于是就留了下来,至于王力就更不能走了。   见两人都答应留下来,罗老先生高兴得很,忙吩咐老婆子杀鸡熬汤。老人家的热情让陈霖很是感动。   【初斗】   忙完罗家小子的事后,陈霖在院子外查探了一番,那罗老先生对陈霖之前的嘱咐显然是上了心的,家中里里外外都撒过了蛇药,并无遗漏之处。这蛇药是陈霖祖传秘制,再凶的蛇也要退避三舍,不敢进入罗家地界。   陈霖站在小院中,任山风迎面吹过,空气中除了山中独有的芬芳,还夹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腥味——这是蛇独有的体味,普通人很难察觉,不过这逃不过陈霖的鼻子。经验老到的捕蛇人能通过丛林中的细微响动,以及空气中的气味寻找出蛇的藏身之处,更有甚者还能辨别出蛇的种类。   “看来这一片潜伏了不少啊……”陈霖捏捏鼻头,却突然嗅到在西北方有一股气味特别刺鼻,想来应该是条大家伙,于是一个人寻着气味的方向探了过去。   走了约摸几十步,那腥臭味愈发浓烈,想来正主应该就在附近。陈霖停下脚步,仔细观察着周围的一草一木,终于在前方不远的枯树下的草丛里发现了一段蛇身,那畜生一身草黄色,又藏身在草丛中,不仔细看几乎寻不到踪迹。   陈霖暗叫好险,要是再走几步的话反倒会被它先发现,敌暗我明,情况不容乐观。他小心地横移几步,终于看清了这家伙的全貌,居然是条笋壳斑,足有七八尺长,三角形的蛇头上隆起一冠,显得异常凶恶。   “这家伙,究竟活了多少年月?”陈霖暗暗咋舌,以前听父亲说过,蛇活久了头上便会长出冠来,有了这只头冠便代表这家伙开了灵智。而冠越大便代表它活得越久,也越通灵,再修炼个百八十年便能修炼成人形,成为蛇妖!   陈霖捕了那么多年蛇,还未见过长有头冠的蛇,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这家伙的尾部少了一截,像是被利器生生截断过。看到这里,陈霖心中了然,这条大蛇想必就是从罗家逃走的那条公蛇,这罗老先生也是倒霉,居然惹到了这样一条凶蛇,这家伙随便放在哪座山上都是蛇王一级的,怪不得能号令凤凰山上所有蛇类与罗家作对。   “你是蛇王,我也是蛇王,不过今天你合该栽在我手里。”陈霖舔舔嘴唇低声说着,小心地往前挪了几步,那家伙似乎感觉到周围的动静,警觉地把头扬起。这由静转动的一瞬间,便是陈霖等了许久的机会,他二话不说,从包里捞出一把雄黄粉就朝那条大蛇扬去——这雄黄乃是蛇类的克星,即便是修行千年的白娘子,饮了雄黄酒也免不了要现原形,更别说这条笋壳斑了。   雄黄粉一沾上,就好比烧红的烙铁加身,疼得那畜生哇哇怪叫,在草丛中翻来覆去,痛苦万分。陈霖心中大叫“成了”!于是拿出捕蛇的竹叉,紧走几步赶到那畜生的身侧,只待往它头上一叉,再拧住蛇尾,接下来便是剥皮啖胆,任人宰割了。   陈霖没想到竟然这么顺利就能逮到祸害罗家的罪魁祸首,心中也少了几分警惕,谁想到刚靠近几步,那畜生突然蛇头一转,正对陈霖的方向,未等他有任何反应,大嘴一张便“哇”的一声,喷出一股黑雾。   那黑雾腥臭异常,令人作呕,陈霖见势头不对,连忙捂住口鼻向后急退几步。只可惜距离太近,加上风向又是朝他这边吹的,终究吸入了一丝黑雾。那黑雾入鼻之后,陈霖只觉得腹中一阵翻滚,张嘴吐了口酸水,立马感觉眼前天摇地转,视野一片模糊,而面部、身体却逐渐麻木起来。他心知着了这家伙的道,干脆闭上眼侧耳倾听,只听得草丛里有沙沙的响动,明白这家伙要趁他中毒之际补上一口,当下却不慌乱,手持竹叉在地面连敲了几记。   陈霖这几下落在外人眼里肯定看不出什么门道,只有内行人才明白,他每一下都封住了眼前这条毒蛇的路径,这是他长年累月与蛇相处所积累出的经验,不用眼看,也能在脑中模拟出对方下一步的行动,也正是这经验,堪堪救了他的命。   那毒蛇狡诈得很,见不能第一时间解决对手,便退出几丈之外,躯干一盘,脑袋高高扬起,摆出了攻防的姿势,静等对方毒气入髓,没有反抗之力时再给予致命一击。陈霖当下没有危险,忙扯起外衣,把衣角含在口中——常年出门在外的人都会留这样的后手,把急救的药磨成粉藏于衣角之中,待生死关头,便含进嘴里以唾沫浸湿,药汁入了口便没有生命危险。生死只在一线之间,而这个法子是最快的。   药粉随着唾沫散化开来,陈霖用力吮吸了几口,只觉得口中升起一股凉气,凉气入喉又分为两股,一股向上一冲,原本混乱的大脑立马清明起来;另一股向下,在体内游走,驱散了四肢的麻木。   陈霖暗叫好险,差一点就命丧黄泉,便欲上前与那毒蛇继续斗上一番。那家伙见对手转眼间恢复如初,而自家被身上的雄黄粉灼得疼痛异常,当下没有再斗的心思,躯干一甩,便退进丛林之中。   待陈霖猛追上前,却再也寻不到它的踪影……   【破解】   “三月三,蛇出山”,这是一句民间的谚语,意思是在三月初三这一天,冬眠的蛇都会醒来,出洞寻找食物。其实蛇冬眠苏醒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因为环境的不同,早几天晚几天都是常事,比如陈霖家的黑眉、潜伏在罗家外的笋壳斑。不过大多数蛇类都是这天醒来,而这一天也正是捕蛇人忙碌的开始。   这日天没亮,陈霖就备好了一应的捕蛇用具,经过昨天的初斗,虽说吃了个小亏,却也对这条凶蛇有了更多的认识,准备自然更加充分。祭拜过陈家祖先之后,便和王力一道往凤凰山赶去。   这一路行来,果然应了群蛇出洞那句话,还未踏入罗家,一眼望去到处都是各种各类的蛇,把罗家围成了孤地,要不是惧怕撒落在院子里的蛇药,它们早就一涌而上了。而这个时候它们也不再潜伏了,就这么亮底亮面地盘在那里,不管是草丛里,或是树枝上都有这些长虫的身影,看得人背皮发麻。   罗老先生两口子早被这场景吓坏了,躲在门后瑟瑟发抖,直到陈霖到来后,才稍微安心一些,倒是罗家那没心没肺的小子不知道外面的景象,依旧呼呼大睡,自在得很。   陈霖细声安慰了罗老先生老两口一阵,便掏出早已准备好的蛇药。这药便是昨日他斗蛇时救命的那种,其中又加了好几味贵重的药物,要比之前赠出的珍贵百倍,但陈霖看来,这些始终是外物,和人命比起来又显得微不足道了。   按照陈霖的吩咐,罗老先生把那蛇药分成四份,兑在酒水之中,要他们一家三口再加上王力饮下,这药饮下之后不只能防止那笋壳斑毒瘴的侵袭,还能让人在这一天里散发出一股避蛇的气味,即便是那条蛇王也不敢近身。   至于陈霖,要亲手斗那凶蛇,自然不会事先饮这药酒,只怕那凶蛇不来,来了必定让它俯首!   安排好一切之后,陈霖抬了把藤椅,坐在门口,冷眼看着外面满山遍野的长虫,表情颇为轻松。一直等到午时,蛇群之中传来一番响动,只见那些毒物慢慢往两边散开,似乎在让开一条道路,片刻之后,一条长约七八尺的大蛇从远处缓缓游来,如王者降临一般。   “好大的排场。”陈霖戏谑地说着,掏出一颗黑色药丸含在舌下,起身走出大门。   那大蛇见到挡道的陈霖先是一愣,然后盘成一圈,躯干直立起来,“哇哇”地怪叫了几声,好像在警告面前的人别管这场闲事。陈霖冷笑一声说道:“你们之间的恩怨我已知晓,我怜你活了那么多个年头实属不易,愿帮你化解,但你执意害人性命,那我就偏要管上这场闲事!”   这条大蛇也不知活了多少个年头,好似听得懂人类的话语,听陈霖这么一说,怪叫了几声,群蛇似乎被它这几声叫唤激起了斗志,和它一起猛地朝陈霖涌了过来。陈霖并不避退,只是从包里抓出几把雄黄粉向蛇群中连连抛去。遇到天然的克星,群蛇自然是连连退避,不须片刻,就清出了好大一块空地,而这空地中只剩下一人一蛇相互对峙。   那凶蛇经过昨天一役也是学聪明了,见陈霖抛撒雄黄粉,便往那草丛中滚去,山中湿气大,草叶上多露水,再加上泥土湿润,这么一滚之下便在它身上裹了一层泥浆,虽说雄黄粉的气味难闻,但沾不了身,便对它起不了实质性的伤害。   陈霖两眼一亮,赞道:“好狡猾的畜生。”便不再浪费药粉,抄起竹叉上前与它近身游斗起来。   一人一蛇斗了十几个回合,那凶蛇突然一仰头,哇地吐出一股黑雾,陈霖停不住势头,正好撞进了这黑雾之中,待黑雾散去,却见陈霖整个人摇摇欲坠,想来被这股毒气伤得不轻。那长虫见对手被自己毒倒,眼中凶光一闪,当下放弃了防守,飞速窜到陈霖脚下,张开大口就要进行致命一击!   却不想斜刺里刺出一条竹叉,正好准确无误地压在它脑袋上,再看陈霖,哪有中毒昏迷的迹象?   原来,陈霖在昨天的初战试探之后,便想到了这个法子,他事先压在舌头下的那颗药丸便是解毒瘴的良药,然后引这长虫来攻击自己,便能把它擒下。那凶蛇通灵,狡猾异常,但哪比得上人类的智慧,终究还是落入了陈霖事先布下的陷阱。   凶蛇被陈霖擒住却还是不甘心,七八尺的蛇身连连拍打着地面,溅起大片沙土,陈霖自然不会给它翻盘的机会,一脚踩住它的尾端,俯下身来,用左手大拇指按住它腹部,指甲一拧,一划,一挤,一挑,指头大小的蛇胆便被他扯了出来。陈霖哈哈大笑,把那蛇胆一口吞下,而那条凶蛇抽搐了一阵,便再也没了声息。   首领死了,群蛇没了号令者,又惧怕雄黄,再也没了先前的斗志。罗家房内的几人见证了这惊心动魄的场景,都瞠目结舌,待陈霖把蛇尸卷在手臂上大步归来,众人这才回过神来。   “好了,这下终于解决了!”罗老先生两口子激动得老泪纵横。可以想象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有多大。王力也高兴得红光满面,称赞蛇王之名实至名归。至于罗家那小子,两眼却直勾勾地盯着陈霖手中的蛇尸,一脸的馋相,想必是在动清蒸红烧的念想。   但谁也没有想到,就在众人欢庆的时候,那原本黯淡的蛇目突然闪过一丝红光!紧接着“噗”地一声,那蛇头上的蛇冠居然猛地炸开来,在那血肉之中居然窜出一条两寸长短的小蛇,以肉眼不可及的速度朝罗老先生扑去!   众人都被眼前的场景吓蒙了,眼看着罗老先生就要丧命于蛇口,却不想那小蛇在离罗老先生一指的地方突兀地一顿,好像是碰到了什么阻隔一般,不甘心地一扭身,消失无踪。大家见罗老先生无事,这才松了口气,想来应该是陈霖事先让大家饮下的药酒起了作用。正在庆幸之时,却听到噗通一声,回头一看,才发现那罗家小子直挺挺地倒在地上,面色如浓墨一般,而那条失踪的小蛇,此时正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一人一蛇都没了声息……   原本以为躲过了劫数,哪料到最后还是有人死了,罗老先生老两口扶着儿子的尸体哀嚎震山,陈霖和王力疑惑地对视一眼,都想不出其中的关节。   没有人知道罗家小子为什么会死,因为这一切只有他自己明白。今早老父亲给他端来一杯药酒时,他嫌那药酒太难闻,又生气昨日陈霖对他的惩戒,以为这药酒也是那姓陈的故意调制来戏耍于他的,于是偷偷把药酒倒掉了。   他倒掉药酒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他倒掉的,其实是自己的命……   陈霖长叹了口气,双眼遥看着院外的山林,不知道几时,那复仇的蛇群,早已消失无踪……   【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